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币NDF交易
一、人民币NDF交易的概念
NDF(Non-Delivery Forward),是指无本金交割的远期外汇交易,它是远期外汇交易的模式,是一种衍生金融工具,用于对那些实行外汇管制或本国(地区)的货币尚不是可自由兑换货币的货币进行离岸交易。报价以市场预期为主,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并能反映国际市场对这个国家货币未来走势的市场预期。
人民币NDF交易即是指人民币对各种外汇的无本金远期交易,交易双方基于对汇率的不同看法,签订无本金交割的远期交易合约,确定远期汇率、期限和金额,合约到期时只需将预订汇率与实际汇率的差额进行交割清算,与本金金额、实际收支毫无关联。差额交割的公式为:

其中:x为交割日前两个工作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R即企业与银行商定的汇率。双方的损益在交割日以美元轧差交割结算。当x>R时,x-R差额值为正数,即银行向企业支付相应美元;当x<R时,x-R差额值为负数,即企业向银行支付相应美元。
二、人民币NDF交易的作用
人民币NDF交易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叙做该业务,企业可以锁定汇率风险,固定成本和利润,有时还可以利用其价格优势与国内资金产品组合,取得额外的收益。
例如,2005年2月8日,1年期的NDF报价为:7.92/7.94。假定某企业办理NDF业务,交易金额为500万美元,期限为1年(交割日即为2006年2月8日),卖出价为USD1.00=CNY7.94。双方签订合同(企业也需交纳3%的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并约定以该价格作为1年后的交割价格。
2006年2月6日,即NDF的汇率决定日(NDF的汇率决定日早于NDF的交割日2天),假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的中间价为USD1.00=CNY8.34。套用NDF轧差公式,银行应支付企业的美元金额为:

此时,企业再及时补进剩余的美元,对照当HUSD1.00=CNY8.34的中间价,并就现行的买入卖出差价,假定卖出价为USD1.00=CNY8.3524,则购汇的人民币金额为:
(5000000-239808.15)x8.3524=39759026.41(元)
对于企业而言,实际用了39759026.41元人民币就购进了5000000美元,成本汇率为:39759026.41/5000000=7.9518,基本锁定的汇率风险。
以上交割是假定美元/人民币的实际中间价高于约定的NDF汇率,如果低呢?请看以下说明:
2006年2月6日,即NDF的汇率决定日(NDF的汇率决定日早于NDF的交割日2天),假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的中间价为USD1.00=CNY7.540套用NDF轧差公式,企业应支付银行的美元金额为:

负号代表企业应支付银行部分轧差。此时,企业再及时补进剩余的美元,对照当日USD1.00=CNY7.54的中间价,并就现行的买入卖出差价,假定卖出价为USD1.00=CNY7.5524,则购汇的人民币金额为:
(5000000+265251.99)x7.5524=39765289.13(元)
对于企业而言,实际用了39765289.13元人民币就购进了5000000美元,成本汇率为:39765289.12/5000000=7.9531,基本锁定了汇率风险。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美元/人民币的实际中间价等于约定的NDF汇率,即2006年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的中间价为USD1.00=CNY7.94,套用公式将得到:

即银行不用支付企业轧差,企业也不用支付银行轧差。
对照该日的中间价,其卖出价一般为USD1.00=CNY7.9524,成本汇率即为:USD1.00=CNY7.9524,也基本锁定了汇率风险。
通过上述的计算,也可以简单归纳如表5-1、表5-2所示:


