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超远期外汇买卖
一、超远期外汇买卖的概念及作用
超远期外汇买卖(Long Term Forward),指在支付货币与未来收入货币不一致时,为避免一年以上的汇率风险,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较长期限的远期外汇买卖合约,规定买卖货币的种类、汇率、金额和交割日期。因这类买卖期限在1年以上,通常可达5~10年,故称超远期外汇买卖。因此,实质上超远期外汇买卖就是指起息日在一年以后的远期外汇买卖。在实务中,由于贸易项下的收付时间一般较短,通常在一年以下,而中长期外汇贷款通常在一年以上,因而超远期外汇买卖也常常被看做债务保值的工具。
例如,某公司借入1000万欧元贷款,期限3年,固定利率6%,每年1月4日与7月6日付息。因公司今后只有美元收入,这样在以后还本付息时,都需要用美元买入欧元。为避免欧元升值的汇率风险,公司可以采用购买超远期欧元的方式,在今后3年期间的汇率风险全部锁住。这样,公司向银行卖出远期美元,买入远期欧元,所用远期汇率及金额为:(即期汇率EUR1=USD1.0460)
1999年7月6日:买入欧元30万,EUR1=USD1.0482
2000年1月4日:买入欧元30万,EUR1=USD1.0610
……
2002年7月5日:买入欧元1030万,EUR1=USD1.1410
这样,公司在当日就将以后3年中的各次付息及还本所需欧元以美元形式锁定,从而避免了汇率风险。
超远期外汇买卖的主要作用是,企业从签订合约之日起,可将以后需收、支的外汇的换汇成本固定下来,达到防范汇率风险的目的。在较长的期限内,企业可以完全不考虑汇率变动带来的影响,将自身的债务成本、贸易成本等锁定在一个固定的水平。但超远期外汇买卖的报价也是随行就市,根据国际市场汇率波动而变化,企业承担交易时机选择的风险以及市场趋势分析出现偏差的风险。
二、超远期外汇买卖业务的适用范围
(1)预计将来(一年以上)有不同币种的收入与支付的企业。
(2)准备对持有的外汇保值、增值的企业。
三、超远期外汇买卖业务流程
超远期外汇买卖业务流程比即期外汇买卖业务更为复杂,一般在银行的专业部门办理(如资金业务部或国际业务部等):
(1)企业提交《超远期外汇买卖委托书》,表明卖出货币与买入货币的币种、金额、期限,并加盖法人或其授权人的签章。
(2)企业与银行签订《外汇买卖总协议》,明确双方在交易发生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向银行询价,商定超远期外汇买卖价格(远期汇率)。
(3)企业按照超远期外汇买卖的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或者落实质押、抵押、信用额度等其他保证方法。
(4)银行在审核相关协议、资料、手续无误后,将按照企业委托为企业办理超远期外汇买卖业务,交易达成后将向企业提供交易证实书。
(5)企业到期提交卖出货币的出账支票,银行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将买入货币入企业账,交易完成。
四、超远期外汇买卖申请人的资格、需向银行提交的资料、注意事项与远期外汇买卖类似,请参阅有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