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机构的严格监管是完全必要的

对金融机构的严格监管是完全必要的

共同基金业在过去的25年中取得的无数成功,完全归功于1940年投资公司法及修改案(以下简称法案)中异常严格的监管法规。由于法案的严格,投资者能够确信这个产业是可以信任的,基金投资者能够进行公平的交易。毫无疑问,法案的存在抑制了主导权,而且需要付出非常高昂的代价,有时候有些不太公平,基金经理还要承担责任,比如我们,我们宁可不要这样的责任。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坚信法案的存在对产业整体来说是好的。

在为其他金融机构寻求严格规定时,必须要以法案的规定为模板,将法案中的原则适用到其他金融机构中去,其中包括各种不同的共同基金,并且需要各种不同的规定。作为全面性的规定,法案必须要覆盖所有领域:资本组成、融资方式、运营方式、高管薪酬、企业管理、披露要求以及所得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