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衍生性金融工具

第三节 衍生性金融工具


衍生性金融工具由基础性金融工具派生而来,是在现时对基础性工具未来的可能结果进行交易。衍生性金融工具的主要功能有:一是转化功能。衍生工具可以帮助实现外部资金向内部资金、短期流动资金向长期稳定资金、零散小额资金向大额资金、消费资金向生产经营资金的转化,这是最主要的功能,也是其他功能存在的基础。二是定价功能。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中,市场参与者根据各自了解的市场信息和对价格走势的预期,不断进行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通过平衡供求关系,能较准确地生成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三是规避风险功能。证券投资组合是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而金融衍生工具借助套期保值具有转移系统性风险的功能。四是盈利功能。在杠杆效应的作用下,投资人只要操作正确,衍生市场的价格变化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高利润。五是资源配置功能。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发现机制有利于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远期

金融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s)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如汇率、利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和方式,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合约中规定在将来买入标的物的一方称为多方,在未来卖出标的物的一方称为空方。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外汇合约(Forward ExchangeContracts) 、远期利率协议和远期股票合约(Equity Forwards) 。

远期外汇交易可细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单一的远期外汇交易。外汇交易双方先就交易的币种、价格、数量和交割期限等达成协议,并以合约形式确定下来,到期时不论汇率如何变化,都按该汇率进行外汇实际交割,交割期限通常有1 个月、2 个月、3 个月、6个月等档次。按交割日是否固定,还可分固定交割日的远期外汇交易和择期远期外汇交易。前者规定了交割时间,外汇交割日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推迟;后者买卖双方在签约时事先确定交易规模和价格,但具体的交割日期不固定,而是规定一个期限,买卖双方可以在该期限内的任何一日交割。二是掉期外汇交易。这是指在买进或卖出一种货币的同时,卖出或买进交割期不同的同种货币的外汇交易。该交易由两个方向不同的交易组成一笔买卖,买与卖同时进行,买与卖的币种和金额相同,只是买与卖的交割期限不同。一般包括即期对即期、即期对远期和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等类型。三是综合远期外汇协议(Synthetic Agreement for ForwardExchange, SAFE) 。这是指交易双方为了对利差或外汇互换价差进行保值,或为了利用二者波动进行投机而签订的协议。交易双方同意执行一次名义上的远期对远期的外汇互换,交易在两种货币之间进行,有特定的名义本金额、即期汇率和互换汇率,在未来特定日期就汇差进行结算。SAFE 在20 世纪80 年代末发展起来,属于表外业务。

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 Rate Agreement , FRA) 是买卖双方同意在未来特定时点(清算日) ,以商定的名义本金和期限为基础,由一方将协定利率与参考利率之间差额的贴现值付给另一方的协议,也是双方希望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保值或投机所签订的一种协议。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相当于名义借款人,而卖方相当于贷款人。双方签订远期利率协议,相当于同意从未来某一商定日期始,按协定利率借贷一笔数额、期限、币种确定的名义本金,只是双方在清算日并不实际交换本金,而是根据协议利率和参照利率之间的差额及名义本金额,由交易一方付给另一方结算金。

远期股票合约是指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规定价格交付一定数量单个股票或一揽子股票的协议。

二、期货

期货交易(Futures Transaction) 是指交易双方在场内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它有如下特征:其一,期货交易有专门场所。期货交易所不仅为期货交易者提供了一个专门的交易场所和相应的设备服务,还制定了严密的规章制度,使期货市场成为一个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市场,并为在期货交易所内的交易提供财务和履约方面的担保。其二,期货交易买卖的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合约中的数量、等级、交割时间、交割地点等条款都标准化,唯一的变量是价格。其三,期货商品具有特殊性。用于期货交易的商品必须能被长期保存而不易变坏,以保持现货市场和期贷市场之间的流动性;商品的品质等级可明确划分并为公众认可,以保证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商品的产量、交易量和消费量足够大,以保证单个或少数交易者无法操纵市场;商品价格的波动比较频繁,以提供套期保值和投机的活动空间;商品的未来供求关系和动向难以估计,以保证存在交易对象。其四,期货交易通过买卖双方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其五,实行保证金制度。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必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给期货履约提供一种财务担保。其六,每日结算制度或逐日盯市制度。结算公司根据当日的结算价格,对投资者未结清的合约重新估价,确定当日的盈亏水平,同时调整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的余额。其七,期货交易是一种不以实物商品交割为目的的交易。期货交易一般用于套期保值或投机,绝大多数的期货交易者都以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交易。

