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债券分销
一、债券分销的概念
债券分销(Deputy of Bond Distribution),是指在债券的发行期内,承销团成员(一级承销商)将所承购的记账式国债或金融债券按发行期价格水平分销给其他承销团成员或承销团成员以外的机构的行为。债券分销可以实现利润分享。
简言之,债券分销是指商业银行(即代理行)代理中小金融机构(被代理对象)在一级债券发行市场上购买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
债券分销业务手续费其分配比例是由分行与代理对象协商确定,如某银行规定,凡代理对象在招标日之前委托该银行承销的,该行的留成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发行手续费的10%;凡代理对象在招标日之后委托该行承销的,该行的留成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发行手续费的30%。
目前,可分销的债券有记账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分销对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机构。
例如:2000年6月21日财政部发行第6期记账式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3%,按年付息,发行手续费2.2%。,兑付手续费0.5%。。如果客户分销1000万元,假设其获得发行手续费1.1万元(手续费比例由银行与客户具体协商),第一年客户获得利息及发行手续费收入31.1万元,第二、第三、第四年客户每年分别获得利息收入30万元,第五年客户获得利息及兑付手续费收入30.5万元。五年客户共获得收益151.6万元,与同期金融机构存款相比,五年共增加收益48.1万元(以单利计算)。
又如A客户有部分资金欲投资债券市场,于2005年3月通过银行从一级市场分销了2年期的金融债(050202)2000万元,票面利率3.38%,高于同期限存款利率的25%以上,如持有到期可以满足客户获取持有收益的需求;另B客户在2005年5月从一级市场分销了5年期的国债(050005)2000万元,票面利率为3.3%,目前该券市值已涨至102.3元/百元面值左右,若考虑卖出收益率达15%,满足了客户赚取买卖价差的需求。
二、债券分销的操作流程
以下为债券分销的操作流程图(图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