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与赎回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一)认购的概念
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基金尚未成立时购买基金单位的过程称为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应在基金销售点填写认购申请书,交付认购款项。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确认认购。大部分基金的认购费率为1%~1.2%。
(二)认购的步骤
投资者参与认购开放式基金,分为开户、认购、确定三个步骤。不同的开放式基金在开户、认购、确定的具体要求上有所不同,具体要求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时,需要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现金,并填写基金认购申请表进行基金的认购。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时,需要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现金,并填写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认购申请表进行基金的认购。一般情况下,基金认购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一般可以在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投资者在提交认购申请后应及时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定情况。申请的成功确定应以基金登记人的确定登记为准。认购申请被确定无效时,资金将会退还投资者。
(三)认购方式和认购费率
(1)认购方式: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再以基金面值为基准转换为认购数量。
(2)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前者指投资者在购买开放式基金时就支付申购费的付费方式,后者则是等到卖出时才支付申购费的付费方式。
(3)后端收费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鼓励投资者能够长期持有基金。因此,后端收费的费率一般会随着持有基金时间的增长而递减。某些基金甚至规定如果投资人能在持有基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才卖出,后端收费可以完全免除。
(4)认购费率。在认购费用的收取上,按认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认购费用。这种认购费率的计算方法被称为“内扣法”。以前,我国大部分基金都是采用这种方法。2007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给所有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下发通知,要求修改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并要求在3个月内调整完毕。根据通知要求,基金公司统一采用“外扣法”。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X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
购买基金的费用采用“外扣法”后,意味着投资者用同样的钱,购买的基金份额将会比“内扣法”方式购买的多。
(4)不同基金类型的认购费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在具体实践中,基金管理人会针对不同类型的开放式基金、不同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认购费率。目前,我国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在1%以下,货币型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
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
(一)申购的流程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流程见图4-1。

(二)申购的概念
在开放式基金成立之后,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请向基金管理公司购买基金单位的过程称为申购。一般只要基金存在,就一直都是申购阶段,一般的申购费率为1.2%~1.5%。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可有一段短暂的封闭期。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初期,可以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只接受申购,不办理赎回,但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封闭期结束后,开放式基金将进入日常申购、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
(三)申购的一些规定
(1)申购价格的确定。基金管理人接到投资人的购买申请时,应按当日公布的基金单位净值加一定的申购费用作为申购价格。
(2)申购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申购的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的时间也与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相同。
(四)申购的计价方式
申购采用“未知价”原则,通常按照“金额申购”的方式进行,以申请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交易。申购费用的计算采用“内扣法”,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同认购类似,申购也存在类似的前端收费与后端收费。采用“内扣法”计算的后端收费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x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请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五)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乘以每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
三、开放式基金的赎回
(一)赎回的流程
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流程见图4-2。

(二) 赎回的概念
赎回是指基金在存续期间已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持有的基金单位的行为。基金的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 赎回的计价方式
在我国,赎回采用“未知价”法,按照“份额赎回方式”进行,以申请日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交易,公式为:
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x赎回份额x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x赎回份额-赎回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限的递增而递减,直至为0。
(四)赎回的时间
投资者赎回基金的时间和申购的时间相同,都是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进行。
(五)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六)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的赎回申请加上基金转换中基金的转出申请之和,扣除当日发生的该基金申购申请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入申请之和后得到的金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者部分延期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该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说明有关的处理方法。
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