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3 公有制
政府用来解决垄断问题的第三种政策是公有制。这就是说,政府不是管制由私人企业经营的自然垄断,而是自己经营自然垄断。这种解决方法在欧洲许多国家是常见的,在这些国家,政府拥有并经营公共事业,如电话供水和电力公司。在美国,政府经营邮政服务。普通的第一类邮件的投递常常被认为是自然垄断。
经济学家对自然垄断私有化的偏爱通常大于公有制。关键问题是企业的所有权如何影响生产成本。只有私人所有者能以高利润的形式得到部分利益,他们才会有成本最小化的激励。如果企业管理者在压低成本上不成功,企业所有者就会解雇他们。与此相反,如果经营垄断的政府官员做不好工作,损失者是顾客和纳税人,他们只有求助于政治制度。官员有可能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并企图阻止降低成本的改革。简而言之,作为一种保证企业良好经营的方法,投票机制不如利润动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