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被欺骗!避开收益造假者和欺诈者

第三章  被欺骗!避开收益造假者和欺诈者

(会计)骗局的存在就像滚雪球:一旦一家公司将盈余从一期转入另一期,所导致的营运资金的大幅减少将需要后续进一步的,或者说是“大胆的”会计手段进行弥补。这可以将造假变为欺诈。(人们注意到,更多的钱,是在笔的胁迫下而不是枪的胁迫下被盗取。)

一一沃伦·巴菲特,《致股东信》(2000)

在1929年的大萧条中,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将挪用行为称为“最为有趣的犯罪”:

各种形式的盗取都有各自的时间尺度。犯下罪行与被发现之间可能经过数周、数月,甚至于数年。(在这段时间中,盗取者获得了他的战利品,而被偷盗的人,说来也奇怪,并未察觉。被盗者在精神上觉得财富有净增长。)任何时刻,一国的企业与银行,都存在一一或者更准确地讲,不只是它们存在——一定量的未被察觉的挪用行为。这些存量一一也许应当被称为挪用一一其数额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达到数百万美元。它的规模也随着商业周期而变动。

“挪用行为”是经济中所有未被发现的欺诈、欺骗、诈骗、被粉饰过的犯罪的统一称呼。根据加尔布雷斯的说法,它的规模在经济繁荣时期是膨胀状态,表现为资金充足;而在萧条时期,随着审计变得更加深入且细致而缩小。根据定义,挪用行为是隐蔽的,对精心准备的量化策略是一个潜在的危害。为什么呢?实际上,我们的量化分析只能和它所分析的基础数据一样准确。举例而言,我们所采用的多种质量衡量手段依赖于某种形式的盈余,以判断一只股票的资本或资产收益。然而,当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是造假的或者被操纵的,输出的结果也就完全是错误的,正如以下这一众所周知的证明所表明的那样:

其中GI=无用输入.

GO=无用输出,

证毕。

但并不是我们会损失一切。我们有一些方法可以将欺诈者或操纵者所采用的手段分辨出来,无论是造假还是欺诈。

我们认为有三种途径可以识别挪用行为。一是应计总额(Scaled Total Accruals,STA),这可以揭露早期盈余操纵。二是营运资产净额(Scaled Net Operating Assets,SNOA),可以用来发现管理层以往的盈余操纵行为。三是操纵概率(probability of manipulation),即PROBM,一个用于识别存在高概率欺诈或操纵行为的股票的综合预测工具。首先,我们讨论程度较轻的利润操纵手段,然后我们运用操纵概率这一工具来讨论安然公司的庞大骗局。我们能否在安然最终崩溃前有所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