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

当然中央大可以一声令下禁止任何股票交易和相关活动,但是它并没有这么做,之所以没这么做的理由可以在对国企糟糕表现的相关政策讨论中找到。尽管1980年代,政府对于国有企业在资源上和政策方面都有十分慷慨的支持,但是新兴的民营经济让这些国有经济部门相形见细。

私有行业的年增长率超过了16%,国有部门则只有7%(见表6-2)。最终,经过十年的时间,私有部门将其对工业产出中的比重从22%增加到超过43%。对于政府来说,当时无法接受,实际上,即使到了今天仍然有人无法接受。政府基于希望国有经济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的愿望,在1980年代后期,极其渴望找到有效的方法来加强国有经济部门,至少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


从1985年开始,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和一群研究生,开始针对工业领域涉及国家计划和国有产权方面的问题提出专家建议。他们中包括:曾经担任建设银行行长的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现任中投董事长的楼继伟,现任人民银行行长的周小川,现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李剑阁,经济学家吴敬硅,这些人现在仍然继续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做着贡献。在这些人工作的基础上,再加上从纽约回来的高西庆(现在中投的总经理),王波明(《财经》杂志的创始人和总编辑)和其他一些人带来的意见,到1988年年底,国务院和国家体改委开始着手一个项目,最终成为了1980年代北京为了国有企业的利益而开始的股份制试点。

1988年12月,在具有历史意义的西直门酒店会议中心里,关于中国未来股市的框架被大体设定。讨论紧紧围绕了如何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表现,而会议的提议也都只和国有企业有关。会议报告中,提出开展所谓"股份制试点"的前提条件有:(1)避免私有化;(2)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确保国有制经济的基础地位。在这些目标都可以实现的前提下,会议作出的结论是,有限股份形式的新型公司之所以有吸引力有两个原因:第一,有限股份的公司结构可以解决政府在企业管理中的干涉过度问题;第二,如果管理适当,将少数股份出售可以为公司筹集到国家预算和人民银行通过发行货币以外的其他资本来源。

由国家体改委准备的会议提案并没有在1989年获得国务院的批准,可是一年以后,向往富裕生活的人们引发的社会动荡使得改革者的建议被重新列入了议程。北京将股票交易所看成是把场外的市场关闭之后搬到四面有墙限制的场所里面这么一种方式。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体改委起草并经过修改的提议,这份提议包括了:(1)不允许个人股东;投资其他企业的资本必须仍然是企业资本;(2)不能将企业的股票出售给企业的员工;(3)柜台交易的发展仅仅限于上海和深圳;(4)暂停新股上市。6月2日,仅仅一个月以后,国务院同意了正式建立两大证券交易所。

因此1990年12月成立的上海股票交易所和1991年7月成立的深圳股票交易所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历史事件——不过并非因为通常所说的原因。外部的观察家们往往将其视为中国摆脱阴影、拾起改革的火把,开始勇敢地向着一个新的目标前进,而实际上,交易所的建立只是给免费的私有资本市场关上了大门而已。取代这个市场的交易所以及整个试点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中国从中收获的确实具有历史意义,但并非当初所预期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