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12.2.3 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在讨论所得税的效率与平等时,经济学家区分了两个税率概念: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average tax rate) 是支付的总税收除以总收入。边际税率(marginaltaxrate)是对增加的1美元收入征收的额外税收。

例如,假设政府对第一个5万美元的收入征收20%的税,而对全部收入中超过5万美元以上的部分征收50%的税。在这种税收下,一个有6万美元收入的人纳税1.5万美元:第一个5万美元的20%(0.2x5万美元=1万美元),再加上其余1万美元的50% (0.5 x1万美元=0.5万美元)。对这个人来说,平均税率是1.5万美元/6万美元,即25%。但边际税率是50%。如果该纳税人再多赚1美元,这1美元就适用50%的税率,从而该纳税人应向政府缴纳的税就增加0.5美元。

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各自都包含了有用的信息。如果我们想知道纳税人做出的牺牲,平均税率是比较适用的,因为它衡量收入中用于纳税的比例。与此相反,如果我们想要了解税制在多大程度上扭曲了激励,边际税率就更有意义。第1章中的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是,理性人考虑边际量。这个原理的一个推论是,边际税率衡量税制在多大程度上鼓励人们不工作。如果你正在考虑多工作几小时,边际税率决定了政府将从你增加的收入中拿走多少。因此,决定所得税无谓损失的是边际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