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期权外汇买卖

第六节    期权外汇买卖

一、期权外汇买卖的概念及作用

期权外汇买卖(FX Option)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买卖。权利的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未来的某一天(欧式期权)或未来一定时间内(美式期权)按约定的汇率向权利的卖方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权利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目前,国内银行一般仅提供欧式期权业务。

期权外汇买卖的主要作用是企业可锁定未来汇率,使现在或将来的外汇保值;在汇率变动向有利方向发展时,企业也可从中获得赢利的机会;在操作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例如,2006年5月28日某企业有存款100万美元,并需要在一个月后支付欧元进口原材料款项。为防止欧元升值带来汇率风险,该企业向银行购买了一个美元看跌(Put)欧元看涨(Call),期限为一个月的欧式期权,约定汇率为1欧元=1.19美元,期权费为1.24%。那么,该企业在支付给银行期权费后,就有权在一个月期权到期后,可以以1欧元=1.19美元的汇率向银行购买等值100万美元的欧元,也可以不买。2006年6月29日,期权到期,有几种情况可能出现:

(1)假定当天的市场汇率为1欧元=1.17美元,即与当初预期的相反——美元升值,欧兀贬值,那么该企业可以不执行(即不按约定汇率1欧元=1.19美元买入欧元),因为此时按市场上的汇率购买欧元更有利,企业100万美元可兑换的欧元为:

期权费=1000000.00美元x1.24%x30/360=1033.33美元

1000000.00美元可兑换的欧元=1000000.00美元/1.17-期权费/1.17=853817.66欧元

而假如企业不做期权外汇买卖,1000000.00美元可兑换的欧元为:

1000000.00美元/1.17=854700.85欧元

即企业做了期权外汇买卖,仅仅多支出了1033.33美元的期权费。

(2)假定当天的市场汇率为1欧元=1.21美元,即与当初预期的相同一欧元升值,美元贬值,那么该企业可以执行(即按约定汇率1欧元=1.19美元买入欧元),因为此时按市场上的汇率购买欧元不利,企业100万美元可兑换的欧元为:

1000000.00美元可兑换的欧元=1000000.00美元/1.19-期权费/1.19=839467.79欧元

而假如企业不做期权外汇买卖,1000000.00美元可兑换的欧元为:

1000000.00美元/1.21=826446.28欧元

839467.79欧元-826446.28欧元=13021.51欧元

即企业做了期权外汇买卖,在扣除期权费后,多得了13021.51欧元。

二、期权外汇买卖业务的特点

(一)期权的买方风险有限,即使亏损也仅限于期权费的支出,而理论上获得的收益是无限大

由于期权的买方在向卖方付出期权费后,就获得了今后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因此,在市场汇率对自己有利时可选择执行,从而获得较大的利润,而在市场汇率对自己无利时可选择不执行。

(二)期权的卖方则利润有限,也仅限于期权费收入,但风险却可能无限大

由于期权的卖方在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后,就将今后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拱手让给了买方。因此,在市场汇率对自己不利时,买方有可能选择执行,从而面临不可预知的风险,风险可能无限大;而在市场汇率对自己有利时,买方有可能选择不执行,卖方利润仅限于期权费收入。

(三)期权的价格

为了取得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期权(权利)的买方必须向期权(权利)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称作保险费(Premium)。因为期权(权利)的买方获得了今后是否执行买卖的决定权,期权(权利)的卖方就承担了今后市场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保险费就是为了补偿汇率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这笔保险费实际上就是期权(权利)的价格。决定期权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三个:一是期权期限的长短,二是市场即期汇率与期权合同中约定的汇率之间的差别,三是汇率预期波动的程度。

三、期权外汇买卖的种类

(一)按期权的性质可分为买权和卖权

(1)买权(Call Option)又叫看涨期权、多头期权,是指期权(权力)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买进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购买买权既可以使在外汇价格上涨期间所负有的外汇债务得以保值,又可以在外汇价格上涨期间有权以较低价格(协定价格)买进外汇,同时以较高的价格(市场价格)抛出,以赚取利润。

(2)卖权(Put Option)又叫看跌期权、空头期权,是指期权(权力)的买方有权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卖出约定数额的某种外汇。购买卖权一方面可使在外汇价格下跌期间所持有的外汇债权得以保值;另一方面又可在外汇价格下跌期间,以较低的市场价格买入外汇,以较高的价格(协定价格)卖出外汇而获得收益。

(二)期权按行使权力的时限可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1) 欧式期权(European Style)指在合约到期日方可办理交割的期权交易,不能提前交割。

(2)美式期权(American Style)指买方在合同到期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天均可要求卖方执行期权合同的期权交易。与欧式期权相比,美式期权的买方在执行合同上更有灵活性,但支付的保险费也更高。

期权的期限一般在1年内。目前有的银行只提供欧式期权交易,即企业只有在期权到期日才能执行合约,在期权到期日前,企业不得要求提前行使期权。有的银行规定企业只可叙做买入期权交易,但中途可平仓,起点金额为单笔100万美元等值外币,卖出期权仅限于平盘或与存款结合成结构性存款。

