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实质性合并与结构性从属这两个名词源于《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实质性合并是指两家独立公司出于某种原因进行重组,合并为一家企业。比如说,一家有偿还能力的公司可以作为一家没有偿还能力的公司的债权人,随后两家企业进行合并。结构性从属是指即使当较高级别索偿人或权益被作为较低级别的索偿人或权益时,严格根据索偿权或权益的表述,较高级别索偿人或权益通常可以享受到优先权。比方说,因为发现了之前的支配权与控制权,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有担保的银行贷款被降级。
商业和证券分析的常规做法是自动将OPMI与公司的利益视为实质性合并,而将其他几乎所有企业利益相关者与OPMI之间的利益关系归结为结构性从属。这种观点实际上极其不现实。我们已经用优先认股权和欧债危机解决方案这两个例子对这种观点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