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剌激银行改革,1988年和1998年

危机:剌激银行改革,1988年和1998年

今天的银行系统是中国国内金融危机的产物。中国国内的金融危机始于中国三十几年前的改革开放初期,并持续了20多年的时间。1976年,当"文化大革命"结束的时候,中国几乎没有现代意义的银行系统和金融机构,北京面临着金融体系设计构建的问题。当时的领导人很自然地将目光投向了苏联的金融体系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描述为,一个大的统筹计划之下的财政部以及几个小型的银行,主要做一些短期的资金借贷业务。中央银行的作用没有突显。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时的银行不是由北京统一进行管理,而是由各个省级党委、政府管理,满足地方政府对资金的需求。在1980年代末,这种模式发展成为放贷狂潮,最终结束于通货膨胀。1992年,邓小平在深圳发表的讲话将整个经济和银行系统直接拉回到了1988年以前。当时中国经济出现了巨大的泡沫,随之而来的是泡沫破裂,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93年海南的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破裂(本章后面会提到)。

为了配合中央政府在1990年做出的关于建立股票市场的决定,到1994年,北京放弃了苏联的银行模式,转而学习美国的金融发展经验。根据新的银行法规和会计规则,中国政府建立起了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并且开始着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型。同时,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持有非商业性贷款。但是由于朱镕基总理将控制通货膨胀放在首要位置,这一努力的目标当时未能实现。直到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以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才使得中国的银行系统的改革重新回到了1994年开始铺设的道路上来。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不管是现任的还是已经离任的,他们都明白:一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对于其金融和社会稳定有着巨大的意义,如果金融机构出现问题,那么将极大地威胁中国的金融和社会稳定。同时,他们还不十分清楚应该如何减少金融机构对于稳定的威胁。对于中国政府来说,管理和控制是一种传统。而对银行系统来讲,如果缺乏控制,就会发生新的危机。为了实现对金融机构的管控,从1998年,朱镑基和他的团队采用了更为先进和复杂的办法。就像他们在改革国有企业时做的那样,这个团队试图采用国际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方法,创造一个更为独立的银行系统。这次改革的主要决定就是,让中国的金融机构赴中国香港上市而不是在上海上市,这样就能够将银行系统的监管交给国际监管机构、审计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机构。事实上中国的银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经历已经能够清楚地表明朱镕基总理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策,而2009年中国银行业发生的事情则更进一步地说明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