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宜之计

权宜之计

闪电崩盘发生以来, SEC 显然没能针对支离破碎的证券市场设计解决之道,而不过是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短期的补缀性临时措施。

单一股票的熔断机制

作为防止闪电崩盘再次发生的最初思路, SEC在2010年6月批准了单一股票熔断机制。这里的熔断机制( Circuit Breakers )是指,如果一阶或二阶证券(包括Russell 1000指数的成分股和一些ETFs )在五分钟的窗口期内出现超过10%的价格波动就将被实施暂停交易;对于其他股票而言,暂停交易的波动幅度被限制在30% 。单一股票熔断机制是对现有的在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跌幅超过10% 时触发的市场熔断机制的补充。

禁用无成交意向报价

SEC禁止了无成交意向报价( Stub Quote )的使用。这种报价方式原本只是做市商在单边市场中的一种特殊的“占位式”报价。通常,它会和市场的正常价格水平相距甚远,经常表现为极低的1 美分买方报价。例如,如果一个做市商只想报价卖出股票,那么,他就必须发出一个无成交意向报价以作为双边市场中的买方指令。然而,在闪电崩盘期间,埃森哲公司的股票被以0.01 美元进行了交易,这一价位就是元成交意向报价。按照SEC闪电崩盘报告的说法,对元成交意向报价的执行占到了5月6日破坏性交易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但是,在我们看来,取消无成交意向报价是再容易不过的方法了。

另一方面,做市商应该更加严格地履行他们的责任。目前,对于大部分证券而言,做市商的报价只能受限于NBBO 的8% 。然而,有一些证券却被允许按NBBO 的30% 提供报价。偏离NBBO 至少8% 的报价究竟能够帮助到谁呢?这样做就能创造一个稳定的限价委托簿吗?这根本不是某种责任和义务,而是一种托辞,使高频交易做市商和他们的交易所帮凶能够在各种会议上经得起检验,并堂而皇之地声称他们承担了报价义务。今天的自动化做市商通过他们的同位托管技术和获得直接数据馈送的权利,享受着优先审视委托订单流所带来的好处。但是,他们并没有在享有这些“福利”的同时肩负起更为艰巨的报价责任。只要市场上稍有风吹草动,这些新型的做市商就会一窝蜂地寻找地方四处躲藏,像2010年5月6日那天一样,把市场彻底抛到一边,完全置之不理。

发起准入规则

发起准人规则( Market Access Rule )又被称为市场准人规则,于2011年11月正式生效实施。在我们眼中,这又是一个“拍脑门式”的方案。该项规则要求,经纪商在将委托发送至市场并进行征信检查与验资检查前,他必须对准入客户所提交的所有委托进行筛查。就发起准入规则的提案, SEC 主席夏皮洛表示:“未经筛查的市场准人就好比你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一个没有驾照的朋友,而且放任其独自开车出行。如果一家经纪自营商打算借出自己的‘钥匙’,那么,他不仅需要对汽车进行必要的保养,而且还要在汽车上路之前确认驾驶人能够遵守相应的交通法规。”发起准人规则的目的是防止低资本的高频交易公司在没有进行前置性交易风险评估的情况下直接将委托发送至交易所。对此,小型的高频交易公司认为,这项规则有失公平,因为它会使行业中那些更大规模的高频交易公司获得明显的竞争优势。他们声称,既然需要在交易前进行征信检查与风险评估,那么,额外的时滞因素就会不可避免地被带入他们的交易策略当中。虽然评判委员会还未对此项规则达成一致意见,但是监管者究竟会如何落实这一规则依然需要我们静观其变。

大额交易者报告规则

大额交易者报告规则( Large Trader Repo巾』g Rule )是SEC意图掌握更多的关于高频交易者的信息的另一种方式。按照规则的要求,从事大额交易的交易者需要在SEC登记注册,而一些特定的注册经纪自营商在帮助大额交易者执行交易的同时,还应承担保存交易记录、制作交易报告和有限监控的义务。每个大额交易者都会拥有一个唯二的身份编码,SEC相信,这样做能够使其迅速和有效地识别关键性的市场参与者,并收集交易活动的数据,以便帮助其重构市场事件,指导调查的开展,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虽然这项规则或许有助于SEC确定“肇事者”,但是对于防止下一次闪电崩盘,它却没有任何意义。同时,它还浇铸了一张钳制许多传统的基金经理的巨大网络。因为大多数传统的、专注长线投资的基金将受制于大额交易者报告规则,并不得不进行必要的登记和注册。

合并审查和跟踪机制

SEC 提议“截获”不同类型的资产的数据,这项提案包括如下表述。

合并审查和跟踪机制①{ Consolidated Audit Trail , CAT )将显著提高自律组织( Self -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SRO )调查取证、制止欺诈和操纵市场活动的能力,并能够使这些组织更好地监控市场,监督会员。另外,类似于这样的审查和跟踪机制还会为委员会的市场分析工作提供帮助,诸如调查并准备市场重构,以及理解特殊市场活动的成因等。

规则要求统一审查和跟踪美国市场体系内,以证券为标的的每笔委托的特定信息,包括实时提交委托客户的身份和传送路径,变更、撤销或执行委托。事实上,这项规则将为每一笔委托创造一个可实时追踪的电子化审查和跟踪记录或报告,而每一个接触到该委托的市场参与者都会被要求提供特定的可报告事件的具体信息,比如传送路径或者执行情况等。

想知道目前跨交易所和跨资产类型的审查和跟踪系统实际的运行效果是怎样的吗?你可以设想一个银行金库的情景。由于金库里有不计其数的通道,因此,银行的安保部门只能在某一些出口处安装监控录像。这样一来,虽然监控仪器可以捕捉到抢劫银行的罪犯的行踪,但是更可能的情况是,它也会错过一些关键性的证据,因为并非每一个出口处都能在监控录像的覆盖范围之内。凭借合并审查和跟踪机制, SEC 试图将监控录像安装在金库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当前的审查和跟踪制度却依然无法获取一些重要的信息。SEC 承认,委托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性信息很难被捕捉到,也很难被追踪,尤其是当一项委托被从一家交易所传送至另一家交易所,或者被从某个经纪自营商发送给其他交易所的时候。即使有了合并审查和跟踪机制, SEC 想抓住“坏人”仍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金库里的监控录像至少有一种威慑力。

SEC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应对“弗兰肯斯坦式的市场”,就在我们为其欢呼、赞许的同时,我们想知道,这种修修补补的方法真的就是解决目前市场问题的最好途径吗?在接受路透社的采访中, SEC 主席夏皮洛说:“我不能认同这样一种观点,即当市场出现问题或存在操纵和不正当行为的可能性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市场的制度制定者的SEC 不能够轻易地重构交易体系。”

或许,脚踏实地、从头做起的方法是一种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