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

股息

有种观点认为,如果企业将支付现金分红作为每年- - 贯的政策,并且为持股人支付股息,那么在给持股人带来收益的同时,还能为公司本身提供好处,其当年市值就应该等同于留存收益。

这种政策的支持者认为,这对持股人来说是有利的。持股人可以得到不需要支付税务的新股,只要他们愿意,他们还可以将得到的新股出售以换取现金,之后只需要交纳所得税的部分而不是股息收入税。由于股票分红政策,企业就不太需要支付现金分红,如此一来,也不用从现有的持股人中寻求新的股权融资。从这个角度来看,对持股人而言,总有适合的周期性股票分红政策以及相对较少的认购权,与大多数公共事业公司使用的政策相比,它们阶段性地抬高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并以此对股价产生支撑作用,然后通常通过认购权将新股出售给持股人。

虽然在有些公用事业类公司的特殊案例中确实如此,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數时间里,常规的股票分红优势非常有限。甚至在某些公共事业企业中,周期性的股票分红与周期性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做法相比,其效果也非常有限。公共事业企业如果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外部股本融资,那么在巨大的融资金额面前现金就显得有些相形见细,那么这些现金就可以留下来用于支付股票分红,而不是周期性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在这种政策下,持股人和公共事业企业最为受益的就是,能够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市场中以满意的价格售出股票。很多评论员认为在市场中,不断提高现金分红要比常规的股票分红更具吸引力,但是在这方面,我们似乎并没有看到更多详细的研究报告。

市民公用( Citizens Utilities)是一家小型公共事业企业,曾经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实施过两次普通股资本化发行: A类股——支付现金分红,B类股——仅支付与A类股现金分红的市场价值等值的股票分红。B类股可转换为A类股,但是其售价基本都在A类股之上。要复制市民公用的资本化就目前来看是不可能的,因为美国国内税务法已经关上了这种股票的大门,也就是说现在任何一种和市民公用B类股具有相同特征的股票,IRS都认为其股票分红等同于现金分红。有三种因素会导致税收地位欠缺吸引力,其中之一就是出现 了需要缴税的项目(如市民公用B类股股息的所得税)缴纳的税款增加了,并不意味着你的现金收入也随之增加。

我们很少看到美国企业支付常规的股票分红,尤其是在那些经常支付现金分红的企业中。股票分红政策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对不支付现金分红的公司来说有一定的好处: 股票分红能够向持股人证明,其持有的股票是可以出售的,同时也证明了公司正处于上升阶段。股票分红对于和公共事业公司有相同机制的公司来说,多多少少有着同样的意义,新股依然会在定期、常规、合理预测的基础上在市场中公开销售。然而,大多数企业支付或计划支付常规的现金分红,但是其并非与公共事业公司有相同的机制。

大多数公司希望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在非常规,可预测程度不高的基础上得到外部股本融资。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支出股息就会导致现金总支出额度的增加,但是对持股人来说,却几乎得不到任何好处。但是如果企业,比如说每三年提高一次现金分红,那么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下面我们用一个简单的案例说明一个保持常规分红比例的公司,如果也想定期支付股票分红的话,会怎样陷人以复利速度增加现金支出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