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什么叫买方直接付款? 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又是指什么?

3. 什么叫买方直接付款? 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又是指什么?


买方直接付款是指由买方主动地把货款支付给卖方的一种结算方式。买方在安排付款时,虽然一般都要通过银行电汇、信汇或票汇.但银行仅限于{i客办理汇款业务,而对货款的收付结算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方直接付款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安排:

(1) 订货付现(Cash With Order) :这在美国称作"预付现款"(Cash Deposit in Advance) ,指卖方要求买方在订货时即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毫无疑问,这是对卖方最为有利的支付条件,卖方可以把出口交易中的资金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并不普遍,一般是在卖方按照买方提出的特殊规格制造出口商品时,才采用这种付款条件。

(2) 交单付现(Cash against Documents): 即卖方交单以买方付款为条件,如果买方不付款,卖方就不把作为物权凭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因此,当卖方对买方的信誉和财务状况不够了解时,可以要求买方按这种条件支付货款。在工厂交货(Ex Work) 或铁路交货(Free on Rail) 、敞车交货(Free on Truck ) 的交易中,往往采用交货(而不是交单)付现(Cash on Delivery) 的方式支付货款。

(3) 见单付款(Sight Payment): 即卖方在发运货物之后将有关装运单据寄交买方,买方在收到单据后再按照合同规定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付给卖方。采用这种支付方式时,如果买方在收到单据后拒付或拖延付款,卖方就要承担货款落空或损失利息的风险。因此,卖方通常只在掌握了买方的资信及财务状况并对其及时支付没有任何怀疑时,才会同意作出见单付款的安排。

在进出口贸易中,有时还会采用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或称"迟期付款")的支付方式:

(1) 分期付款(Pay by Instalments): 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将全部货款分为若干期,每期支付一部分,直至最后一期货款付清为止,届时卖方才将其一直保留着的货物所有权移转给买方。按照惯例,在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时,买方在合同签订后即挂合同金额的5~10%交付定金;而在这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该项商品的出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明,并提供远行开具的履约保函(Performance Bond) 。该保函保证,假如卖方爽约,由银行负责归还定金及其利息。分期付款大都应用于成套设备、大型运输工具(如轮船、飞机)等制造成本较高、加工周期较长的进出口交易。由于买方是根据产品的工程进度或按约定的生产阶段分若干期付清货款,故这种支付方式又称"按工程进度付款"(Progressive Payment) 。

(2) 延期付款(Deferred Payment) : 也是成套设备和大宗商品交易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其基本做法同分期付款相类似,即买方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定金,余下的货款则分若干期付清。延期付款与分期付款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分期付款的货款基本上是在交货时付清,有时即使余留下一小部分货款,它一般也在卖方对货物的品质、性能的保证期届满时付清;而延期付款的大部分货款则是在交货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五到十年)内分期偿付。

第二,在分期付款的条件下,货物的所有权往往是在付清最后一期货款时才移转于买方;而在延期付款的场合,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货物的所有权一般是在交货时移转于买方。

第三,延期付款实际上是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信贷,一般要计收利息;而分期付款被视为现汇交易,一般不另计利息。

分期付款和延(迟)期付款的款项有时由买方通过银行汇付,有时则由银行以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 的方式保证在货物装船后或开证行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若干时期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