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期货公司同居间人返佣情形应如何处理?
【宣讲要点】
期货居间人,是指为投资者或期货公司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的个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也就是居间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客户在期货公司开户后投入资金"炒期货",从客户的交易佣金中抽取提成的人。抽取提成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叫作"返佣" 。期货居间人的此种获利模式,已经成为了行业中的不成文规矩,但依然引起了一些法律争议,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返佣"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和处理?主流观点认为,居间人有权获得报酬,且有权按照居间人和委托人约定的计算方式获取报酬。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期货居间人不仅促使了期货经纪合同的订立,还作为其居间客户的代理人,承担起操盘的角色。这样,期货居间人的获利逻辑模式为:首先促成客户与期货公司签订合同,从期货公司获得报酬( 也就是佣金) , 而报酬又是根据客户的交易量来计算,如此, 居间人出于多获佣金的动机,难免会做出炒单行为,在事实上和客户的利益之间就产生了冲突。在此种情形下,出于对客户利益的维护,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的亏损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一客户于2003 年9 月17 日经居间人介绍后开户,当日客户入全2 万元。9 月18 日开始第一笔交易,至10 月15 日期货公司因客户可用资金连续两天为负,对该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产生亏损4640 元,期间收取手续费8795 元,此后再无交易。经调查发现, 9 月17 日客户与期货公司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和电子交易协议书,在合同中约定各交易品种代理手续费收取标准时未对该客户在后来交易中实际交易的豆柏和强麦品种手续费作出相关约定,期货公司只是按"常用普通收费标准处理" 。客户对手续费收取金额表示异议。
在期货经纪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都为客户本人,并未授权为其指令下达人。同时居间人也不是公司工作人员,期货公司在客户不知的情况下按手续费比例返佣给居间人。客户从9 月18 日至10 月15 日的交易全部是居间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的指令,共产生手续费8795 元。客户于9 月18 日从公司获得网上交易用户号和密码后随即告诉了该居间人,由其进行交易操作。根据客户签订的电子交易协议书,明确约定了因客户泄露网上交易密码给他人所造成的风险由客户本人承担。但客户认为这种返佣方式会造成该居间人恶意炒羊,期货公司应承担一定责任。
【专家评析】
本案中,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第一,居间人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此类案件中,客户对居间人的信任程度往往决定客户交易风险的大小。同时,居问人的诚信程度也决定客户的风险是否会被无限扩大。如果居间人无视客户利益,违背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随意操作,以得到返佣为目的,实际上就容易造成客户无端形成亏损。所以,居间人忠诚度及其诚信程度是一个关键。另外,客户对居问人的授权范围也很重要,如果任由居间人进行操作,客户则无法控制居问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也就在所难免。
第二,客户与期货公司的关系。通常情况下,期货公司不会主动帮助客户控制操作的品种和数量,只有客户自己加强自我监督,控制好自己的仓位。当电子交易逐渐推开后,期货公司更难以控制或者监督客户的具体操作,当然,最为关键的是期货公司会与客户签订免责条款。这时,主要应当审查期货公司所出具的免责条款是否符合公平原则,是否经过客户认真阅读,是否得到客户的确认。对于初次进入期货市场的客户,期货公司有责任向客户如实介绍具体的免责条款,以便客户及时认清自己的交易风险,作出正确、妥当的选择。对于交易的密码,客户负有自行保管和保守其秘密的义务和责任,一旦泄露,造成的交易损失和资金流失,应当认定属于客户自己的不当行为所造成,与期货公司无关。
第三,关于期货公司与居间人的关系。居问人不是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是有时可能会引起客户的误解。对此,期货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客户介绍清楚,避免产生误解。在行业通行的返佣行为中,期货公司也应掌握相应的尺度,不能为了多收取一些手续费就答应向居间人返佣。对于有证据能够证明居间人与期货公司有勾结、隐蔽的合同关系的,应当对期货公司进行严惩,并且由期货公司对客户的损失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应是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加以综合认定的,只要认定客户损失与期货公司的不当行为确有一定的关系,则应由期货公司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只是这个责任的幅度不直过高,不应因此过于加大期货公司的负担。对于不能证明期货公司与居间人存在损害客户权益的行为或者关系时,则不能轻易推定期货公司要对客户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关于交易手续费的标准认定。通常情况下,应当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确定收取手续费的标准。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并不明确的情况下, 则应当参照同行业收取同类交易品种手续费的标准收取手续费。如同本案, 期货公司在没有与客户约定相应交易品种和收取手续费标准的情况下,按照同行业普通标准收取了客户交易手续费,并无不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期货公司收取交易手续费后,客户应当立即提出异议,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不予确认或者提出异议,否则应认定客户已经同意期货公司收取手续费的标准,此后也不得再提出异议。
【法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