三、人民币NDF交易的发展
随着我国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人民币现货汇率的浮动区间会扩大,同时远期市场的限制也会逐步减轻,我国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在未来数年的发展将会相当迅速。境外离岸市场各种人民币相关的衍生产品已经有数种,其中最活跃的产品是人民币NDF交易。由于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通过这种合约对人民币远期汇率进行交易可以不必持人民币进行结算,而用国际上主要的可兑换货币报价、交割。
人民币NDF交易,虽然从1996年开始在新加坡、日本、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可以交易,但最初几年交易不很活跃,2002年日均交易额约有2~3亿美元。
2002年5月1日,美国国会举行听证会,认为连续增加的贸易逆差影响了美国经济。这可能是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最早起源。此后,随着这种呼声不断高涨,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也越来越活跃,2003年和2004年高峰时期,日均成交金额曾经超过1。亿美元。原本一直在USD1.00=CNY8.277左右浮动的“1年期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汇率”从2002年11月开始显示升值压力,在2003年10月上旬首次达到最高峰,并分别在2004年上旬、2004年底和2005年5月分别达到升值高峰,超过7.80元人民币/美元。
近两年来,境外离岸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流动性大大增加,交易的额度也在增加。一些专家、学者通过分析观察离岸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情况,来判断境外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有专家对两年来一百多次重大的政治事件对人民币NDF市场的影响进行研究后发现,无论是重要国际会议的一个宣言,还是政府官员的一个表态,都会对人民币NDF市场的波动产生显著影响。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这个市场仍然是一个以政治因素为主导的市场。
NDF市场是一个离岸市场,对于专家、学者来说,可以有助于他们判断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有多大,而对人民币币值并没有实质影响。NDF的期限一般在数月至数年之间,主要交易品种是一年期和一年以下的品种,超过一年的合约一般交易不够活跃。随着人民币NDF市场流动性的大大增强,该市场基本上每分钟都有一个对人民币远期汇率的报价。人民币NDF市场已经有选择地反映了美国市场的基本信息,并且对我国国内基本经济信息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对我国研究推出新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一定意义。
四、人民币NDF交易与远期结售汇的比较
NDF从其实质看就是远期结售汇的一种形式但与远期结售汇相比仍存在以下差异:
(1)远期结售汇的买卖市场在国内;而NDF的买卖市场在国外,主要适用于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货币,目前亚洲地区的人民币、韩元、新台币等货币的NDF交易相当活跃。
(2)远期结售汇的交割方式为足额交割;而NDF的交割方式为差额交割,无需对本金进行交割。其做法是交易双方在签订买卖契约时“不需交付资金凭证或保证金”,合约到期时亦不需交割本金,“只需就双方议定的汇率与到期时即期汇率间的差额”从事清算并收付。
(3)目前,NDF售汇价优于远期售汇。2005年,当一年期的远期售汇价在USD1.00=CNY7.90元人民币附近徘徊时,NDF售汇价在USD1.00=CNY7.78元人民币附近波动。因此,在利用一些资金组合产品时,企业如需要与远期售汇套汇,则利用NDF售汇套利的空间更大。
例如,当市场的即期的人民币结汇汇率为USDL00=CNY8.01元人民时,企业可以选择套做远期售汇或NDF售汇来赚取差价,按上述的不同汇率,与NDF售汇套利的空间要明显大于与远期售汇套利的空间:8.01-7.78>8.01-7.90。
(4)人民币NDF交易一般有起点金额要求。由于人民币NDF交易市场在境外,银行从节约成本考虑,一般有起点金额要求,例如有的银行要求单笔叙做的金额必须在100万美元以上;而远期结售汇的市场在国内,一般没有起点金额要求。
(5)人民币NDF价格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人民币未来汇率的预期。
五、人民币NDF交易的流程
人民币NDF业务流程较即期外汇买卖业务稍显复杂,一般在银行的专业部门办理(如资金业务部或国际业务部等):
(1)企业向银行咨询NDF价格后,提交《NDF交易委托书》(本节附件15-4:NDF交易委托书示样),表明交易的币种、金额、期限、委托的价格、委托日、交易日、交割日等,并加盖法人或其授权人的签章;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单据和有效凭证。
(2)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明确双方在交易发生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企业按照叙做人民币NDF交易的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或者落实质押、抵押、信用额度等其他保证方法。如有的银行计算保证金的公式为:

