17.1.3 寡头的均衡
寡头希望形成卡特尔并赚到垄断利润,但这往往是不可能的。有时卡特尔成员之间对如何瓜分利润的争斗也使他们彼此很难达成协议。此外,反托拉斯法把禁止寡头之间的显性协定作为公共政策的关键。即使与竞争对手谈论定价和生产限制也可能构成犯罪。因此,我们来考虑如果Jack和Jill分别决定生产多少水,会出现什么情况。
乍一看,可以预计Jack和Jill会联合起来共同达到垄断的结果,因为这种结果使他们共同的利润最大化。但是,在没有限制性协议时,垄断结果是不可能产生的。为了说明其原因,设想Jack预计Jill只生产30加仑水(垄断量的一半)。 Jack的推理如下:
“我也可以生产30加仑水。在这种情况下,总计60加仑水将以每加仑60美元的价格出售。我的利润将是1 800美元(30加仑x60美元/加仑)。或者,我可以生产40加仑水。在这种情况下,总量为70加仑的水要以每加仑50美元的价格出售。我的利润将是2000美元(40加仑x50美元/加仑)。尽管市场的总利润减少了,但我的利润增加了,因为我将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当然,Jill也会以同样的方法推理。如果是这样的话,Jack和Jill将各带40加仑水来到镇上。总销售量将是80加仑,而价格将下降为40美元。因此,如果双头在决定生产量时追求自己的私利,他们生产的总量将大于垄断的产量,收取的价格会低于垄断价格,而且赚到的总利润也会小于垄断利润。
虽然利已的逻辑使双头产量的增加大于垄断水平,但不会使双头达到竞争状态下的分配。考虑当两人各生产40加仑水时会出现的情况。此时的价格是40美元,而且两人各能得到1 600美元利润。在这种情况下,Jack 利已的逻辑又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现在我的利润是1600美元。假设我把我的生产增加到50加仑。在这种情况下,总计可以销售90加仑水,价格是每加仑30美元。这时我的利润只有1500美元。与增加生产并使价格下降相比,将产量保持在40加仑时,我的状况会更好一些。”
Jack和Jill各生产40加仑的结果看起来像是达到了某种均衡。实际上,这种结果被称为纳什均衡【以经济理论家约翰·纳什(John Nash)而命名,《美丽心灵》一书和同名电影描述了他的一生】。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是相互作用的经济主体在假定其他主体所选择的策略为既定时,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的状态。在这个例子中,当Jill生产40加仑水为既定时,Jack的最优策略是生产40加仑水。同样,在Jack生产40加仑水为既定时Jill的最优战略是生产40加仑水。一旦他们达到了这种纳什均衡,Jack和Jill都没有做出不同决策的激励。
这个例子说明了合作和利已之间的冲突。合作并达到垄断的结果会使寡头的状况更好。但由于他们追求自己的私利,最后不能达到垫断结果,并且不能使他们共同的利润最大化。每一个寡头都有扩大生产并攫取更大市场份额的诱惑。当他们每一个都努力这样做时,总产量增加了,而价格下降了。
同时,利已也不能总是使市场达到竞争的结果。和垄断者一样,寡头认识到,他们生产的产品数量的增加降低了其产品的价格,这反过来又影响利润。因此,他们不会遵循竞争企业的规律,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那个点上进行生产。
总之,当寡头企业单独地选择利润最大化的产量时,它们生产的产最大于垄断但小于竞争的产量水平。寡头价格低于垄断价格,但高于竞争价格(竞争价格等于边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