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
一、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的概念及主要作用
(1)汇出汇款项下融资,是指在货到付款结算方式下,汇出行(进口地银行)根据进口商申请,并凭其提供的有效凭证及商业单据先行对外垫付,到期申请人(进口商)自筹资金归还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它是21世纪初才兴起的一种融资业务新品,由于开发晚、风险较大,目前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还是极少数。
(2)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的主要作用。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的主要作用是指在货到付款结算方式下,进口商可获得汇出行的短期融资,加速资金周转。其特点是融资款的用途仅限于汇出汇款,所得融资款项不能入企业的结算账户而自由使用。
二、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流程
图2-5为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流程图:

(1)进出口贸易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以货到付款为贸易结算方式。
(2)进口人(汇款人)资金周转有困难,向汇出行(进口地银行)提出办理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的申请,并提交银行格式化的《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见本节附件2-11;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示样)。
(3)汇出行(汇出汇款融资行)经审核同意后,与进口人(汇款人)签订《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见本节附件2-12: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示样),凭进口人(汇款人)提交的《购汇/用汇申请书》(汇出行提供、汇款人填写并盖章)、国外进口人寄交的进口商业发票副本及提单副本、进口贸易合同、货物进口报关单等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单据向汇入行汇出货款。
(4)汇入行将货款解付给出口人(收款人)。
(5)进口人(汇款人)在汇出汇款融资到期将本金归还汇出行(汇出汇款融资行)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三、企业申请汇出汇款融资的资格
(1)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必须是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经营进口业务的各类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资信状况和经营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和违约等不良记录,有齐全的生产销售计划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恪守信用。
(4)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在办理汇出汇款融资的银行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人民币或外币账户均可),具有一定规模的结算量,并承诺在该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
四、企业申请汇出汇款融资时,应向银行提交的资料
(1)基础资料。若企业第一次在该银行办理汇出汇款融资等授信业务,必须提供企业的基础资料:经工商局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正本在银行验看后还给企业);内资企业的经过外经局批准的允许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文,或“三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外商合作)企业的外汇登记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申请人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均可);申请人企业的各种印鉴样本:如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鉴样本;有权签字人授权书及签字样本;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的贷款卡等。
(2)填写并提交汇出行格式化的《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购汇/用汇申请书》、与汇出行签订的《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
(3)提交国外进口人寄交的进口商业发票副本及提单副本一式两份。
(4)提交进出口贸易双方签订的进口贸易合同副本一式两份。
(5)提交由海关盖章的正本货物进口报关单一份。
(6)提交有关进口货物的有关部门的批文一份(如需)。
(7)交纳保证金(如需)、落实担保单位(如需)、抵押(如需)、质押(如需)。
(8)提交其他需要的材料:提交国家外汇管理局需要提供的其他单据或文件(如需);如有担保要求,须提供担保人的有关资料;如有抵押要求,须提供物权抵押凭证及抵押公证文件;其他贷款银行需要的法律文件及资料。
五、汇出汇款融资的利息计算
汇出行办理汇出汇款融资通常不收融资手续费,仅收取利息,收取利息的方法不是通常押汇采用的“预收利息法”,而是普通贷款常用的“后收利息法”,即在汇出汇款融资到期后,由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归还汇出汇款融资本金并支付其利息,还款的来源完全依赖于企业经营的利润。汇出汇款融资利息计算公式为:
汇出汇款融资利息=汇出汇款融资金额x汇出汇款融资年利率x汇出汇款融资天数/360
(一)汇出汇款融资金额
每笔汇出汇款融资的最高金额应不超过汇出的总金额(通常是指汇款人提供的国外进口商寄交的进口商业发票所显示的金额),汇出汇款融资款的用途仅限于履行汇出汇款项下的对外付款,一般在具体操作上,汇出行将汇出汇款融资款直接对外付款而不再入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账户。
(二)汇出汇款融资年利率
汇出汇款融资年利率可以根据汇款使用的币种,选择外汇融资利率,即,若汇款使用外币如美元、日元等,则使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融资利率。
融资年利率的计算,一般根据汇出汇款融资当日同期同业银行拆放利率(如美元为LIBOR、日元为TIBOR、港币为HIBOR)为基础加一定浮点(Margin)来确定。如美元,一般银行在英国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利率(LIBOR)基础上加0.5%-1.5%;也有少数银行(特别是资金充裕的外资银行),对于信誉较好的企业,可能在LIBOR利率上加0.25%左右的。以2006年4月28日为例,12个月的LIBOR利率为5.28%,因此,银行可能使用的利率在5.53%(5.28%+0.25%)-6.78%(5.28%+1.50%)之间。当然也有少数银行仍然延用20世纪的做法,不管汇出汇款融资的期限是多少、是否超过1年,均按1年期的流动资金的贷款利率计算。如2006年4月份,1年期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6.75%,则该银行给予申请汇出汇款融资企业的年利率就为6.75%。
(三)汇出汇款融资天数
汇出汇款融资天数通常不需要进行复杂的计算,一般是根据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的资金周转需要而定,如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需要30天才能筹措到汇出汇款融资项下的资金,则汇出汇款融资天数可以为30天,如需要60天才能筹措到付汇资金,则汇出汇款融资天数可以为60天,但一般最长不能超过90天。
(四)使用币种
汇出汇款融资一般使用原币(即汇出汇款使用的货币)直接对外付款,不可兑换(结汇)成人民币使用。汇出汇款融资货币一般为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澳元、港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六、办理汇出汇款融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对于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
1.专款专用
汇出汇款融资应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汇款项下的对外付款,不能像其他押汇一样结成本国货币(人民币)使用。
2.短期融资
汇出汇款融资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以内的汇款,其汇出汇款融资与远期期限相加一般也不得超过90天。
3.金额限制
汇出汇款融资金额需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与汇款行协商后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进口商业发票所显示的金额。
4.办理汇出汇款项下的融资业务,融资申请人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货到付款”购汇/用汇资格、条件等有关管理规定
(二)对于汇出汇款融资行(汇款行)
1.了解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的资信情况