注:T代表到期时间(按年计)。
(4)银行对照申请书和相关凭证、协议、资料等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按照企业委托为企业办理人民币NDF业务,交易达成后将向企业提供交易证实书。
(5)企业到期办理差额交割,即当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大于企业与银行商定的汇率时,银行按差额交割的公式向企业支付相应美元;当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小于企业与银行商定的汇率时,企业按差额交割的公式向银行支付相应美元,交易完成。
六、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的资格
(1)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资信状况和经营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和违约等不良记录。
(3)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在办理银行开有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同时需要开立买入货币及卖出货币的外币账户。
(4)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在银行开立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账户,或有足够的与需交纳的保证金等额的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或贸易融资额度均可)。
(5)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具有相应的进出口贸易背景或其他经济背景;或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自有的现汇资金或现汇营运资金等能确保其进行交割;在背景的有效期内,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可反复进行人民币NDF交易。
七、企业办理人民币NDF交易时,应向银行提交的资料
(1)若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第一次在银行办理业务,必须提供基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均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进出口贸易合同。
(2)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提交《NDF交易委托书》。表明人民币NDF交易货币的币种、金额、委托的价格、委托日、交易日、交割日等,并加盖法人或其授权人的签章。
(3)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提交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
(4)人民币NDF交易申请人到期提交卖出货币的出账支票。注意在银行开立的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有足以支付的金额;或到期也可携带以办理银行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直接将卖出货币转入银行。
(5)签订其他需要签订的协议。
八、人民币NDF业务注意事项
(一)对于企业
(1)企业应拟在办理人民币NDF业务的银行开立账户。
(2)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价格,并结合形势如货币走势及政治、经济形势等,从避免汇率风险的角度出发,考虑是否需要办理。
(3)办理NDF业务,通常有起点金额要求,如有的银行要求单笔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甚至有的银行要求单笔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
(4)在叙做人民币NDF交易与其他资金产品的组合交易时,有计划地安排资金,为将来的到期交割准备足够的资金。如套做远期结汇,必须安排到时有相应的外汇资金用于结汇;如套做远期售汇业务,必须安排到时有相应的人民币资金用于购汇。
(5)向银行逐笔提交申请书、《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并须向银行预留买入货币的交割账号,以便远期交易达成后,银行在交割日当天把企业买入的货币划入上述指定的账户。
(6)提交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单据,如贸易合同、进口或出口发票。
(7)人民币NDF申请人一旦接受银行报价,交易便成立。人民币NDF申请人不得要求更改或取消该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人民币NDF申请人承担。
(二)对于银行
(1)银行必须通过检查人民币NDF申请人(企业)提交的进出口贸易合同等以确定业务的合规和合法性。
(2)落实企业的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或与保证金等额的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或贸易融资额度均可)。由于人民币NDF风险不确定,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时,企业实质上是对银行的一种在将来将进行远期外汇对人民币买卖的承诺,但在到期时,市场的价格完全有可能出现与企业预计的价格有较大的差异;特别是当委托价格大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即企业需付给银行美元时,将降低企业到期履约的意愿。因此,为了防范企业到期违约,避免自身承受较大的风险,银行通常要求企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办理NDF业务的银行,可根据企业的信誉、具体的贸易情况等,适当收取企业的“违约保证金”,抑制企业的违约行为,以便必要时用于弥补企业违约而产生的损失;或在企业信誉优良、在该银行有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或贸易融资额度均可)的情况下,免交保证金,同时等额占用授信额度。
(3)预测企业的资金来源,尽量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不得不违约的情况发生。
附件5-4:人民币NDF交易委托书示样
人民币NDF交易委托书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ABC银行xxx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代其进行NDF资金交易,委托内容如下:
委托日: 年 月 日
交易日: 年 月 日
交割日: 年 月 日
委托价:
买入货币金额:USD
卖出货币金额:CNY
汇率决定日: 年 月 日
汇率决定日以交割日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5:00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为准。(详见路透社SAEC版面)
交割条件:美元本金x(X-V)/X
其中X为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Y为交易日客户叙做的NDF成交价格。双方的损益在交割日以美元轧差结算,当X>y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美元,当X<Y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美元。
甲方在充分理解本交易风险的前提下,独立作出上述委托;交易一旦成交,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所委托交易的各项条件。
公司(盖章):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