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信息披露概述

第一节    信息披露概述

一、信息披露的含义

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发布主体将信息向外界发布。理论上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市场竞争的自由披露,另一种是在政府管制下的强制披露。现在统一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已成为各国基金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讨论的基金信息披露,通常是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基金的经营情况、投资组合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等材料,以便提示投资者基金的投资风险,引导投资者作出相应的决策,使监管当局更好地实施基金监管。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目的及必要性

依靠强制性信息披露,培育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增强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的理解和信心,是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普遍做法,基金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组成部分也不例外。用通俗的话来讲,基金投资就是“受人之托,专业理财”,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有权利了解基金运作和资产变动的相关信息。人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通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实现基金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披露,使得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得以增强,基金当事人,特别是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在证券市场中,基金持有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为了减少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不透明性、合理评价基金管理人的业绩和基金的运行情况,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有关信息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披露是交易产生的基础。一方面,没有信息的交换和沟通,交易就不会发生;另一方面,信息披露也是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产品营销的有效手段。

第二,合理的信息披露是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对基金进行有效监管的需要。

第三,规范的信息披露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基金持有者和基金管理人对于信息的占有情况是不同的,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为了改善证券投资市场资源的配置,保护基金持有者的权益,就需要进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

第四,持续、规范的信息披露是基金管理公司获得投资者信任,做大做强的根本保障。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意义

具体而言,加强基金信息披露对实现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动基金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投资的价值判断。

(2)防止信息滥用。

(3)有利于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

(4)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具体来说其意义有:信息披露是投资人作出理性决策的基础。投资人只有对发行证券的公司不断变动的财务、经营状况有全面真实的了解,才能据此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实现预期投资收益。如果只有少数人知悉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他们就可以利用掌握信息资源的优势进行投机或操纵基金市场,使一般投资人因为信息匮乏而遭受利益损失。因此,排除一切人为操纵基金价格因素的有效办法,就是消除基金市场的信息垄断、封锁,使投资人能够公平合理地获得相关信息。

保障投资人利益是信息披露制度的最根本、直接的目的。如果没有信息披露制度,投资人将很难获得其正常投资所需的充分信息。在证券市场上,不确定性和风险是影响基金价格的重要因素。由于信息的获取可以改变对基金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评价,从而对证券市场的价值发现和价格均衡起到直接作用。从本质上看,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市场的运作过程就是信息的处理过程,正是信息在指引着社会资金流向各个经济实体,从而实现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这样,证券市场效率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提高信息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对称性。此外,从现实立场来看,一个成功的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必然依赖于市场对投资人利益的切实保护和投资人对市场的信心。因而,政府必须强制性地要求基金发行公司将所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以此规范证券市场中欺诈行为和内幕交易等市场失灵现象,改善市场中客观存在的不公平竞争状态。

证券发行机构一旦如实公开自己的真实情况,将受社会大众的监督,这将促使其全面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了投资人的知情权,这是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最有效方法。保护投资人不仅关系到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的稳定增长。投资人保护得好,投资人对市场就有信心。从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保护投资人利益,让投资人树立信心,是培育和发展市场的重要一环。

便于基金监管,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基金监督管理机构通过对基金发行人公布的信息资料进行监督和审查,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人利益,使证券投资人对市场充满信心,促使证券市场高效运行,更好发挥证券市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从世界各国的管理实践来看,证券市场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市场中所有参与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而高质量的信息监管是监管者受到资本使用者和提供者尊重的必要条件,是抑制投机泛滥、防止市场垄断和操纵、保护投资人利益、减少基金市场外部性的重要手段。信息监管是基金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石,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正是监管者进行高质量信息监管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