由于汇出汇款融资还款的唯一来源为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的经营利润,因此了解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的经营能力、资信状况十分重要;主要审核进口商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录、进口商品以往销售情况等。如进口商品直接用于销售,还应调查国内市场行情,对大宗商品进口应进一步了解国内购货方支付能力等。
2.了解进口货物的市场行情
若进口货物属于畅销产品,由于其变现能力较强,可适当放宽汇出汇款融资条件;反之,如果进口商品滞销,市场价格下降,会降低进口商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因此应从严控制。
3.适当考虑增加其他安全措施
由于汇出汇款融资的还款来源单一,风险较大,因此在需要时,可比照普通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防范措施,考虑增加其他担保或抵押,如要求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增加第三方担保、房产抵押、有价证券的质押等,以防万一风险发生时,使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在处理业务时有所顾忌,使汇出汇款融资银行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确定风险系数及占用额度
办理汇出汇款融资后,汇出汇款融资行存在“钱货两失”的风险:一方面,汇出汇款融资行在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未提供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资金对外进行了付款;另一方面,在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没有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的使用权给予了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倘若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到期因种种原因无法归还汇出汇款融资款及货物(因为到汇出汇款融资到期时货物很可能已经被使用或转卖了),汇出汇款融资行可能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汇出汇款融资的风险系数较高,为1.0,并占用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在汇出汇款融资银行的工商授信额度。
5.注意汇出汇款融资后的期间管理
在实务中,汇出汇款融资后的期间管理十分重要,汇出汇款融资行在必要时须监控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进口货物的货款回笼情况。如拟通过货权控制降低风险,应审查货权控制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银行保障程度如何等。在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人出现不利于还款的迹象时,应严格监控其进口货物的货款回笼,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附件: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示样
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
现我公司因在 号进口货物合同项下有资金融通需求,依据我公司与贵行签署的 年 字 号《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向贵行申请叙作汇出汇款项下融资。此笔融资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按我公司与贵行签订的《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的规定办理。[此笔融资所产生的融资款项,占用 年 字 号《授信额度协议》项下贵行为我公司核定的额度。方括号中内容为选择性条款,下同。]
第一条 汇出汇款有关内容
进口合同号: 解付银行名称:
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 汇款金额:
收款人:
第二条 融资币种和金额
融资币种为:
融资金额为:(大写) (小写)
第三条 融资期限
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的期限为 月/天,自贵行对外汇付款项之日起连续计算。进口项下货物出售款项在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到期日前全部收妥的,贵行有权以货款收妥之日作为融资到期日。
融资到期日前 月/天,如我公司出现暂时还款困难,可申请展期一次。
第四条 利率和计息
利率: %(年利率)
计息:自融资之日起,计至融资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实际融资额及实际的融资天数计算。
融资逾期的利息:我公司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贵行达成协议,即构成融资逾期,在原融资利率基础上按 加收罚息。
[第五条 融资担保
本融资所产生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1.由 依据编号为 的《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由 依据编号为 的《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3.由 依据编号为 的《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4.由 依据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最高额保证责任;
5.由 依据编号为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
本申请书经贵行审核批准、双方签字盖公章后有效,并构成 年 字 号《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项下不可分割的内容。本申请书如有与《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为准。
银行意见: 我公司: (公章)
审批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
附件2-12: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示样
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合同
编号: 年 字 号
甲方(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联系方式:
乙方(融资行):中国银行 分行
负责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 年 字 号《授信额度协议》,方括号中内容为选择性条款,下同]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基于贸易项下汇出汇款的融资(简称“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下同)业务,为保证有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词语解释
贸易项下汇出汇款:指甲方作为其已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中的进口方,根据合同(及其修改,如有)规定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
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是指乙方作为甲方的贸易项下汇款的汇出行在为甲方办理汇出汇款时,因甲方提出资金融通需要,向甲方提供资金对外付款,甲方承诺予以偿付。
第二条 融资的前提条件
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汇出汇款项下融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甲方每申请叙做一笔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须向乙方提交一份《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在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的期限终止前提出申请,且乙方判断能够在该期限终止前将融资款项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
3.方已向乙方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以及单位公章样本。
4.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其收支接受乙方监督。
5.已按乙方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包括进口合同文本以及出口方基本情况的资料。
6.已办妥履行本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并将相应的审批文件交由乙方查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7.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可能产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占用在 年 字 号《授信额度协议》中乙方为甲方核定的额度。]
