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至SEC的典型文件

递交至SEC的典型文件

这些递交的文件主要包括①(有关这些表格的详细介绍和填写方式,参照http:/www.sec. gov/about/secforms htm.) :

●10K表是大多数企业必须上交给SEC的官方年度业务与财务报告。

●10Q表是SEC规定大多数企业需要填写的季度财务报告,其中包括对报告的3个月内企业某些实质性和特殊性事件的披露。

●8K表是指在4个营业日内发生的需要向SEC报告的事件、计划外重要事件或企业变动,如:

  ■公司章程或细则的修订;财政年度的变化

  ■与退出或处理活动有关的费用

  ■直接财务责任的建立,或注册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外的义务安排

  ■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董事会的选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

  ■谈判重要协议

  ■公允披露(fair disclosure, FD)一FD 规则

  ■财务报告和凭证

  ■运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证券持有人就某一提交的事项进行投票

  ■其他事项

●致股东的年度报告是大多数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最直接的沟通。

●致股东的季度报告是很多企业每3个月都会直接提供给股东的报告。

●年会代理报告会通过邮件寄给在董事会选举和其他事务如独立审计师的任命等方面有投票权的股东。如果企业没有采用代理,那么本应该在代理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就会在10K表第二部分中进行披露。

●合并代理声明是在持股人需要为资源转换活动(如并购、合并、资产出售或清算)投票时发布的文件。如果新股将作为资源转换活动.中的一部分进行发售,那么合并代理声明同样可以作为新股的招股说明书,并根据S4注册表进行登记。

●招股说明书是有价证券申请上市注册报表中的一部分,在证券公开上市进行持股人无投票权的现金或证券交换交易时会进行发布。主要的注册表包括S1 (通用表)和有相对良好运营历史的有经验企业所使用的S7。初步招股书通常被称为紅鯡鱼(RedHerrings)。

●现金收购要约通函会通过邮寄或其他形式提供给持股人,当企业公开宣布的要约中包括以现金购入持股人清单上的股份。

这些披露都是由律师严格根据SEC规则S-K的要求准备的。在准备这些披露时的常见考虑是,披露的质量和数量中应该要规避会产生法律诉讼的事项。

在基础金融方法中,对SEC披露的使用是非常关键的。实际上,SEC要求的披露和我们的方法之间存在共生关系,因为SEC致力于将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各种信息提供给我们。

负债的有无通常会在SEC的文件中进行清楚地说明,所以对那些认真阅读财务报告,尤其是审计财务报告(包括脚注)的人来说,很容易掌握这方面的信息。SEC的披露还能暴露出管理层的一些特性,至少能把握他们与证券持有人之间的关系。这些信息的相关披露可以从年会代理报告,或在没有年会代理报告的情况下企业10K表第二部分,以及企业递交给SEC的年度报告中找到。代理报告和10K表的第二部分涵盖管理层薪酬、部分内部人的交易,在代理报告中会涉及持股人提请投票以及隔离管理层的提议。此外,财务报告.10K表和10Q表(上交SEC的季度报告)的第二部分中包含了诉讼事项的披露。所有这些信息都为分析人士提供了有关管理层态度和特性的证据。

无论是学界的经济学家还是金融教授,抑或是证券交易者,似乎都没有察觉到这些文件是多么有用。之所以会是这样,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绝大多数的评论家都没有亲身经历过SEC要求文件的准备过程。准备文件的任务大部分都由投资银行家、执业律师、会计师和企业管理层成员承担。虽然准备文件的亲身经历并不能帮助理解文件的使用和局限,但是投资者(或评论家)应该理解准备文件的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将上交给SEC或邮寄给证券持有人的材料整合起来的。

第一,我们要知道,在所有准备文件的人当中几乎没有说谎者。实际上,没有专业的会计师、律师、投资银行家,尤其是独立审计师希望去误导投资者,更不可能对他们实施欺诈。我们所知道和合作的专业人士不会为了第三方利益,如管理层和大股东①(我们认为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除了最高法院裁定的Emst and Emst v. Hochfelder 425U.S.185 (1976)中的10b-5。在我们看来,绝大多数金融专家都是非常诚实、讲道理的,并不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么做,而是因为他们愿意这么做。),牺牲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名誉。在一般情况下,书面记录中陈述的信息就是以它原先的面貌呈现出来的,是可信且可靠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文件是完整的、准确的。其中也存在一定的缺陷,而大多数则是疏忽。有时候对于称职、诚实的文件准备者来说,对材料披露做出准确、合理的判断是十分困难的。然而,就我们的经验来看,隐瞒重要事实的事件不常发生。有些隐瞒毋庸置疑是故意为之,但是欺诈和可能的欺诈,例如Equity Funding、Strling Homex、全国学生营销(National Student Marketing)、Westec、 安然公司以及世界通信公司,这些欺诈案件发生的概率实际上很小。

第二,正如我们之前指出的,在准备文件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两条早已确立的规则:

1.根据表格的要求填写,这样就会遵循特定的法规。

2.不要违反证券法所规定的反欺诈条款。

这些反欺诈条款在向任何人购买或销售任何证券的行为中,使得直接或间接地“就某一重要事实做出不确定的陈述,或者在他们]所制作的报告中否认某一必要的重要事实而并非误导”成了非法行为①(10b-5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改案中的一部分。招股书编写者要根据1933年证券法修改案中与之相似且更为严格的条例进行操作。除此之外,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改案的其他部分中存在同样严格的条例。但是10b-5 涵盖了所有的反欺诈条例,并具体列举了很多具体情况。)。因此,文件的准备者会尽可能真实地将他认为任何可能的相关事项都进行披露。他这么做是为了避免来自政府监管部门以及证券持有人背后的律师启动集体诉讼以解决投资者不满带来的麻烦。

如果理解了以上这些内容,那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理解书面报告的重要性。在大多数商业和经济交易中,所有敏感的参与者都会对其他参与交易者的诚信问题表示担心。但是对于认真阅读书面报告和书面披露的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需要花大力气考虑的问题。这就好比一个打算购买 二手车的人会知道,销售员在说“这辆车是一位老太太的, 她只在星期天的时候开车去教堂”时是在说真话。能够掌握企业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对任何需要做出金融判断的债权人或投资者来说都会有所帮助。

除了自由披露、SEC文件以及在企业网站和邮件中向证券持有人披露的信息之外的其他有效披露

这些披露的来源包括:

1.与诉讼和《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重组进程相关的法院记录

2.提交其他监管机构的报告

3.竞争企业的SEC报告和持股人邮件

4.行业协会报告

5.《华尔街日报》

6.其他金融方面的杂志

7.网络上的总结服务,如彭博、Capital IQ、FactSet、 路透社等

8.《破产指南》( Bankruptcy Reporter).《每日破产审查》( Daily Bankruptcy Review)

9.产业出版物,如《沃德汽车报告》( Ward 's Automotive Reports)、《女装日报》( Women 's Wear Daily)、《克拉克森航运情报网》( Clarksons Shipping Itelligence Network)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