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融工具的类型与特性
金融工具的收益是对未来现金流的要求权。如果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所要求的回报是一个固定金额,则该工具被称为债务工具;如果金融工具的持有者要求发行者在支付债务工具收益后再按所剩收入支付,则该工具被称为权益工具。有些金融工具兼顾上述的两种支付方式,如优先股。支付固定金额的债务工具和优先股被统称为固定收入工具。一些合同给予合同持有者某种义务或对某种金融资产进行买卖的选择权,这些合同的价值由其交易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决定,这些合约被称为衍生工具。金融工具更多地存在于直接金融活动中,但从广义上说,间接金融也需要金融工具,作为一种信用凭证,它因资金转移而产生,是表达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的某种形式的契约,是提供资金一方对于接受资金一方的未来收入和资产的一种要求权。例如,储蓄者将货币存人金融机构取得的存款凭证,代表了储户对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的一种要求权。间接金融工具的标准化程度低,本章接下来讨论的主要是直接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主要特性有:一是货币性。金融工具能比较容易地转换为货币,部分金融工具相当于准货币。二是可分性。这与金融工具可被清算或换成货币的最小单位有关,单位越小,金融工具越可分。三是可逆性。投资于一项金融工具后再退出投资并换回现金的成本较低,如银行存款高度可逆。四是期限性。债务或股权工具按计划进行最终支付或持有人要求清偿之前,具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长度。五是流动性。它常用来指一项资产转变成现金的难易程度,或在紧急情况下筹措现金的能力,有时还指在不明显增加交易成本的条件下,市场买卖某种证券的难易程度。一个市场的流动性常用买卖价差的大小来衡量,买卖价差越小,市场越具有流动性。六是可转换性。某种金融工具可转换成其他金融工具,如可转换债券等。七是币种多样性。金融工具都以某种货币发行,有的发行双重货币证券,有的本金和利息采用不同货币计量。八是可预测性。持有金融工具的现金流和收益是可预测的。九是复合性。一些金融工具是两个或多个简单工具的组合,多数复合金融工具涉及给予发行人或投资人改变现金流的某种选择权。十是税务差异性。各国关于金融工具所有权或买卖收入的税收规定各不相同,不同金融工具的适用税率也不相同。
在金融工具交易中,存在多头和空头以及杠杆作用。当投资者预期金融工具交易价格上升时,会倾向于购买该工具,以期将来能以较高价格卖出,这就形成了该金融工具的多头头寸;若认为该工具交易价格会下跌,此时先卖出,再以低价购回,卖出自己目前并不拥有的金融工具称为卖空,卖空形成空头头寸,权益和债务型工具的卖空通过先借人证券并保证今后向出借者归还来实现。买空和卖空的利润都来源于买卖差价,做多头(买空)是先买后卖,做空头(卖空)是先卖后买。机构或个人通过买空卖空,或借款购买金融资产、持有期货、期权等非现货合同,可以产生杠杆作用,这种杠杆效应旨在不增加投资的前提下试图扩大收益,但它在放大财务收益的同时也增加了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