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外基金的起源与发展
一、基金在英国的起源和发展
了解过去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未来;了解海外是为了以他山之石攻玉。一百多年的基金历史,跌宕起伏,但其蓬勃发展是不争的事实。让我们走近历史,去倾听来自异国他乡的财富之门洞开的声音;让我们也去审视迈向这扇财富之门的年轻脚步。
从基金发展的历史来看,开放式基金大体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
(1)产生阶段。自1868年第一家公众投资基金——“外国和殖民地政府信托”(The 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在英国成立到1924年美国波士顿成立世界上第一只公司型开放式基金——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为止。
(2)初级发展阶段。从1924年到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的颁布。
(3)稳步成长阶段。从1940年到20世纪80年代。
(4)迅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
19世纪的欧洲,一些达官贵人为了保管私人财产,专门聘请理财有方的律师及会计师管理运用他们的财产,只支付少量的管理费用。荷兰国王威廉一世于1822年创立了第一个私人基金,主要投资于市场上的有价证券,并从事欧洲和美洲之间的商品货币投资事业。这被世人公认为早期的证券投资信托基金。而作为社会化的理财工具,基金真正起源于英国。
英国是现代投资基金的发源地。18世纪中期,英国在发生了第一次产业革命后,凭借发展工业和对外扩张积累了大量财富,使得国内利率不断下降,资金纷纷向外寻求增值的出路。但在那个年代,投资者极度欠缺国际领域的投资知识,对国际投资环境没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并且语言不相通,严重阻碍了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交流,使得投资者无力自己进行管理。此时,一些投机欺诈分子利用投资者急于向外投资的热情,设立了大量的股份公司,鼓励投资者高价购买他们的股票,然后宣布公司破产,携款逃之夭夭。大批投资者吃亏上当,为此倾家荡产,追悔莫及。投资者经过惨痛教训后,便萌发了集合众多投资人的资金,委托专人进行投资和管理的想法。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政府出面组织投资公司,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理财能手代为投资,并分散风险,让中小投资者能和大型投资者一样享受国际投资的丰厚报酬,同时委托律师签订文字契约以确保投资的安全与增值。这种集合众人资金委托专家经营的投资方式,很怏得到了投资者的热烈响应。1868年,世界上第一家公众投资基金——“外国和殖民地政府信托”在英国诞生,它是第一个专门为小额投资人取得规模经济的投资目的而进行的集资。其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公司债券为主,总额达48万英镑,信托期限为24年,投资人每年得到7%以上的回报率,比当时英国政府债券3.3%的年利率要高出一倍多。这种基金跟股票类似,不能退股,也不能单位兑换,权益仅限于分红和派息。其运作方式类似于现代的封闭式契约型基金,通过契约约束各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并实行固定利率制。因此,契约型基金是最早的一种基金,比公司型基金的发展要早得多。同时,这只基金的一些特征还体现了现代共同基金的特点,如3%的销售费用以及25个基点的管理费用等。
投资基金的第一个全盛时期是在1868年之后。苏格兰人富来明被认为是投资信托的先驱。他经过实地的考察后,认为美国铁路建设急需大量的资金,于是,1873年在投资基金的发祥地——丹地市,第一家专业管理基金的组织“苏格兰美洲信托”成立。19世纪后期的英国法律为集合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到1875年,已经有18个与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类似的信托产生,信托实收资本总额超过650万英镑。这些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投资信托与封闭式基金类似,总体上注重为投资人创造收入。1879年《英国股份有限公司法》颁布,从此投资基金从契约型进入股份有限公司专业管理时代,这也是基金发展史上的一次大飞跃。这种公司型基金取消了一些条款,比如对投资人支付实现确定股利等。投资证券及各类金融产品是它最大、也是唯一的经营活动。其运作体制有一些企业化的味道,信托的意义已不复存在。
从1870年起的60年时间内,英国共有200多个投资基金公司在全国各地成立。1931年,英国出现了世界第一只以净资产值向投资人赎回基金单位的投资基金,它成为现代投资信托基金的里程碑。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英国投资基金最为发达的阶段。英国的投资基金一直是以契约型封闭式基金为主。1943年,英国成立了“海外政府信托契约”组织,该基金除规定基金公司以净资产价值赎回基金单位外,还在信托契约中明确了灵活的投资组合方式,标志着英国现代证券投资基金的开端。20世纪60年代后,开放式基金的总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世纪80年代更以高于25%的年平均增长率增长,远远高于封闭式基金的增长速度,1984年后开放式基金的规模已经超过封闭式基金。1965年封闭式基金的总市值是开放式基金的6倍,而到1987年只有开放式基金的40%。
