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4 垄断竞争与社会福利

16.2.4 垄断竞争与社会福利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垄断竞争市场是合意的吗?决策者可以改善市场结果吗?在前几章中,我们以效率的观点——即社会是否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了可以得到的最大量——来评价市场。我们知道竞争市场得出了有效率的结果,除非有外部性存在,而垄断市场引起了无谓损失。垄断竞争市场比这两种极端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复杂,因此,评价这些市场上的福利就更为微妙。

无效率的来源之一是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加成。由于价格加成的存在,一些对物品的评价高于生产的边际成本(但低于价格)的顾客没有购买物品。因此,垄断竞争市场存在垄断定价的正常的无谓损失。

虽然与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最好结果相比,这种结果并不合意,但决策者并没有一个简单易行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为了强制实行边际成本定价,决策者就需要管制所有生产有差别产品的企业。由于这种产品在经济中如此之普遍,以至于这种管制的管理负担将是巨大的。

此外,管制垄断竞争也会引起管制自然垄断所产生的所有问题。特别是,由于垄断竞争已经是零利润,要求企业把价格降低到等于边际成本就会使它们亏损。为了维持这些企业经营,政府就需要帮助它们弥补亏损。政府要想不增加用于支付补贴的税收,就最好允许垄断定价的无效率存在。

垄断竞争可能引起社会无效率的另一个方面是,市场上的企业数量可能并不是“理想”的数量。也就是说,可能有太多或太少的企业进入。考虑这个问题的一种方法是根据与进入相关的外部性。每当一家新企业考虑带着一种新产品进人市场时,它只考虑自己能赚到的利润。但它的进入还有两种外部效应:

●产品多样化外部性:由于消费者从新产品引进中得到了消费者剩余,因此新企业进入给消费者带来了正的外部性。

●抢走业务外部性:由于其他企业因新竞争者进入而失去了部分顾客和利润,因此新企业进入给原有企业带来了负的外部性。

因此,在垄断竞争市场上,与新企业进入相关的既有正外部性又有负外部性。垄断竞争市场中产品太多还是太少取决于哪一种外部性大。

这两种外部性与垄断竞争的条件密切相关。产品多样化外部性的产生,是因为新企业提供了不同于原有企业产品的产品;抢走业务外部性的产生,是因为企业使价格高于边际成本,因此,总渴望多卖出一些产品。相反,由于完全竞争企业生产相同产品并收取等于边际成本的价格,因此在完全竞争之下,这两种外部性都不存在。

最后,我们所能得出的结论只是,垄断竞争市场并不具有完全竞争市场所具有的全部合意的福利特点。也就是说,在垄断竞争下,看不见的手并不能确保总剩余最大化。但由于这种无效率是模糊的,很难衡量,也很难解决,因此公共政策没有一种简单易行的办法来改善这种市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