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货币大创造到资本大创造
话说老美这个财主,在发现自己有了无限印刷通行钞票的权力后,一开始就大印特印了一回,结果闹到一个鸡蛋涨到了100 块, 10年里价格居高不下。别说其他人,兄弟们都带头反了,再这样下去,自己的老对手, 就要抢自己的地盘了!为了保住自己的这个印钞特权,老美只好回收了许多钞票。
难道这印钞的特权,是一个只能看不能用的权力?
老美不甘心。如何既能最大限度地用这个特权,从别人那里获得财富,又不损害自己的这个特权呢?老美苦思冥想,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钞票就不印那么多了,就1 万块吧。不过,院子里的树,地里的瓜果,花花草草什么的,都可以用来编个号码(相当于发行债券),这个号码呢,可以拿来当钱使,家里的儿子、孙子要买别人的东西啥的,可以拿这个来跟大老婆、小老婆换现钞去花。儿孙多没关系,多编点号码就是了,别整那么多钞票,反正村里村外,赚了我的钱后, 还得把钱存在我家柜子里,存别人那我不认,出了假钞,我也不负责!
村民们赚了我的钱,可以买我的这些号码,本人郑重承诺,将来这树啊,地瓜啊,花草啊什么的,开花结果,长出二代,谁有号码,都可以来分红,即使敌人也不例外。
以上这个虚构的故事,正是美元霸权从货币无限创造到资本无限创造思维大转变的一个写照。同样,本书的资本无限创造概念,指的是创造资本的界限,是以全世界的资本需求为边界,而不是以本国经济的需求为边界。
美元资本与美元货币, 它们有什么区别?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看一个小故事。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金融教授史密斯正赶往回家的路上,突然之间,草丛中蹲出了一个蒙面歹徒,用枪顶住了史密斯的后背。"你是要钱还是要命? "歹徒低声喝问。
"你说的钱,到底指的是什么? "史密斯教授习惯性地脱口而出。"疯子? !"歹徒推开史密斯教授,失望地走了。
对非金融专业人士来说,钱就是钞票。但是,对史密斯教授这样的金融业内人来说,钱的形式就太多了。钞票、支票、证券,乃至金银珠宝和房产等实物,只要可以用来作为交易媒介的, 都可以称之为钱。
在西方经典的货币金融学中,货币的定义是"在产品和服务支付以及债务偿还中被普遍接受的东西",它具有三个基本功能: 交易媒介、记账单位与储藏功能。
美国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s. 米什金所著的经典货币金融学教材《货币金融学》指出,货币的定义对不同的经济学家,存在着不同的界限,不存在一个单一而且精确的货币或者货币供给的定义。
在米什金看来,债券、股票、土地、房屋、艺术品、珠宝这些财富,其实都可以用来作为交易媒介,也拥有价值储藏功能, 当然也可以用来做记账单位。但是,它们之所以不是货币,是因为它们在一个关键的领域难以与货币相媲美,那就是流动性(Liquidity) ,即某一资产转化为交易媒介的便利程度与速度。
货币是流动性最高的资产,它无须转化为他物就可以用于购买行为,而其他资产在转化为货币的过程中,都需要付出交易成本与时间。
根据流动性的强弱, 美国的货币统计被分为Ml , M2与M3等。Ml 是美联储公布的最狭义的货币指标, 它包括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通货、支票账户存款与放行者支票。M2 则是在Ml 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流动性不及Ml 的资产(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份额) 以及其他一些能够以较小的成本迅速转化为现金的资产(储蓄存款、小额定期存款)。实际上,对这样的货币定义,也随着许多金融衍生品的出现,而变得有点过时。
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都具有准货币的性质。之所以说是准货币,是因为它们在流动性上比不上通货,而且可能因为流动性不足,而出现价格扭曲。但是,如果流动性也非常好的话,那么,它们就几乎等同于货币。也就是说,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等资本产品,完全可以发挥与银行贷款融资一样的作用。
1971 年,美元与黄金脱钩并确立纸币美元霸权之后,美国开始了10年的信贷大爆发,从而导致了西方世界的大滞涨。直到里根第一任期,大幅度提升美元利率,才算保住了美元霸权。
但是,作为世界货币的美元,进行无限印刷与创造,可以说是一种天然的冲动,因为只要其他国家接受美元,美元这个白条,就可以暂时或者永久占有他国的财富。
如何既能尽量无限制地印刷美元,又能不引起本国的通货膨胀,以及其他国家的反对呢?答案就是打造一个强大、高放流动的资本市场,尽量以比较少的货币,支撑最大限度的融资需求。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一个庞大、多样化的资本市场,从而使得各类融资需求都可以得到满足。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建立一个高度自由化的市场,破除一切阻碍资本流动的法规、制度与陈旧思维,鼓励一切促进金融市场自由化的创新,让货币在资本市场的流动速度尽量达到最大,从而能够以最小的货币基数,满足最大的融资要求。
两者合一的结果,就是最小的货币基础和最大、效率最高的资本市场。而这正是30多年来,美国不断拓展的金融自由化的目的所在。
在此,我们不妨简单看一下,美国在这种资本创造思维的大转变之后,美国金融市场自由化与大创新过程中的一系列大事件。
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储蓄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案),取消了对储蓄机构存款利率的限制,消除了对银行与储蓄机构的一个重要约束。
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加思-圣杰曼储蓄机构法》。根据该法,允许储蓄机构购买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发放商业抵押贷款和消费贷款,购买垃圾债券。
1986年3 月,美国废止Q 条例,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从法律上允许银行业和证券业的适当融合,货币市场基金等一系列机构诞生。
1987年,美联储答应了银行提出的要求,允许银行从事《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及其修正案所禁止的一些业务。新的规定允许银行控股的非银行子公司从事"银行;没支有资格从事的业务差不多在同一时期,美国银行的监管机构美国货币监理署,也大幅度放宽了银行业务的范围。金融业的诸多管制和限制被拆除,而反垄断法也大幅度废弛。
1999年11 月,实施60 多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被国会废止,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获得通过,美国政府彻底拆除了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藩篱,九许商业银行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从事包括证券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
1987年,担保债务凭证(CDO) 在证券市场出现并逐渐发展起来。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不同金融机构忙于发展创新的证品业务和投资工具,这些业务和工具九许资产持有者、债权人和债务人绕过商业银行交易。
1996年8 月,格林斯潘领导下的美联储终于不负众望,发表声明,正式允许美国银行使用信用衍生品,并同意银行根据信用风险转移的情况来降低资本储备,其最低程度可以降低到风险资产的1. 6% ,实质上是认可了银行利用CDS 解放储备金的做法。
2000年10 月,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 (CFMA) 。这个法案基本剥夺了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监管,甚至场内交易的监管权力,也被部分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