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机构的建议
金融机构既是衍生产品的交易商又是其最终用户。近年来,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的利润来自于自营交易,而非传统的代理业务。因此,面临的风险(如受流氓交易员所累的风险,或是营运风险)也与日俱增。以上对非金融机构的建议也适用于金融机构。此外,对于各种金融工具的交易应该仔细审查,以防范金融机构特有的营运风险。金融机构从事不同的交易:代理交易和自营交易:交易不同的产品:场内交易的产品和场外交易的产品。因此,面对的衍生产品风险也不同,须区别对待。

教训1:未能有效贯彻头寸上限和交易损失上限
对每种衍生产品通过逐日盯市来严格执行"交易损失上限",这一做法至关重要,应该由中后台部门协调贯彻。期货和其他场内交易的产品的估值信息简单明了。远期合约和其他场外交易的互换/掉期以及期权产品的交易频率较低,因此每日末的逐日盯市就需要公司内部特定的部门仔细估值。
光有交易头寸总额不够,还需根据不同期限提供明细表,显示银行与每一交易对手的各种交易。因为即使交易头寸总额互相匹配,但若众多合约期限不同,各种投机诡计还是有机可乘。
如果银行为每个交易员设定交易损失上限,后台部门很快就能发现任何超出额度的投机计划,各后续交易也将被及时冻结。在花旗银行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与单纯的"平仓"规定相比,这一方法可以更为有效地控制银行综合风险。而如果仅仅实施"平仓"规定的话,各种构思巧妙的交易仍能够深藏不露,最终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现金损失。
此外,在银行内部设立类似于对冲基金的部门以从事自营交易,这不是不可以,但必须辅之以专门的规章制度和部门章程,因为自营交易乃高风险高收益,和银行其他业务大有不同。像巴林银行那样将两者混为一谈,则变成一笔糊涂账,难以区别监控。许多投资银行就设立了此类独立部门,获益匪浅。
教训2: 未能有效监控
最简单的每日汇报机制以及前台和后台之间交易行为的监控应该是这样的:外汇交易员执行交易、保存日志,并填写交易清单供后台人员输入银行会计系统。后台人员还将独立地向经纪商或对于方核对每笔交易,以验证并确保交易的准确性。之后,后台人员才能清算该笔交易。独立审核乃是监控机制之核心。"中台"人员或是风险监控部门将根据各份合同计算每日交易盈亏,并与规定的每日交易限额比较。
为了贯彻这一监控系统,则需要落实各种规则(这些规则必须写得浅显易懂) ,并责成后台员工切实贯彻,这些都是商业银行管理的重中之重。然而,再好的管理方针也无法避免某些交易员走歪门邪道钻空子。例如,第一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的监控系统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都令人大失所望。
教训3: 未能跟踪现金流
期货和期权交易都会留下现金痕迹。首先,购买期货合约或卖出期权的时候,交易所都会要求支付保证金。例如,在巴林银行与新交所的交易中,新交所要求合约名义价值的15%作为保证金。其次,若合约逐日盯市的话,每当交易日结束,任何价格下跌引起的损失都将从保证金账户中扣除。这样,剩余的保证金将低于合约名义价值的15%,交易所因此会要求追加保证金。再次,当合约平仓或到期的时候产生了损失,将立即被要求支付现金,产生负的现金流。
因此,在巴林银行一例中,银行高管和审计人员明显从一开始就忽视了现金流动向。外部审计人员应该仔细核对巴林银行在SIMEX 和OSE的保证金账户。然而银行却对利森保证金账户的巨额融资要求有求必应,并没有质疑其用途。当这一金额已经超出巴林银行的账面价值的时候,高管理应着手调查,而非不断批准划款。可见,巴林银行各级管理人员盲目轻信,易于上当,简直令人吃惊。
财务会计的文件很容易误导读者。在这些文件中,实现的利润和尚未实现的利润(从现金流的角度〉混合在一起,令人难以分辨。而对于未结清的期货期权交易采取逐日盯市的做法,则更令人在解读财务文件时一头雾水。在第一银行和兴业银行的案例中,人们对利润表情有独钟,对现金流量表却不闻不问。难怪鲁斯纳克和科维尔得以长期将他们各自的会计部门蒙在鼓里。
场外交易的合同不同于标准化的场内交易产品,并无追加保证金(补仓)的要求。若当时对外汇交易增设保证金账户,并将每笔场外交易视同标准化的场内交易,则将迫使花旗银行、第一银行CAllfirst) 和法国兴业银行跟踪交易的现金轨迹。
教训4: 未能打破"常规链"
当所有的其他监控举措都失效时,要求员工轮岗并连续休假之举可以将诸多精心设计的阴谋诡计大白于天下。美国的法律规定金融机构的交易员必须每年连续休假10天,这样,其他员工暂时顶班,就有机会发现休假同事的任何欺诈行为。很明显,第一银行并没有遵守这一法律,因为鲁斯纳克未离开过他的交易桌。事实上,该银行还向鲁斯纳克提供彭博社的旅行装软件,使其在家中或度假时都有能力不间断地控制其外汇交易。同样的,法国兴业银行对科维尔也是如此。
教训5: 明确分工,前后台权力分离
证券经纪业务的金科玉律之一便是前后台相互独立,权力分离。后台人员尤其应该轮岗,以防前后台之间串通一气。后台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确认、清算并记录前台部门的各笔交易。尤为重要的是,对前台的每笔交易的细节(类型、价格、金额等)向对于方核实。只有在确认后,后台部门才能支付款项或返还抵押证券。这些严格的内控手段旨在杜绝未经授权的交易以及贪污等犯罪活动。
而巴林银行的利森一手遮天。尽管先后有不同的审计公司发出警告,利森仍然同时掌管新加坡分部的前台和后台。而法国兴业银行的科维尔也是从中后台转为交易员,对内控措施了如指掌。因此,绝对不要将中后台人员轮岗到前台!
