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国银行目前办理哪几种外汇贷款业务?

13. 我国银行目前办理哪几种外汇贷款业务?


银行吸收存款的目的是要提供各种类型的贷款,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我国银行办理的信贷有工业信贷、商业信贷、农业信贷、外贸信贷等。外汇贷款是中国银行在1973年开办的一项新的信贷业务,用以满足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进口国内短缺物资的融资需要;同时以办理出口信贷的方式,支持我国企业扩大船舶、机械和大型设备以及专有技术的出口。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目前除中国银行外,国内其他专业银行和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陆续开办外汇贷款业务,以实现业务交叉(但仍以中国银行为主)。在外汇贷款的币种上,现已发展到办理美元、日元、英镑、港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六种外币贷款。如使用进口买方信贷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还可以选择使用对方国家的货币。

目前,我国外汇专业银行一一中国银行办理的外汇贷款业务有五大品种,有的品种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别。外汇贷款种类,如图表6-3 所示:

上述不同类型的贷款有不同的使用方法,借款单位应根据需要选择借用:

(1)现汇贷款。即自由外汇贷款。外汇银行根据银行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凭借款单位或其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外贸公司的通知,在批准的购货清单和贷款额度内,用现汇对外支付货款。这种类型的外汇贷款使用方便。在用以购买进口物资时,除了受有关进出口条例的限制外,不受其他约束。目前,外汇银行办理的现汇贷款在整个外汇信贷业务中具有相当大的比重。

(2) 特种外汇贷款。这是中国银行自1982 年起试办的。它将外汇贷款与外汇兑换两种职能有机结合在一起,用以解决不同企业技术改造所需资金而发放的一种贷款。它分成甲、乙两类:甲类贷款的对象是生产出口商品、能直接创汇或具有其他外汇来源,然而需要使用人民币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乙类贷款的对象是那些没有外汇来源,但需要使用外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外购其他物资,然而却具有人民币偿还能力的企业和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两类贷款相辅相成,保持平衡。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收回和管理,基本上按国务院批准的《短期外汇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三贷"外汇贷款。这是买方信贷、政府贷款和混合贷款的简称,一般只能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资本货物、技术及有关劳务。这类贷款可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

(4) 国际商业贷款。利用这类贷款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而且必须通过国务院正式确定的十个借用外债的窗口(即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福建投资企业公司、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对外筹措。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但贷款不规定用途,可自由使用。

(5) 国际银团贷款。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结合项目搞国际银团贷款是刚兴起不久的一种外汇筹资方式(中国银行从1983 年开始组织对项目的银团贷款业务)。目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实践已经表明,通过对企业办理银团贷款,提高了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信誉和知名度,而且从贷款发放到回收,效益是较令人满意的。有鉴于此,近年来,除了中国银行以外,其他银行也开始运用国际银团贷款来扩大自己的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