英国的封闭式基金一般以投资信托公司股份的形式向公众募资;而开放式基金一般以单位信托基金的形式存在,由大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集团等管理。单位信托基金的数量和管理资产总量,均超过投资信托公司。1987年,管理开放式基金的机构共有161家,其中最大的20家机构管理着2/3的资产。到1997年底,英国有单位信托基金管理公司154家,管理单位信托基金近1600个,管理资产超过1500亿英镑;而投资信托公司有570多家,管理资产580亿英镑。到2002年3月,英国大约有1980只单位信托基金,由150家公司管理,资产规模约2400亿英镑。截至2003年6月英国投资基金资产总值达2150亿英镑,基金管理公司130家。
英国投资基金业隶属于资产管理业,规范英国投资基金业的法律主要是1986年《金融服务法》,1997年《开放式投资公司法》以及2001年生效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英国的投资者更倾向于投资股票基金。1999年,股票基金的资产价值占英国基金的84%左右,债券基金占8%左右,余下的为混合型基金或平衡型基金。英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几乎可以不计,管理的资产不到总额的1%,英国投资者把共同基金主要视为长期的投资工具。英国股票基金发达而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偏小,主要是因为英国银行和住房互助协会对小额储蓄存款利息不限制,证券市场交易活跃,故很少有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这种情况与美国大相径庭,亦与其他欧洲国家显著不同。
虽然英国投资者对开放式基金的赎回量每年都在增加,但认购的速度增长得更快,其结果便是每年开放式基金的净投资额迅速增加。从中可以看出,英国的开放式基金出现的较为迟缓,但出现之后发展迅速,远远超过了庞大的封闭式基金的规模,并且这种趋势随着开放式基金的发展日趋明显。
二、基金在美国的发展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在20世纪20年代传入美国后,得到极大的发展和普及。1980年,仅有1/16的家庭投资于共同基金,而时至今日,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1/3,美国已经从一个由储户构成的国家演变成一个由投资人构成的国家。今天,美国的投资基金业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资产量和最完备的管理系统,号称基金的王国。
通过对美国共同基金历史的回顾,我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共同基金业为何按现在的模式进行构造。这段历史发生在20世纪,并跨越几个明显的时期。
(一)开始阶段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空前繁荣,国民收入急剧增长,国内外投资活动异常活跃,同时经济活动也日益复杂化。英国投资信托制度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引入美国。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出现了一些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投资信托类似的投资工具,如1889年成立的纽约股票信托、1893年成立的波士顿个人财产信托以及1904年成立的铁路和电灯证券公司。而诸如此类的各种投资信托所代表的美国人的投资比例是微小的,在美国家庭金融资产价值中所占的比重远不到1%。
(二)喧嚣的20世纪20年代和“大崩溃”
第一次世界大战改变了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地位,战争摧毁了欧洲大部分工业基础,并为美国工业奇迹般地扩展并进入这一新市场提供了契机。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人的收入不仅能够满足消费,而且更有富余的部分用于投资。对基金业同样重要的是,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向国内投资者出售自由债券,且其中一些面额小到50美元,这使得2000万美国人学会了投资。20年代的牛市吸引了很多美国人直接投资于普通股票,但投资信托的优越性也吸引了很多投资者。
信托投资的具体组织类型随信托类型而变化,20年代投资信托大致分为两种类型:(1)最流行的是类似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投资信托,或我们目前所称的封闭式基金。1921年4月,美国出现了第一个投资基金组织——美国国际证券信托,该基金的运作与之前的英国基金基本雷同,亦为封闭式基金,即基金发行在外的受益凭证数量固定不变,投资人只能在市场上进行受益凭证的交易,其价格由供求关系调节。从1924年开始至1929年的5年中,美国共建立了56个封闭式投资信托。在“大危机”发生时,89个公开发售的封闭式投资信托向公众披露其所持有的资产价值总额约为30亿美元。(2)20世纪20年代首次出现的主要的投资公司类型是开放式基金,有时也被称为波士顿型投资信托。虽然在20年代之前已经形成了一些开放式投资信托,但是这些信托并未公开发行。例如,1907年设立的亚历山大基金已开始作为小范围朋友圈内投资的一种选择——尽管这种基金最终公开发行。.亚历山大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因为其章程规定基金的购买者可以在任何煎候要求基金发行人赎回其所购基金,并按照当日的单位净值得到现金。
