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可行的交易
有一种观点认为可行性最高的交易是那些股票的持有分布率很广、交易非常频繁,而且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所持有股份所占比例很少的企业。
在利斯克与诚信公司的交易中,该命题就是不成立的。在该案中,存在14%普通股的问题,如果利斯克得到了这14%的普通股,那么对诚信公司的收购就会变得(事实上确实是)可行,但是如果利斯克没有得到这14%的普通股,那么利斯克想要掌握诚信公司的控制权就会非常艰难。因此,对于外部投资者来说,要想在没有任何内部消息的情况下判断此次交易是否可行是非常困难的。相反,通常在企业中会有一个人或一些人能够通过积极合作或反对收购失败来转移控制权。在所有潜在的收购方中,会有一部分人试图通过争夺式收购完成交易,还有一部人 分永远都不会对企业的控制权感兴趣,无论目标企业多么有吸引力或者收购方需要斥资多少才能得到企业的控制权。通常来说,在没有内部消息的情况下你很难知道企业下一步会怎么做。换句话说,你得有内部人脉关系。
没有内部人脉的外部投资者无法就交易的可行性做出判断,这就引出这些投资者所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投资者通常会在证券的投资组合中进行多样化①(更多关于多样化的问题,可以参考本书第13章。)。1968 年,诚信公司具有非常出色的价值,但是如果没有经历收购活动,其表现可能也就属于平庸的范畴。我们并不知道没有内部消息的外部投资者在判断交易可行性的时候是否有捷径可走,但是我们认为如果在任何时候购买五种由诚信公司发行的证券组成的投资组合,所得到的回报一定非常不错,并不是因为它们都会被收购,而是因为其中的一两种会被收购。
尽管在投资者没有内部人脉关系的时候进行多样化处理是非常明智的,但是倘若投资者有内部渠道,其正确的做法就是集中化。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这种做法就一-定是对的。相反,我们假设诚信公司的证券价格在每股40美元左右的时候,如果投资者能够从科伦家族得到相关情报,那么集中对该证券进行投资就是非常好的选择,然而在交易并不确定且投资者个人也举棋不定的时候,可以在他们出价50美元每股的时候将其所持有的诚信公司的股票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