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外汇经纪人:过去与现在

第十三节 外汇经纪人:过去与现在

从1998年开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便根据全国市场系统准则600 b23部分,允许实行电子通讯网络(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 ECN) ,并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11 A部分予以立法承认(证券交易委员会,2010) 。

推出全国市场系统(National Market System, NMS) 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平的市场竞争和有效率的市场活动,它由国会管理,并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推行。全国市场系统推行初期的重点在于处理证券交易,比如说,1975年的系统准则就旨在促进和加强证券交易系统间的联系,最终所有美国证券市场都连接到同一个系统。时间过得很快,现在全国市场系统再次关注公平的市场准入、指令保护、市场内的价格竞争、公平的价格保护以及准入规则,其2005年更新版也是如此(证券交易委员会,2006) 。

随着新型金融工具的发展,零售经纪商、交易商和对冲基金也与高速计算机一起发展起来。此时,全国市场系统再次成为国会里辩论与听证的主题。当2010年5月6日希腊宣布那条可怕的经济新闻时,纽约证券交易所当天就下跌了近1 000点,美国的国会、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现在也在处理那天的快速暴跌事件。在当前阶段人们都在猜想,通过全国市场系统进一步提升市场效率或者减缓运行速度将会发生什么事情。问题的关键在于计算机的速度和公平准入。

起初,网络辅助交易的进行是通过将一套买入卖出指令的网络接入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 。所有电子通讯网络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成为经纪自营商,并作为另类交易系统受法规监管。对这一方面的早期争论包括网络的接入问题以及是否应该对接入收费。随后,关于交易佣金与不活跃账户收费的问题也接踵而至。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问题得到了解决,个人计算机和网络接入的增加使散户和专业交易者能够进入市场。今天散户可以交易许多类型的交易工具,从期货到期权到外汇再到证券,而且甚至可以同一时间在世界上任何交易所进行交易。

外汇经纪人作为中间人,其意义是支持从散户到银行同业网络外汇交易的顺利进行。在开始的时候,他们以每手为基础收取固定费用。随着更好、更快的计算机的出现,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外围交易激增,因此每手固定费用也便简化成了价差价格。

今天大多数的外汇经纪人从价差中获得收益。交易者也必须意识到经纪人会对特定的外汇进行做市,此时他们的角色便从服务商转变成了交易商。在这些例子中,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散户实际上是在与他们自己的经纪人进行交易。当散户从这些经纪人处买入或卖出外汇时,交易商也在争取每笔交易能在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中盈利,因此它们可能获取双倍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