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 垄断利润:是一 种社会代价吗

15.3.2 垄断利润:是一 种社会代价吗

控诉垄断者以损害公众来“肥已”是很有吸引力的。的确.垄断企业利用其市场势力的优势赚到了高利润。但根据对垄断的经济分析,企业利润本身并不一定是一个社会问题。

垄断市场上的福利也与所有市场一样,包括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福利。只要消费者由于垄断价格额外支付给生产者1美元,消费者状况就会变坏1美元,而生产者状况会变好1美元。这种从物品消费者向垄断所有者的转移并不影响市场总剩余——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和。换句话说,垄断利润本身并不代表经济蛋糕的规模变小的;它仅仅代表生产者的那一块变大了,而消费者的那一块变小了。除非由于某种理由认为消费者比生产者更重要——这是已超出经济效率的范围之外的涉及平等的规范性判断——否则垄断利润就不是一个社会问题。

垄断市场上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量低于使总剩余最大化的水平。无谓损失衡量经济蛋糕变小了多少。这种无效率必然与垄断的高价格相关:当企业把价格提高到边际成本以上时,消费者就买得少了。但是要记住,从仍能销售的产品数量中赚到的利润并不是问题所在。问题产生于无效率的低产量。换句话说,如果高垄断价格不会阻碍一些消费者购买这些物品,它所增加的生产者剩余就正好是消费者剩余减少的量,而总剩余仍然与仁慈的社会计划者可以达到的一样。

但是,这个结论也有一个可能的例外。假设一个垄断企业为维持其垄断地位不得不引起额外的成本。例如,一个拥有政府创造的垄断地位的企业,为了保持它的垄断地位,需要雇用游说者来说服法律制定者。在这种情况下,垄断者可以用它的一些垄断利润来支付这些额外的成本。如果是这样的话,垄断的社会损失既包括这些成本,也包括由价格高于边际成本引起的无谓损失。

即问即答  如何比较垄断者的产量与总剩余最大化的产量? 这种差别与无谓损失的概念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