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廉价的投资和最小化的投资风险
使投资风险最小化的标准限制了证券的选择范围。坚持安全、廉价的方式①(在第15章会就这一方法进行详述。),又会错失很多不被价值投资者看好,但是以其他标准来看有着诱人价格的投资机会。通过这种方法,- -个投资者,无论是活动家还是OPMI,如果不考虑价格的话,会放弃很多没有满足必要安全条件的股票投资。
发行公司的安全条件包括以下几条。
1.强大的经济基础
(1)相对没有负债
①在资产负债表上
②在资产负债表以外
③现实中存在但并没有在报表上反映出来
(2)有价值的资产(现金或等同于现金)
(3)经营所得现金流
2.管理良好
3.了解公司的业务,也就是说要有相对透明的信息披露和审计财务报表

在安全、廉价的方式下,通过以上这些因素控制发行公司的债券就能很好地避开掠食者,在不考虑价格的情况下,这对积极维权分子和圈外人都是不错的衡量标准。需要避免的证券中包括了股票和债务工具。掠食者的重要线索可以从他们递交给SEC的公开资料中找到,尤其要注意文件中关于管理层薪资待遇,以及企业与内部人的交易等方面的信息。这些披露的信息可以从年会的股东委托书或者10K年度报告的第二部分中得到。10K表的第一部分可以看到关于 “法律诉讼”的情况,在10Q季度报告的第二部分以及审计财务报告中,同样也可以找到管理层与有控制权人士的有价值信息。由债权人或证券持有人揭露出公司和内部人士问题而最终走上法庭的情况,是-一个警示,表示用投资风险最小化方法判断,这家公司可能不是令人满意的投资项目。
除了这种衡量标准,在选择投资时还可以选择有一定了解的企业。这对有控制权和没有控制权的投资者来说都是真理。依靠公共信息对企业进行的了解足矣,甚至对某些类型的投资来说,这些了解已经超出了所需范围,比如在《1940年投资法案》下注册的投资公司以及公共事业,而在其他领域,公共信息可能还不足以对是否投资该企业做出明智的决定,比如主要从事矿产勘探活动的公司。
财务报告的作用与公共信息的作用在作为投资决定因素时,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相关性。财务报告越可靠,那么公共信息也就越可信。
更重要的是,虽然有控制权和无控制权的投资者在评估时使用的是同一个标准,但是内部人和圈外人之间一定存在利益冲突。内部人通常会为了给自己创造利益,会通过他们所控制的企业代理人将圈外人封杀,如短期并购、强制要约收购。迫其出局的价格有时候会非常低,因为内部人通过他们的行为(或者不需要通过任何行为)就能对股价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一利益冲突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实的危机,一些被之前某些条件所限制的证券,在运用我们的方法之后似乎又变得有吸引力了。虽然将股价降到难以想象的迫使其他人出局的行为并不多见,但是并不表示它们不会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