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外币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有什么区别?

13. 外币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有什么区别?


外币期贷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都为外汇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提供了适当的交易工具和场所,两个市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在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外币期贷市场上的价格与即期外汇市场上的价格因套汇活动的存在肯定是相同的,而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之间则存在着利率平价(Interest Rate Parity) 关系。然而,尽管如此,外币期贷市场和远期外汇市场是两个受不同交易规则支配的、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的市场:

(1) 典型的远期外汇买卖是银行与客户间或银行同业间在场外进行的,买卖的价格( 即远期汇率)通常是经双方的询价和报价来确定的; 而外币期货交易则是在交易所内通过集中竟价来进行的,而且各种货币的期货合约都有特别的交易时间。

(2) 银行在进行远期外汇交易时所作的报价都是双向性质的,例如在直接标价法下,报出的较低的一个数字是银行愿意买进期汇的本币价格,而较高的本币数字则是银行卖出期汇的价格;但在外币期贷市场上,任何时点上的成交价格只有一个。因为在期货市场上,买方只报出价(Bid) ,卖方只喊发价(Offer ,又译"开价")。按照竞价规则,最高的出价优于其他所有的出价,最低的发价优于其他所有的发价; 这就确保了在任何时点上期货合约能在当时最高的价位上出售,换言之,能在当时最低价位上购入。当然,双方的喊价在每分钟内都会发生变化,这实际上构成了期货市场的内在调节机制。它能不断地促使想保持期货多、缺头寸的交易者在交易数量上达到均衡。例如,期贷市场上想买进合约的人比想卖出合约的人多,期货价格就会被哄抬着上涨;反之,则形成价格下跌的压力。

(3) 远期外汇买卖一般是直接在有关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双方都了解对方是谁(委托外汇经纪人进行的业务例外) ;而外币期货交易都是在具有交易所会员身份的经纪人CBroker)、交易商(Dealer or Trader) 之间进行的,他们究竟受谁委托、或者交易商是否在以自己的帐户进行"自营买卖",相互之间是不知道的。另外,在交易所内成交的所有期货合约交易,实际上都转化为买卖双方各自与交易所清算机构之间的契约或合同关系,即对于每一个期货合约的出售者来说,清算机构是买进者;对于每一个期货购入者来说,清算机构则是卖出者。

(4) 远期外汇买卖的成交单位没有限制,尽管其报价最常见的是以100 万美元作为交易的基础,但实际上任何数额的期汇交易都可由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敲定; 而外币期货交易则都是按标准化的数量(即合约面额)进行的。所以,要想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或外汇投机,其规模大小不能任意选择,而要受合约面额的限制,即只能按合约标准化的数额或其倍数进行交易。

(5) 远期外汇买卖的期限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尽管较常见的有一月期、三月期、六月期和一年期,但实际上任何其他期限(如十五天、四十五天、一年以上的期限)也可在交易双方协商议定,有的银行还叙做远期择期交易F 而外币期货交易一年中果有四个固定的交投日期可供选择,因此人们一般很少使用期货交易来实现外币的实际交付。

(6) 远期外汇买卖的币种较多,除了西方国家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以外,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货币也可作远期交易; 而外币期货合约的币种却非常有限,只有十几种。

(7) 远期外汇交易一般只是在交割日才会发生现金流动,进行货币的实际收付或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的实际划转; 而外币期货在成交后的合约有效期内的每一个营业日都会发生现金损益,对盈亏作提取或支付。

(8) 在远期外汇市场上,约有90% 以上的交易在合同期满时进行实际交割;而在外币期贷市场上,进行实际交投的合约还不到交易总量的2%,绝大多数的期货头寸都在合约到期前脱手或补进,即通过反向交易使原来的期货头寸被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