(三)按期权行情分,可简单地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期权外汇买卖从操作上来看,企业可以选择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跌期权。外汇期权产品多样,银行可根据企业的需求量身定做。

另外还有一种长期限外汇期权交易(Long Term FX Option)。与一年期以内的外汇期权交易类似,长期限外汇期权交易也由执行价格、期权手续费及欧式、美式类型等因素构成。利用这种产品,可以对一年期以上的外汇债务汇率风险进行管理。其优点是比较灵活,但不足之处在于购买期权需要支付手续费,而卖出期权可能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四、期权外汇买卖业务的适用范围

对期权和外汇汇率市场走势有一定了解,既希望固定汇率成本,又希望享受更加优惠外汇汇率的企业。

五、期权外汇买卖业务流程

期权外汇买卖业务流程与远期外汇买卖业务类似,一般在银行的专业部门办理(如资金业务部或国际业务部等)。

(1)企业提交《期权外汇买卖委托书》(见本节附件4-5:期权外汇买卖委托书示样),表明货币的币种、金额、期限,并加盖法人或其授权人的签章。

(2)企业与银行签订《外汇买卖总协议》、《衍生交易总协议》,明确双方在交易发生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向银行询价,商定期权外汇买卖价格(远期汇率)及期权费费率。

(3)企业按照期权外汇买卖的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或者落实质押、抵押、信用额度等其他保证方法。但企业买入期权不需授信或保证金。

(4)银行在审核相关协议、资料、手续无误后,将按照企业委托为企业办理期权外汇买卖业务,交易达成后将向企业提供交易证实书。

(5)如到期不需要执行外汇买卖,若银行为买方,银行向企业支付期权费;若企业为买方,企业向银行支付期权费;交易完成。

如到期需要执行外汇买卖,买方需支付期权费外,买卖双方还需要按协议进行外汇买卖,企业到期提交相关的出账支票等,银行按约定的汇率将买入货币入企业账户,整个交易才算完成。

六、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的资格

(1)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资信状况和经营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和违约等不良记录。

(3)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在办理银行开有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同时需要开立买入货币及卖出货币的外币账户。

(4)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在银行开立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账户,或有足够的与需交纳的保证金等额的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或贸易融资额度均可)。

(5)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具有相应的进出口贸易背景或其他经济背景;或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自有的现汇资金或现汇营运资金等,能在需要时确保其进行实盘交割;在背景的有效期内,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可反复进行期权外汇买卖交易。

七、企业办理期权外汇买卖时,应向银行提交的资料

(1)若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第一次在银行办理业务,必须提供基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均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进出口贸易合同或其他经济背景资料。

(2)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提交《择期外汇买卖委托书》,表明卖出货币与买入货币的币种、金额,并加盖法人或其授权人的签章。

(3)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提交与银行签订的《外汇买卖总协议》。

(4)币的出账支票。注意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中有足以支付的金额;或到期需要时也可携带以办理外汇买卖银行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直接将卖出货币转入银行。

(5)签订其他需要签订的协议。

八、期权外汇买卖业务注意事项

(1)期权外汇买卖的币种限于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等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

(2)期权期限(约定的期权交割日)为外汇交易成交日起第二个工作日以后的任何时间。

(3)期权外汇买卖价格由银行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一旦接受银行报价,交易便成立,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不得要求更改或取消该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承担。

期权外汇买卖的报价与远期外汇买卖一样,也是随行就市,根据国际市场汇率波动而变化,企业要承担交易时机选择的风险以及市场趋势分析出现偏差的风险。

(4)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在填制《期权外汇买卖委托书》时,须向银行预留买入货币的交割账号,择期交易达成后,银行在交割日当天把企业买入的货币或期权费等划入上述指定的账户。

(5)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企业)须提交进出口贸易合同等以证实相应的“背景”或其他经济背景;或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自有的现汇资金或现汇营运资金等能在需要时确保其进行实盘交割;在背景的有效期内,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可反复进行期权外汇买卖交易。在我国,无交易背景、经济背景等的“套汇”是不允许的。因此,银行通过检查期权外汇买卖申请人(企业)提交的进出口贸易合同等以确定业务的合规和合法性。

(6)企业在银行开立外币或人民币保证金账户,或有足够的与需交纳的保证金等额的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或贸易融资额度均可)。由于期权外汇买卖风险不确定,而签订《外汇买卖总协议》时,企业实质上是对银行的一种在将来在需要时进行外汇买卖的承诺,但在到期时,外汇市场的价格完全有可能出现与企业预计的价格有较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将降低企业到期履约的意愿。因此,为了防范企业到期违约,避免银行自身承受较大的风险,银行通常要求企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在企业信誉优良、在该银行有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或贸易融资额度均可)、企业买入期权的情况下,免交保证金,同时等额占用授信额度。

附件4-5:期权外汇买卖委托书示样

期权外汇买卖委托书

        (以下简称,“甲方”)现委托ABC银行xxx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代其买入如下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