期货交易一般分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包括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其中,外汇期货(Foreign ExchangeFutures) 交易也被称为外币期货(Foreign Currency Futures) ,出现于20 世纪70 年代初期,是指外汇买卖双方在场内市场约定,按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的汇率,在将来某日买入或卖出某一标准数量的某种外汇的交易活动。利率期货是指标的资产价格依赖于利率水平的期货合约,如长期国债期货、短期国债期货和欧洲美元期货等。股票指数期货是指期货交易所同期货买卖者签订的、约定在将来某特定时期,买卖者向交易所结算机构收付等于股票指数若干倍金额的合约。而商品期货,大体可分为农产品期货、黄金期货、金属期货和能源期货等。

三、期权

期权又称选择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在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被赋予的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价格(简称协议价格或执行价格)买卖一定数量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期权的买方通过付出一笔较小的权利使用费,便得到一种权利,即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若标的物价格朝有利于期权买方的方向变化,买方可按协定价格买或卖,也可以转让期权;超过有效期,买方的权利随之作废,卖方的义务也被解除。当一项期权赋予期权买方从卖方购买指定工具的权利时,该期权被称为看涨期权;当买方有权向卖方售出指定工具的权利时,则为看跌期权。根据何时执行期权,还可分为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前者指在到期日前任一时点都可执行的期权,后者指只可在到期日才能执行的期权。

常见的期权有: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 也称外币期权(Foreign Currency Option) ,指期权的买方支付一定期权费,获得某种权利(但不是一种义务) ,在未来某特定期限内或某特定日,以协定汇率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某种货币。利率期权,是指以各种利率相关产品或利率期货合约作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方式。股票期权,是指期权的持有者有权以协定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股票指数期权,是指允许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特定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

上述期权属于单期期权,还有多期期权,即上限和下限。上限是指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卖方同意当指定的参考值超过事先确定的水平时(执行价) ,支付款项给买方。下限是指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卖方同意当指定的参考值小于事先确定的水平时(执行价) ,支付款项给买方。因指定的参考值与事先确定的水平不同而接受补偿并支付保险金的一方称为买方,因指定的参考值与事先确定的水平不同而作出补偿的-方称为卖方。指定的参考值可以是具体的利率、某一股票市场的回报率或汇率。上限相当于看涨期权的组合,下限相当于看跌期权的组合。

另外,还存在带有期权特征的金融工具。它包括:一是认股权证,它是由公司发行的一种选择权,赋予持有者按特定价格购买特定数额股票的权利,具有看涨期权的特征。如2006 年,为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满足非流通股股东降低对价等当期综合成本需要,国内推出的股票权证。二是优先认股权,它给予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价格优先购买企业增发普通股的选择权,使得现有股东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购买新股,从而保护目前股东的控制权、防止股权稀释。

四、互换

互换(Swap)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支付款项(或一系列现金流)的金融交易。互换利用了交易双方在筹资成本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是国际贸易中绝对成本和比较成本学说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应用。互换的产生可追溯到20 世纪70 年代初,当时布雷顿森林体系开始瓦解,汇率反复易变,出现了一种背对背贷款(Back-to-Back Loan) ,即交易双方向对方提供各自所需币种的货币贷款,两份贷款的放款日和到期日完全相同,使得非居民有可能绕过东道国的外汇管制并获得所需要的货币贷款。但其也有明显缺陷:发放的贷款成为双方资产负债表的一笔新债务;两份贷款分别在两份协议上签定,若一方不履约,另一方仍有义务继续履行债务。货币互换正是克服了背对背贷款的上述缺陷而成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它以表外业务出现,通过一份合同成交,一方不履约时,另一方则中断支付义务。互换盛行于20 世纪80 年代且发展一直迅猛,原因在于:一是互换能使交易双方规避利率、汇率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二是破除了当事人之间因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差异以及各国管制不同所造成的壁垒;三是互换有利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管理,货币互换可将一种货币的资产负债转换成另一种货币的资产负债,从而改造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四是只要双方愿意,互换从内容到形式都完全可以按需设计,由此满足了客户的特定需求;五是能尽量降低当事人的筹资成本。

