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人民币“债券宝”理财业务
一、人民币“债券宝”理财业务的概念
“债券宝”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客户将闲置资金委托给银行进行理财,由银行在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投资于流动性好、收益稳定、信用等级高的国债、中国人民银行票据、金融债、债券回购或允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其他品种等高信用级别的投资业务,并进行适当的市场运作,且以此为收益保障,根据实际资金运作情况及合同约定向客户返还本金和收益的业务。
二、“债券宝”理财业务的特点
“债券宝”理财业务的特点是低风险、适度收益、超值服务。即在保证理财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银行对人民币债券市场及货币市场走势判断和稳健的投资经营策略对理财对象的理财资金进行管理,帮助理财对象获得高于可比收益率(如同期限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
三、“债券宝”理财业务的适用范围
“债券宝”理财业务适用于有较多剩余资金的客户,交易起点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客户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办理该业务。
四、“债券宝”理财业务的风险
“债券宝”理财业务主要投资于我国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流动性良好、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该业务不承诺保底收益,客户须自主承担本业务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对于客户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该业务不向客户提供人民币理财业务的质押服务。
五、“债券宝”理财业务的种类
(一)固定期限、固定利率型理财业务
业务期限包括3个月、6个月、1年、2年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期限,理财期间不得变更理财业务期限。
业务特点:收益有保障、较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高;投资收益现金流稳定。
举例分析(表9-1):

(二)固定期限、浮动利率型理财业务
业务期限包括3个月、6个月、1年、2年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期限,理财期间不得变更理财业务期限。
业务特点:收益固定、有保障;基准利率随国家政策或市场情况波动,客户可以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可获得与同期限可比投资品种收益高的回报。
举例分析(以1年期业务为例,见表9-2):

(三)可赎回型理财业务
客户可以根据银行报价选择在赎回期内终止理财业务。
业务特点是充分满足了客户的流动性要求;有效规避了利率风险,即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时,客户可以通过提前赎回业务进行再投资。
举例分析:以1年期为例,客户可选择在持有该业务满3个月、6个月和9个月时,按照事先约定的赎回收益率水平,提前终止理财业务(表9-3)。

(四)可续约型理财业务
客户可以根据银行报价选择在规定的续约期内与银行续做理财业务。
业务特点:满足了客户的流动性要求;有效规避了再投资风险,即原理财业务到期时当市场利率大幅下跌时,客户可以续做新业务从而提高收益;收益稳定,较同期限定期存款收益率高。
举例分析:以3个月续约6个月为例分析可续约型理财业务收益率(表9-4)。

(五)收益递增型理财业务(步步高)
客户收益随持有期逐年递增,同时可以根据银行报价提前赎回。
业务特点:客户可以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灵活地选择投资期限;投资收益实现逐年递增,客户可提前终止条款有效规避了利率风险,即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时,客户支取投资收益,并按照新的预期收益率水平进行再投资。
举例分析:投资期限在3年以内,收益水平逐年递增(表9-5)。

六、“债券宝”理财业务操作流程
(1)客户向银行提出叙做人民币债券理财业务的意向,银行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理财方案,并向其说明业务的结构以及分析风险收益,充分揭示风险。
(2)银行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并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同时落实客户资金。
(3)交易成交后,客户需按规定的起息日按时办理资金交割手续。
(4)合同到期后,银行根据资金实际运作情况及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水平向客户返还本金和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