1924年,美国出现了第一只在设立时就向公众出售的开放式基金一一马萨诸塞投资信托(Massachusetts Investment Trust,MIT)。1924年内,这只基金吸引了200名投资者,32000份单位信托共价值39.2万美元。MIT在今天也应该被称为大市值股票基金。它是从投资于19只蓝筹股、14只铁路股、10只公共事业股和2只保险公司股开始的,并把销售费用有效地控制在5%的水平上。它最初的资产规模只有5万美元,是由哈佛大学200名教授出资组成的,宗旨是为投资人提供专业化投资管理,其管理机构是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这一基金发展到今天,资产已经超过10亿美元,有85000多个投资人。开放式基金作为新生事物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诞生了,它的诞生必将给基金业的发展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在此,我们要纪念开放式基金的塑造者:爱德华•莱夫勒。他还是一名证券销售商时,就对小投资者所遭受的待遇感到不满,认为理想的投资工具应该具有专业化的管理,能够降低风险的组合投资,在需要的时候易于变现的特征。莱夫勒花了三年的时间宣传他的开放式基金理念。1936年,在参加证券交易委员会听证会时,莱夫勒继续表明其对个人投资者利益的关注,这一关注对共同基金行业的形成建立了不朽的功勋。虽然继MIT之后,其他开放式基金纷纷效仿,但是,开放式基金远不如封闭式基金盛行,到1929年,仅有19只开放式基金,其总资产仅为1.4亿美元。美国股市在19世纪20年代持续繁荣了8年后,由于有关法律不完备,随着20年代末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和1929年10月全球股市的崩溃,空头市场持续了4年时间,1929-1930年,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下跌了34%,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下跌了72%。结果封闭式基金成了投资者的毒药——整个30年代美国没有再推出一个新的封闭式基金。股市的崩溃也同样降低了开放式基金的市值,但它也展现了其优势,例如,可以随时赎回、不能过度借款、保持较好的投资组合流动性等。由于这些原因,开放式基金较封闭式基金的情况要好得多。例如,在1929年9月到1932年7月,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下降了89%相比,MIT市值下降了83%,同期MIT赢得了新投资者和新资金的进入。使众多投资者遭受创伤的1929年“大崩溃”对羽翼尚未丰满的共同基金业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大崩溃”暴露出喧嚣的20年代思维方式造就的封闭式结构的缺陷,而特别展现出开放式结构的基本价值。
(三) 20世纪30年代,萧条和调整的年代
1932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总统,其倡导通过更加激进的管理方法代替共和党自由放任的政府基金政策。经过7年的调整,联邦政府付诸努力制定一些保护措施,遏止由于自由放任政策造成的金融服务领域的诸多问题。伴随着对金融行业的立法活动,国会通过了四个影响共同基金行业的主要法律。
1933年美国公布了《证券法》,涵盖了较共同基金更为广阔的领域。建立了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则。
1934年美国公布了《证券交易法》,提出了公开交易有价证券的交易规则,建立了销售机构和过户代理人必须遵守的规则,同时过户代理人必须在相应的政府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1940年美国公布了《投资公司法》,详细规范了投资基金的组成及管理的要件,特别关注实践中发生的对国家公共利益和投资人造成的不利影响等八个问题。为投资者提供了完整的法律保护,从而奠定了投资基金健全发展的法律基础。
1940年美国公布了《投资顾问法》,要求任何给共同基金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组织必须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还对投资顾问和基金公司所签合约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当1934年《税法》颁布时,共同基金行业获得了重要的税收减让。《税法》确立共同基金投资公司——这是官方提及基金行业时,第一次使用共同这一术语——在满足规定的条件要求时,可以不向联邦政府支付收入所得税。因此,较封闭式基金而言,开放式基金具有明显的优势,从而促使其日趋流行。1929年,封闭式基金在大约30亿美元基金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超过95%;1940年,封闭式基金所占份额下降到57%;1943年,开放式基金市场份额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并且开放式基金相对份额从此之后一直增长。
在此时期,共同基金行业更加呈现出现代的基金形态。在1932年之后设立的基金已经具有我们现在称之为开放式基金的属性:可随时赎回,不使用融资杠杆经营,仅发行不同份额等。
(四) 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缓慢但稳步增长的年代
在随后的40年中,美国基金行业缓慢但稳步增长。基金持有的有价证券价值的增加和投资者购买的增加,使基金公司管理资产年增长率达到13%。新基金同样稳步增加。从1940年的68只增加到1951年的103只,再增加到1967年的204只;1970年时,美国已有投资基金361个,总资产近500亿美元,投资者逾千万人。但到1980年,基金总数仍未达到500只。
进入20世纪50年代,投资基金逐步从储蓄保值型走向增长型,人们开始重视对各类成长型股票进行投资。到1965年有50%的投资基金是以股票作为投资对象的,这也促进了美国股市的繁荣。1940-1970年,相对于银行储蓄,共同基金几乎没有增长;1978年,共同基金总资产大约为550亿美元,而当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为2.3亿美元。
