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亨利·乔治和土地税
存在一种理想的税吗? 19 世纪的美国经济学家和社会哲学家亨利·乔治(Henry George)认为有。 在1879年出版的《进步与贫困》一书中,乔治认为,政府的所有收入都应该来自土地税。他声称,这种“单一税"既公平又有效率。乔治的思想为他赢得了相当多的政治追随者,但是1886年他却在竞选纽约市市长的最后一轮中失败了(尽管他的票数最后遥遥领先于共和党候选人西奥多·罗斯福)。
乔治的对土地征税的建议主要出于对经济福利分配的关注。他对“巨额财富和食不果腹之间的强烈反差”感到愤慨,并认为,土地所有者从整个经济的迅速增长中得到的利益大于他们应该得到的。
可以用现代经济学的工具来解释乔治支持土地税的论点。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土地出租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由于移民导致人口增长和技术进步,引起收入增加,土地的需求一直在增加。但由于土地量是固定的,供给完全无弹性。需求的迅速增加与供给的无弹性共同引起土地均衡租金的大幅度上升,因此经济增长使富有的土地所有者变得更加富有。
现在考虑土地税的影响。正如我们在第6章中首先说明的,税收负担更多地落在了缺乏弹性的市场一方身上。土地税使这一原则发挥到了极致。因为供给弹性是零,所以土地所有者承担了全部税收负担。
下面考虑效率问题。正如我们刚才讨论的,税收的无谓损失取决于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如前所述,土地税是一种极端情况。由于供给完全无弹性,土地税没有改变市场配置。因此,没有无谓损失,政府的税收收入正好等于土地所有者的损失。
虽然对土地征税从理论上看很有吸引力,但在实践中并不像看起来那样简单易行。为了使土地税不至于扭曲经济激励,就必须只针对处女地征税。土地的价值往往来自于改良土地的活动,例如清理树木、提供排灌设施以及修建道路等。与处女地的供给不同,改良活动的供给弹性是大于零的。如果对改良活动征税,就会扭曲激励,因为这时土地所有者的反应是把更少的资源用于改良土地。
现在,很少有经济学家支持乔治关于单一土地税的建议。不仅仅是因为对改良土地征税引起的潜在问题,而且这种税也无法使政府筹集到足够的收入,以维持今天规模庞大的政府的运转。但乔治的许多观点仍然是正确的。在乔治的这本著作出版一百年以后,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的评价是:"在我看来,危害最小的税是亨利·乔治在许多年前主张的按原始土地价值征收的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