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

什么是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基础是一价定律。所谓"一价定律",简单来讲,就是完全相同的两种商品,在不同地方的买卖价格应该相同。严格的一价定律成立的前提是不同地方的商品是同质的,并且在国际自由流动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驱动一价定律成立的基础是套利者的逐利行为。

【案例4-1】

假设某个商品在美国的价格是1美元,同样的商品在日本是100日元,而外汇市场主的汇率是90日元兑1美元,该商品在日本的价格要高于美国,那么套利者就会在美国购入商品并在日本出售获取利润。套利行为会使该商品在美国的需求增加和在日本的供给增加,导致美元升值的同时日元贬值,直到该商品在美国的价格按照市场汇率折算成日元之后与在日本的价格相同。此时无套利空间,达到均衡状态。

【案例4-2】

假如中国的黄金价格为1000美元/盎司,而黄金从中国运到美国的运输费用是1美元/盎司,假设该笔交易的交易成本仅限于运输费用,那么美国黄金价格的价格区间应当维持在999美元/盎司~1001美元/盎司之间,当美国与中国的金价差异超过运输成本时,套利行为会使两地的金价差异回到运输成本允许的范因之内。

黄金是套利者最喜欢的套利商品之一,因为黄金的品质完全相同,而且运输较为方便。而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商品只能有限流动。最极端的情况是无法跨区域流动的商品,比如不动产和劳务,以及国家禁止贸易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一价定律成立的条件就更加有限了。我们将流动性较好的商品称为"可贸易品";而将那些套利者无法进行套利交易的商品称为"不可贸易品"。实际上可贸易品与不可贸易品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某种商品的可贸易性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1)运输成本。它是构成贸易的天然阻碍,单位价值商品的运输成本越高,不可贸易性越高。(2)不同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关税、配额等边境保护手段会使物品跨国流动受到阻碍。人为贸易限制程度越南,物品可贸易程度越低。(3)对劳动力流动的移民和对外国公民在本国工作的限制措施。绝对购买力的理论基础是一价定律,而一价定律的成立又依赖于商品在国际上的自由流动。理论上说充足的可贸易品是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成立的先决条件,而不可贸易品则影响了货币价值向其购买力调整的速度。

一价定律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了在均衡状态下,各个国家的市场汇率应该与可以自由流动的同质商品的国际价格一致,这就引出了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是指在使用同种货币进行计算时,一般物价水平在每个国家都是相等的。所谓一般物价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整体的物价水平,在进行计算时不同商品采用不同权重构成商品篮子,不同国家的商品篮子的构成和权重都不相同。而在购买力平价里,我们假设所有国家都采用相同的商品篮子。换句话表述为,在采用同种货币计价的情况下,所有国家一篮子商品的价格是相同的。一价定律是购买力平价理论成立的基础之一"如果商品篮子里的商品都符合一价定律,那么整个一篮子商品也应该符合一价定律。

那么购买力平价理论是如何影响汇率的呢?如果绝对购买力平价成立,那么外汇市场上不同货币之间的汇率应当等于它们的购买力之比。试想一下,一篮子商品在中国的价格是1000元人民币,相同的商品篮子在美国购买需要100美元,而根据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在都采用人民币进行计算的情况下,在美国一篮子商品的价格也应该能折算为1000元人民币,这就是"购买力平价"的字面含义一一两种货币的购买力相等,那么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应当是100美元能够兑换1000元人民币。正如我们在谈到一价定律时指出的,并不是所有商品都符合一价定律。对于不可贸易品来说,一价定律并不适用,因此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解择了汇率。从长期来看,各国之间的汇率比值整体上符合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