到I960年,共同基金的增长使得国会对基金行业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1962年、1963年和1966年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及委托调查的三份报告指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日益凸显。这些报告敦促国会起草1970年修订案,对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修订,以调整对共同基金的管理,特别是增加国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护,防止基金公司收取超额管理费。有关的70条修订条款对鼓励人们对投资顾问的超额收费提起诉讼起到了作用。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大部分投资基金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封闭型基金不断萎缩。随着货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短期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MMF)。它使投资基金从长期投资为主转向长短期并重的均衡型。投资基金不断跨入银行业务领域,从而打破了银行与证券的分工壁垒。同时,开放式基金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它的产品和服务趋于多样化,其格局和规模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1970年以前,大多数开放式基金是股票基金,仅在组合中包括一部分的债券。到了1972年,已经出现了46只债券和收入个人基金,1992年更进一步达到了1629只。同时,退休投资工具的变革对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也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1974年,退休账户出现;1976年,第一只免税政府债券基金出现;1978年,401(K)退休计划和自雇者个人退休计划出现,这些工具极大地促进了对开放式基金的需要。与基金发展相适应的,其服务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投资者开始享受到更多的不同的服务:24小时电话服务,计算机化的账户信息,经常性的股东信件等。这些也预示着开放式基金的又一个飞速发展阶段的即将来临。
(五)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现代基金业的起飞阶段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国内利率逐渐降低并趋于稳定,经济的增长和股市的兴旺亦使投资基金得以快速发展。尤其在80年代中后期,股票市场长期平均收益高于银行存款和债券利率的优势逐渐凸显,投资基金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飞跃。进入90年代,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使得投资全球化的概念主导了美国投资基金的发展,同时克林顿执政时期美国国内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股市空前高涨,股票基金也得以迅速膨胀。
1982年,共同基金资产的3/4是货币市场基金。这一年,国会颁布法律取消了对银行的限制,允许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一种所支付的利息与共同基金类似的储蓄账户。此举虽然减缓了大量资金从银行流向共同基金,但几乎没有已经投向共同基金的资金倒流回银行。投资者已经认识了共同投资基金,并喜欢上了它。
短暂的货币市场的繁荣对将投资者带到共同基金的世界有着重要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持续的熊市造成了共同基金业资产的萎缩。持有人账户数目也从1971年的近1100万下降到了1978年的850万。从1979年开始,货币市场基金的迅速增长推动了持有人账户增加,在1983年总数已逾2100万。随后,当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增长放慢时,80年代的牛市使得长期基金再次具有吸引力,出现了普遍的恢复性增长。自1980年以来,总资产、每种基金资产、基金数量和持有人账户数量等均呈现出两位数的复合年增长率。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投资者重新调整其投资组合,把一些投资于其他工具的资金转入投资共同基金。
1981年《税收改革法》允许每一个美国人用其收入所得建立一个个人退休账户,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允许将税前收入作为年度缴款资金划入该账户。个人退休账户使得大量资金进入共同基金。这种强大的现金流持续数年一直延续到1986年。到1999年末,退休储蓄已占共同基金资产的38%,其中个人退休账户和雇主发起的缴费确定型计划各占一半。
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投资基金出现了一些新的销售渠道,作为传统分销渠道的重要补充。包括:共同基金超市、打包一揽子销售计划、理财顾问、银行销售渠道和网上销售等。20世纪80年代之前,购买共同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购买的是共同基金专业化的管理,以求得投资收入和资本的增值,仅此而已。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竞争驱使共同基金管理公司将其为顾客所提供的单纯服务转向多方位的产品,以尽可能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共同基金类别从1970年的5类增加到2000年的33类。同时基金管理公司还大量使用广告和品牌等市场营销手段。共同基金产品发展的结果,巩固了共同基金在美国金融服务领域的地位,1980年,每20个美国人中仅有1人持有共同基金;而到2000年,不到3个美国人中就有1人持有共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