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什么是银行保证书? 它有哪些种类?

16. 什么是银行保证书? 它有哪些种类?


银行保证书(Letter of Guarantee , L/G) ,又称"保函",是银行作为保证人(或称担保方)向受益人签发的、就被担保人(即保函的委托人)对受益人负有的基本义务(如负债或违约、失误等)向其提供有条件的保证的书面文件或凭证。所谓"有条件的"是指担保方在保函所规定的条件完全符合时,才负责向受益人付款。

保函通常涉及三个基本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 :是因为与保函受益人签有某种合约而对后者负有义务、并委托银行开出保证书的一方。

(2) 保证人(Guarantor) :即开出保证书的银行。保函开出后,倘若委托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保证人应负责赔偿。尽管如此,保证人借出的仅仅是信用而不是真正的资金,因为即使银行代委托人尽了赔偿之责,它仍有权向委托人追回代付的款项。

(3) 受益人(Beneficiary or Credi tor) :即享有保函利益的一方。他与委托人之间签有合约,若后者违约,他有权根据保函向保证人索偿。

保函与信用证都是由第三方(银行)为合同的某一个当事人(受益人)开出的书面保证文件,但两者有根本区别:

(1)从法律意义上讲,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但银行保函则不能脱离基础合同;

(2) 信用证有可撤销和不可撤销的区别,还有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之别;而银行保函都是不可撤销和不可转让的;

(3) 开出信用证的银行必须负第一性付款的责任,而开出保函的银行的付款责任是第二性的(或从属性的)。因此,保函的实质是以银行信用补充(而不是替代)商业信用,使合同的有关当事人解除顾虑,增加信任感,从而促使交易顺利进行。

保函一般都注明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前者是银行履行赔偿责任之最高限度;后者则是银行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此外,保函还列有索偿条件,即说明受益人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向保证人索偿(如必须提交说明委托人已经违约的证明等)。

保函根据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可分成三个大类:

(1)以国际投标为主要目的的出口保函。各国对于一些重大工程的兴建,往往采用国际招标的办法。国际招标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招标方(也就是进口方)、投标方(应招标方之邀请参与竞争的一方:如果得标,也就是后来的承包方或出口方)、担保方(也称中保人,开出保函的一方)。银行应出口方(投标者或中标后的承包方)之请求开出的保函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 :这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目的是要银行向招标人担保投标人在得标后的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银行负责一定金额(一般是投标金额的2~6%) 的赔偿。投标方未中标,则投标保函退回原主。

②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 :这是银行向招标方开出的、担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否则,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15%) 。

③退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 招标的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即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约为合同金额的10%)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招标人在支付定金前要求中标人交来退款保函,即由银行担保当中标人未能严格履行合同时,银行负责偿还定金及应计利息。

①其他保函:在对外承包工程中,承包方除了要求银行开出上述三种出口保函以外,有时还会要求银行开立其他保函。如:质量、维修保函;关税保付保函;帐户透支保函;保留金保函等。

(2) 以成套设备进口为主要目的的进口付款保函。这是进口方银行向出口商开立的,担保进口商一定按期付款,否则由银行负责偿还未支付的款项及应计利息的一种书面保证文件。进口保函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成套设备进口保证书(L/G Opened for Import ofEquipment) :在成套设备进出口业务中,进口方往往是分次付清全部设备货款的。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进口付款保函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保函和远期付款保函。前者是银行担保进口商在各个阶段(如合同签订时、出口商交单时、设备安装完毕投产时、正常运转期满时等)一定按期付款;后者是银行担保进口商在远期汇票到期、卖方作付款提示时一定付款。

②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口保证书(L/G Opened for Compensation Trade): 中小型补偿贸易是进口方从国外购买设备、技术用以建厂生产或开发自然资源,但不支付现汇。待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以所生产的产品或双方商定的商品或劳务偿还设备、技术款。在这种贸易方式下,出口方为减少风险往往要求进口方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即由银行向出口方开出补偿贸易进口保证书,保证进口方在一定时期内以产品偿还,否则银行负责代为偿付设备和技术的价款。

③加工装配业务进口保证书(L/G Opened for Assembly Processing) :加工装配业务是由出口方提供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和必要的设备和生产线等,由进口方按对方要求的规格、款式、质量进行加工装配。生产出来的产成品交给对方销售,进口方收取加工费,或用加工费偿还进口机器设备、流水线的价款。为了减少风险,出口方往往要求进口方银行开出加工装配业务进口保证书,即由银行向出口方保证,如进口方不能按期补偿机器设备及流水线的价款,银行负责代为偿还。

(3) 以引进外资为主要目的的还款保函。这是我国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中国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是合资企业)向国外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涉外担保,它常要求将被担保企业的资产收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