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概述

第一节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概述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是外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节对资本项目相关概念进行介绍,回顾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沿革,探讨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必要性和原则等问题。

一、资本项目相关概念

(一) 资本项目

按照国际收支的内容分类,资本项目(或称资本账户)是一国或经济体对资本输出和资本输入交易的统计记录.主要反映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金融账户按照投资类型或功能,划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个部分。在实际外汇管理实践中,可划分为直接投资、外债和跨境担保、资本市场以及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等部分。

(二)资本项目管制与资本项目可兑换

1.资本项目管制

资本项目管制,也可以叫作资本管制,它是与资本项目可兑换相对的一个概念。资本项目管制指对跨境资本交易(包括转移支付)和汇兑活动的限制。具体地说,是指国家通过法规和有关政策及相应的方法、手段,对国际收支中的资本项目项下外汇资金的流出入、兑付及资本交易等行为和主体实行的管制。在我国称为资本项目管理。

2. 资本项目可兑换

按照国际收支口径,一国货币可兑换程度一般分为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一种货币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不仅可以将本国货币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而且也可以在资本项目上进行自由兑换。这意味着取消对一切外汇收支的管制.包括对跨境资本交易(包括转移支付)和汇兑活动的限制都取消。

在我国,在外汇管理中涉及的汇兑环节,依据管制放松程度的不同,可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进一步分为可兑换、基本可兑换、部分可兑换和不可兑换四类。其中,可兑换是指对汇兑基本没有管制,经过主管部门或银行真实性审核后就可以开展的项目;基本可兑换是指整个项目限制不多,经过核准或登记后才能开展的项目:部分可兑换是指经审批后部分交易才能开展的项目;不可兑换是指明文禁止的项目。

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中,境外直接投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跨境担保基本实现了可兑换;外债实现了部分可兑换;资本市场方面,随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推出,可兑换进程明显提升;个人资本项目交易在可兑换方面也迈出了积极的步伐。根据IMF(( 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中资本项目交易的分类标准(共7 大类40 项)对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的评估,截至2014 年3月人民币资本项目实现部分可兑换以上的项目占34 项,只有6 项为不可兑换项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已经达到85 % ,较2009 年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提高了10 个百分点。

二、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资本项目实行严格管制,对外基本不举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但自1978 年以来,中国开始启动了渐进的、审慎的资本账户开放进程,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一)资本项目开放启动阶段

这个阶段时间划分是从1978 年到2000 年。1978 年开始,根据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国着重在吸引和利用外资方面放松管制,事实上启动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这一阶段的资本项目管理具有三大特点:

(1) 在管理领域上,以直接投资为主,其次为外债,证券投资被严格限制。

(2) 在管理思路上,以鼓励流入、限制流出为导向。从开放的实践看,在直接投资、债权债务等各个特定的业务种类上,流入方向的业务都是最先开放的。

(3) 在管理实践中,曾经历放开一管制一再放开的反复过程。1996 年,我国宣布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开始着手资本项目的开放;而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加强了资本管制,尤其是资本流出的管制,如禁止购汇提前还贷等,直至危机结束后才逐步取消。

( 二) 资本项目加快开放阶段

这一阶段的时间划分从2001 年到2009 年。2001 年以来,顺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根据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逐步加快,并逐步深入。在这一阶段,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有以下两方面。

(1) 资本项目开放的重点发生变化。在直接投资领域,管理已经相对成熟,实现了基本开放,证券投资领域成为新的开放重点。2002 年推出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随后.又相继推出了放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自有资本或代客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的政策。

(2) 资本项目管理思路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2002 年开始,我国开始出现经常、资本项目持续大额双顺差,外汇储备迅速增辰。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发展需要,资本项目管理从宽进严出开始向鼓励资金有序流巾和防止投机性资金流入、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转变。例如,在直接投资领域,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在外债领域,统一中外资银行外债管理,严格外资企业外债结汇E 在证券投资领域,允许境外证券投资;在资本转移领域,允许个人资本转移;等等。

(三)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阶段

这一阶段时间划分是从2010 年至今。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外汇管理局重新审视外汇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五个转变"要求。在这个阶段,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围绕"五个转变"实施一系列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改革政策措施,逐步椎动资本项目可兑抉改革进程。2012 年年底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进行调整,初步建立起以登记为核心,以"银行联动、统计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2013 年5 月简化了外债登记管理环节.取消了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除外债签约登记外,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201 4 年相继改革外债转贷款、跨境担保、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等外汇管理,还进一步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个人财产转移售付汇等外汇管理,进一步放宽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和境外放款管理。

三、我国实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避免短期资本流动加剧可能引发的国际收支危机和汇率波动

一般来说,短期资本流动大多是投资者不顾经济的基本情况,根据传闻进行交易或出于投机性动机引起的。因此,对短期资本流动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有利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有利于促进本国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资本流动的方向来说,对资本流出进行管理可以避免本币汇率急剧贬值,抑制资本外逃;对流入进行管理可以避免本币汇率过度升值,防止通货膨胀。

从实践上来说, IMF 允许其成员保留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必要限制,可见对资本流动进行管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发达国家实际上保留了一些限制措施。比如日本对资本性交易通常无须经事前批准,但在资本性交易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引起汇率剧烈波动及引起国际资金大规模流动等特殊紧急情况下.仍须经过批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其宏观调控体系不健全,经济金融体系脆弱,货币处于弱势,容易遭受投机性攻击,进而引发金融、经济危机。比如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二)有利于稳步推进国内各项改革措施实施

在资金短缺时期,资本管制可确保将稀缺的国内储蓄用于融通国内投资而不是购置国外资产;在资金较为充裕的时期,资本管制的主要目的在于为相对脆弱的国内产业、金融市场等提供一定的缓冲期,以确保国内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此外,限制境外居民拥有国内生产要素.还可以防止本国资源的不当耗费或某一行业出现垄断.有利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

四、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原则

( 一) 均衡管理原则

资本项目的均衡管理指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过程中,要将跨境资金流动的"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从管理政策上鼓励跨境资金双向有序流动,加速开放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证券投资等原来限制较多的领域,限制投机性资金流入。

( 二)稳步开放原则

资本项目管理以有序稳步放松资本项目交易限制、引入和培育资本市场工具为主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三)便利化原则

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顺应市场需求,从经济主体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消除影响主体经营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体制障碍,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和自主能力.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发挥市场机制在更大的范围内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2010 年以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以"五个转变"为统领.实施简政放权,取消或整合行政审核,简化管理环节和流程,降低行政管理和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 四)国民待遇原则

我国在以往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外资给予许多超国民待遇;同时,在部分行业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又壁垒森严。超国民待遇的存在,导致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产生"假外资"等扭曲行为。而对外资低于国民待遇,又不符合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因此资本项目管理需要遵循国民待遇原则,调整管理思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