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教训

故事的教训

教训1 : 监控不力

大型工业企业或金融机构的交易部门大都备有指导方针,严格设定交易金额上限,并规定何时汇报。日本壳牌公司声称其上限为2亿美元,但对于某些诡计多端的交易人员而言,绕开这一限制简直是小菜一碟。由此看来,仅靠设定交易金额上限是远远不够的,应该采取信息披露更为有效的方法,即: 设定交易损失上限,对每笔尚未结算的远期交易均逐日盯市(Mark to Market) 。不同于外汇期货,远期合约不可以在交易所中不断交易,因此,对于远期合约的逐日盯市需在每一工作日结束时对其估价,这可以方便地通过背景知识4中的利率平价理论进行。每一笔交易在结算时须有后台部门签发的交易单据,井伴之以合理的交易原因,一 一记录在案。对于诸如日本壳牌公司等工业企业而言,外汇交易一般应与实物交易(货物或服务的进出口交易)息息相关。任何外汇投机行为应严令禁止。不幸的是,在该公司,过于松散的管理使得外汇交易人员有机可乘。他们不断展期价值高达64亿美元的远期合同,而这些合同与这家从事石油精炼及配送的日本公司主营业务毫不相关。

教训2: 汇报不当

本案所涉及的合同金额庞大,本应由财务部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甚至董事会成员仔细审查。因何汇报、何时汇报、向谁汇报,这些都是大型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却往往解决不当。金额巨大的各交易合同有必要根据期限长短分类,逐个分析,以杜绝充满创新却居心匠测的投机活动(请见第2章花旗银行案例)。这些交易的逐级汇报应每日进行,不仅要向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汇报,公司的最高层也应知晓。日本最大的炼油公司日本石油株式会社要求其财务部外汇交易经理在董事会的每月例会上发言,向董事们汇报该公司的外汇交易以及相关的风险规避措施。

教训3: 审计未果

日本壳牌公司此案涉及的交易内容复杂,金额巨大,因此,系统性的审计活动对于有效的信息披露及汇报必不可少。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应双管齐下,一个基本原则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者须相互独立。在审计人员调节交易部门与后台部门各自记录的交易时,各交易单据可以提供大量信息,令审计人员有能力发现非法交易。

此外,任何交易都会有交易的另一方存在,而这些机构往往是某些银行的交易部门,与公司内部瓜葛不深。因此,审计人员与这些相对独立的交易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交易对手会不经意提起交易有异,而包括日本壳牌公司在内的数起金融衍生工具的滥用案例都是由此而真相大白的。

教训4 : 沟通乏力

日本壳牌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购买石油,但他们没有与财务部门有效沟通,也未能与理应为公司规避日元风险的外汇交易人员有所接触。行之有效的风险规避政策应该强调如何紧密协调这些部门。壳牌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风险仅限外汇风险与石油价格风险,但其外汇风险和石油价格风险的规避措施竟各行其是,毫无相互协调, 实在令人吃惊。石油采购部门与财务部门理应共同决策,共商大计,而非不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