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什么叫银行托收? 它有哪些种类?
托收(Collection )属于逆汇(Reverse Remittance or Honour of Draft),即由债权人(国际贸易中的出口商)开具以债务人(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商或其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委托银行代收票款的结算方式。在托收方式下,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流动的方向正好相反,故名之为逆汇,又称出票法。
托收业务涉及的当事人一般也有四个:
(1) 委托人(Consignor or Principal) ,又称出票人(Drawer) ,即签发汇票并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收款的一方;
(2) 托收银行(Remitting Bank),又称出口方银行(Exporter 's Bank) ,即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转托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收款的银行;
(3) 代收银行(Collecting Bank) ,即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在国外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 付款大(Payer) ,又称受票人(Drawee),即付款的一方。
跟单托收的结算程序如图表5-3 所示:

说明:
① 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发货装船取得提单后,即开具汇票,填写托收申请书(Remittance Letter) ,并向托收行送交跟单汇票.
② 托收行收取托收费用后发给委托人固执.至此,委托人和托收银行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它以托收申请书为凭.
③ 托收行缮制托收委托书(Collection Advice) ,随附跟单汇票邮寄给国外代收行,托收行和代收行一般在事先就建立有委托代理关系.但按照代理法的一般原则,在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Privity of Contract)。
④ 代收行按照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向付款人提示跟单汇票。
⑤ 付款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或付款赎单(D/P 方式 ) ,或承兑赎单到期付款(D/A 方式 ),取得货运单据后即可向承运人提货.
⑥ 代收行将收妥的票款贷记托收银行帐户,并向其发出收妥贷记通知。
⑦ 托收行接到贷记通知后同出口商(委托人)结汇,将票款转划其帐户。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即D/P),即代收行在进口商付清票款之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另一种是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即D/A),即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汇票之后,就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时再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方式。
代收行到底采用何种交单方式,必须遵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而不能擅自作主。对委托人(出口商)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要比付款交单的大,因为后者体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假如买方不付款赎单,卖方可将掌握在他手中的货物另行转售。尽管这样做可能要开支一些额外费用,蒙受一些损失,但相对来说卖方的利益还是得到了一定的保障;而在前者的条件下,卖方收取货款的唯一凭仗就是买方的信誉。假如买方在承兑汇票之后到期又拒付,那卖方就面临着"钱货两空"的危险;虽然卖方可起诉承兑人,要求其支付价金,但有时诉讼的时间很长,费用很高,即使官司打赢了,这对卖方也是很不利的。因此,在托收过程中,委托人应尽量选用付款交单的方式;只有对那些信誉高、财务状况好,并且与自己有着长期贸易往来关系的老客户,才采用承兑交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