教训6: 了解你的业务
沃伦·巴菲特的著名投资理念之一便是只投资他熟悉的行业。有充分证据显示,巴林银行的银行部门和证券经纪部门的高管们对金融衍生产品知之甚少。Euromoney 1995年3月刊中提到, "巴林银行有一名员工做了笔不错的交易:低价买入在香港上市的某公司的折价权证,并同时卖出该公司的股票,这样便对冲了风险。然而巳林证券的老大彼得·诺里斯却从伦敦来电,说他认为该公司的股价会跌,因此应该把这对交易平仓。这个可怜的员工无法向老总解释这两笔交易其实在股价下跌的时候会赚钱。"
银行高管们有时对金融衍生工具和金融工程一窍不通,只能放手依靠专业人员从事这些业务。因此,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们有必要参加一些短期的培训课程,这将受益无穷。
教训7: 分析差异
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的→项重要举措是根据经济和商业大环境做出一些合理假设,从而预测银行各部门的利润表。而任何业绩评估的基础应该是事先设定合理的目标,并在事后根据其实际业绩予以评估。利森的部门在1994年报告说,其对日经225指数的套利利润为预测的5倍,这时其上级应该质疑到底原因何在。当时的巴林银行董事长彼得·巴林当时的反应却是"吃惊不小,兴奋不己"。
差异分析指的是深入了解预期利润和实际利润的差异,并对非常结果追究到底。巴林银行的高管却对飞来横财雀跃不己,从未提出尖锐的问题质疑利森超乎寻常的表现。
同理,在法国兴业银行案例中,当科维尔的实际业绩为5500万欧元,而其目标仅为300万欧元时,应该引起银行的警惕:差异分析本可轻而易举地将科维尔的交易行为公之于众。
教训8: 监控未平仓合约
各大交易所应该密切监控哪些机构是市场上未平仓合约的主要持有人。各大银行的高管们也应该对此信息予以关注。若某一机构拥有的某个衍生产品的头寸发生剧烈变化,就应该立即调查。在巴林银行垮台之前,在新交所日经225指数1995年3 月到期期货未平仓合约中,利森占了49%之多。新交所当时应该和巴林银行新加坡分部密切沟通,并与该分部的上级部门对话,以核对从利森那里得到的信息的真伪。对交易员流氓行径的法律处理应该与英美法系的"无罪推断"完全相反:即应该实行有罪推断,直到其被证实为无辜。
教训9: 自营交易与代理交易分离
当某一交易员同时为银行本身(自营)以及为银行客户(代理)进行交易时,就会产生明显的利益冲突,而银行客户往往成为受害者。自营交易应该与代理交易分离,这两种交易应该有各自的交易台和后台,而两者的审计和监控机制也应该大相径庭:代理交易是为银行客户提供服务,因此银行若严格执行信贷风险和账户管理流程,则应该毫无风险。自营交易则使用银行自己的资金,因此对交易员的控制至关重要。每个交易员应该有严格的头寸上限,并且必须每日汇报。
而利森则身担自营交易和代理交易两项职责,也没有审计和监控部门的制约。两种交易的保证金头寸也混在一起,令银行高管无从知晓哪些属于自营交易,哪些属于代理交易。
教训10: 衍生产品交易
交易室里紧张的气氛和快捷的节奏使人无暇仔细思考,因此容易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交易员往往目光短浅,仅仅关注下一笔交易,根本没有长远计划。例如, Amaranth 的交易员若稍加注意,就应该发现其很多头寸不知不觉己经占据了纽约商品交易所上未清算天然气期货合约的一半以上。头寸越大,要退出就越难。Amaranth的交易员忽视了流动性风险:风险经理们应该当时紧紧贯彻头寸限制,比如说最多占市场上未平仓合约的12 . 5% ,这样就可以保证今后安然离场了。但的laranth没有这么做,其代价就是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