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准备金维持期

第四节 准备金维持期

2008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提出了称为准备金维持期的规定。准备金维梅期以一周作为时间单位,在这期间银行必须维持要求的准备金水平,它的时间长度为连续的14天(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指南,2010)。准备金要求最早以D条例的形式首次出现在1978年的《美国联邦储备法案》中,然后这一条例进入了1980年的《货币控制法案》(Monetary c。ntrol Act),这一法案强制规定了最低准备金要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保证金维持指南,2010)。在这之后,所有其他国家的政府都通过了准备金要求的法律,而这也使得英格兰银行家协会LIBOR存在的必要性增加了,这是因为准备金需要进行定价,而且还要保持与中央银行的目标利率的一致性。

在2006年通过《金融服务监管救助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Regulatory ReliefAct)时,法案计划从2011年开始将向准备金支付利息,但随着2008 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的通过,国会将这一计划提早到了2008年(美国联邦储备银行,2010 年)。

按照新的规定,准备金的透支将会被处以罚息,同时持有的准备金将按有效联邦基金利率贷记利息,这一利率被定义为一种成交量加权的平均利率。其中,最低准备金将按联邦基金平均目标利率减去10个基点作为利息,而超额准备金则按联邦基金最低目标利率减去75个基点作为利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2010)。

当前的联邦基金目标利率为0.25,由于经济危机,这一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美联储必须确保这一利率不会变为零. 或者出现更糟糕的以负利率进行交易的情况。此外, 它们也必须使得准备金的变动与目标利率保持一致。如图5.4和图5.5所示, 可以注意到, 如果没有最低准备金要求, 联邦基金利率将下降到0。而表5.2则让我们看到了在准备金维持期之前、期间和之后,实际联邦基金交易的情况。应当注意, 当前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在0.00~0.25之间, 所以除非发生经济危机或者利率的市场价格提高, 否则交易区间在这段时间内通常会有下行趋势。




2005年,马克·格雷恩(Mac Gorain)巧妙地概述了英格兰银行如何通过管理准备金来维持0.5的目标利率水平,从而使得货币供给与需求相等以达到在下一次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开始之前限制市场波动性的目的。加拿大、瑞士和日本的中央银行以及欧洲中央银行(ECB)全都采取同种类型的准备金政策,并且它们都有独一无二的方法来实现其期望目标。如表5.3所示,准备金维持期的长短会按不同的月份改变,这取决于欧元的供给与需求。而此时我们不禁要问,向准备金支付的利息是否预示着未来的危机形势?


在准备金维持期之前,中央银行在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周内会为下一个月借入资金。此时由于市场存在波动,而且有时中央银行的资金会没有任何预警地使得外汇价格出现大幅被动,这会导致市场的剧烈震荡,所以外汇交易商们深知绝不能在这个时候进行交易。出于这些原因以及其他原因,3个月LIBOR目标利率对于交易商、中央银行、私人银行以及市场专业人士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因为它代表了一段时间内的主要资金成本。对每家中央银行来说,更重要的是计算准备金周期,这是因为它会影响LIBOR并反过来影响外汇价格的波动。

一个可能还没有完全回答的问题是,准备金维持期和外汇价格会对LIBOR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效果?这方面的一个证明是2009年,施莱格尔与克翰兹林发现在准备金维持期之后,瑞士货币市场的需求曲线明显变得更为陡峭。由于每个月准备金维持期结束后会出现资金需求的增加,这会提高中央银行的借入成本以及LIBOR利率,并反过来在当时经济条件和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影响外汇价格。

此外,更重要的问题是,某个特定国家的货币在准备金维持期的走向是什么?另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则是在准备金维持期,与市场利率相对的资金成本是什么?可以说,这个问题涉及货币的供给与需求问题。准备金维持期会使货币需求增加并且供给减少,从而导致货币对的价格走低。在英国银行家协会LIBOR之后,其他国家的利率应该根据各国自身的情况进行讨论。因此这里给出一个关于各国国内LIBOR利率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