互换一般分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和商品互换。货币互换是指交换具体数量的两种货币的交易,它利用了双方在各自国家金融市场上筹资的比较优势。交易双方按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分期偿还本金和支付未还本金的利息,通常每种货币都带固定利率,一般以即期汇率为基础,两种互换货币之间存在的利率差,按利率平价原理,由货币利率较低的一方向货币利率较高的一方定期贴补。利率互换是指双方同意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同种货币的相同名义本金交换现金流,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而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互换的期限较长,通常在2 年以上。双方进行利率互换的主要原因是各自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商品互换是指,一方以每单位固定价格周期性地支付给另一方某种特定量的商品,另一方则以每单位浮动价格支付给前者某种特定量的商品。

五、按金外汇交易

这是国际外汇市场在20 世纪80 年代的金融产品创新。所谓按金,就是保证金。按金外汇交易是一种以保证金为抵押的外汇投资行为,与实盘外汇交易的区别在于:从交易目的看,按金外汇交易主要出于投资目的,而实盘买卖主要用于贸易项下的汇兑需要和外汇资产结构管理,外汇差价投资才是其次;从保证金额看,按金外汇交易通常只需交付2%-10% 的押金即部分保证金,即可进行外汇交易,而实盘外汇交易必须交足全部交易金额;从头寸处理方式看,按金外汇交易允许对冲交易,而实盘外汇买卖一般必须进行实际交收;从结算时间看,按金外汇交易要逐日核算盈亏,实盘外汇买卖则到期一次结算;从交收金额看,按金外汇交易实行差额交收,即只收所赚的净金额,或只付所亏的净金额,而实盘外汇交易必须全额交收。

六、各类金融衍生工具的比较

(1)远期与期货。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产品,每份合约的条件由买卖双方单独议定,可按需订制,没有清算所,是一种柜台交易的工具;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月)和交割物的数量都是标准化的,并非在所有商品和金融产品上均存在,一般只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第二,尽管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都规定了交割条件,但远期合约旨在交割,而期货合约并非旨在通过实物交割来结清合约。第三,远期合约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调整至市价,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就不必调整至市价的远期合约而言,由于不需追加保证金,所以不会有期间现金流量;期货合约在每个交易日的终了都要调整至市价,因此会伴有期间现金流量,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时需要追加保证金,在价格发生有利变化时可以提取现金。第四,远期合约的每一方当事人都有可能违约,因此都面临信用风险;而期货合约的信用风险很小,因为与交易所相联的清算所保证了交易各方的履约。

(2) 远期与期权。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标的物不同。远期合约交易的标的物代表了一定数量的具体商品,而期权交易的标的物是一种合约选择权的买卖。第二,交易双方承担的履约责任不同。远期交易双方一旦签订合同,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在到期日任何一方都必须享有和履行各自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期权买方通过支付一笔期权费,便拥有根据市场行情或其他条件变化决定是否履约的权利,而非义务。第三,合约条款有明显差异。远期合约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低;而在交易所内交易的期权对商品品质、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易的最小单位、交割方式和地点等都有统一规定,期权双方只需就价格和合约数量谈判即可。第四,风险收益特性不同。远期交易的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都没有限制;而期权买方承担的风险不超过所交纳的期权费,卖方的风险损失则可能无限。

(3) 期货与期权。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权利和义务的特性不同。期货合约的双方都被赋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除非用反向的合约抵消,否则这种权利和义务在到期日必须行使;而期权合约只赋予买方权利,卖方则无任何权利,只有在对方履约时相应买卖标的物的义务。第二,标准化程度不同。期货合约都是标准化的,只在交易所交易;而期权合约不一定,场内交易的期权标准化,而场外交易的期权非标准化。第三,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期货交易双方所承担的盈亏风险都是无限的;而期权卖方承担的亏损风险可能无限,盈利有限(以期权费为限) ,期权买方的亏损风险有限(以期权费为限) ,盈利可能无限。因此,投资者可以利用期货来防范对称的风险,利用期权防范不对称的风险。第四,保证金要求不同。期货买卖双方都必须交纳保证金;期权的买方元需交纳保证金,因为其亏损不会超过已支付的期权费,而在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卖方则要交纳保证金。

(4) 期货与互换。它们的区别在于:期货合约的期限一般较短,太长会带来流动性差和交易戚本过高的问题;大部分互换交易的期限较长,一般在3-10 年,少数交易期限更长,短于3 年期限的互换较少,因为在期限较短的情况下,通过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比互换更有优势。

各类金融衍生工具的主要差异如表3.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