8.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担保条件已具备。
9.未出现第八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第三条 付款
在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举的前提条件全部具备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决定是否为甲方提供融资。如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融资,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并经乙方确认的《融资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中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融资款项按照甲方提交的汇款申请书中的指示汇付收款人,并有权按照该申请书中规定的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和罚息。
对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利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
第四条 融资期限
融资期限为甲方提交并经乙方确认的《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中规定的期限或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宣布立即到期日,融资期限应自乙方对外汇付款项之日起连续计算。
融资到期日前 月/天,经甲方书面申请并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还款可以展期一次,具体展期期限由双方依据当时情况另行约定。
如融资期限(包括展期后期限)届满或乙方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宣布立即到期后,甲方不能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融资款项,乙方除有权加收罚息外,还将按本合同第五条和第八条行使权利。
第五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进口货物销售所得款项归还融资款项,或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甲方利用汇出汇款项下融资所进口货物的销售所得款项应专用于清偿甲方所欠乙方债务,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及其担保人进行追索。
[甲方承诺对所进口货物按货物的市价投保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在保险单正本上列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管;如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未经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以延期付款或任何非货币方式变更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或低于市场价处理该货物。
一经乙方要求,甲方即将该货物的账目、任何销售收入或与该货物有关的销售合同的详细情况提交给乙方;乙方有权随时进入仓库存放合同项下货物的地点对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甲方履行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乙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主动从甲方账户中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应按扣款当天乙方公布的汇率折算。
乙方如在融资期限到期后不能收妥全部融资款,除有权向甲方追索外,亦有权依保证担保合同要求保证担保人履行保证担保责任。
第六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1.由 依据编号为 的《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由 依据编号为 的《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3.由 依据编号为 的《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4.由 依据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最高额保证责任;
5.由 依据编号为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
6.依据汇出汇款融资申请书中确定的方式担保。
如保证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保证担保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七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依法注册并合法存在。
2.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甲方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甲方承诺如下:
1.与本汇出汇款项下融资有关的结算业务均通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
2.乙方不能按期收回的融资款及利息、费用,无论何种原因,甲方无条件承担还款责任,并支付相应的罚息,但经乙方同意展期的除外。
3.甲方按 月定期/应乙方要求不定期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行账户及存款余额情况。
4.如果甲方已经或将与本合同担保人就其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5.甲方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甲方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 倍。
6.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将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具有同等优先权的债务。
7.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与中国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之间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甲方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3)甲方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的情形°
8.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甲方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9.甲方处理本融资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时,应当尽到谨慎与勤勉的注意义务。处理货物的合同应当要求货物的买方直接将货款划至乙方的账户,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融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违约事件和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2)甲方在第七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3)甲方在与乙方或中国银行任何机构之间的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4)甲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并出现对乙方权益带来威胁和不利的事件;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或担保人将要或已经丧失支付本合同项下有关款项的能力;
(6)甲方违反了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2.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融资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3)有权从甲方开立在中国银行任一机构内的账户中或从其他出口收汇中主动扣划甲方的融资款项以及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
(4)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任何权益的放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种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 分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汇出汇款项下融资申请书;
2. 。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与乙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