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QDII和QFII
一、QDII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是指在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QDII是一项投资制度,我国设立该制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开放资本账户,以创造更多外汇需求,使人民币汇率更加平衡、更加市场化,并鼓励国内更多企业走出国门,从而减少贸易顺差和资本项目盈余”,直接表现为让国内投资者直接参与国外的市场,并获取全球市场收益。QDII制度由中国香港政府部门最早提出,与CDR(预托证券)、QFII一样,将是在外汇管制下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权宜之计,以容许在资本账户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前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通过QDII进行境外投资,除了要面临证券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投资管理人风险等)外,还要关注海外投资的特别风险,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汇率风险。QDII是以人民币计价,但以美元等外币进行投资。美元等外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QDII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境外市场投资风险。境外投资要考虑各国家或地区汇率、税收法规、政府政策、对外贸易、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变化导致的潜在风险。此外,境外投资的成本和境外市场的波动性均可能会高于本国市场,也存在一定风险。
新兴市场投资风险。相比较成熟市场而言,新兴市场往往具有市场规模较小、发展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市场流动性较差、市场波动性较高等特点,投资于新兴市场的潜在风险往往要高于成熟市场,从而导致资产面临更大的波动性和潜在风险。
法律风险。由于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导致某些投资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存在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政府管制风险。所投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临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比如资本或外汇控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款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政治风险。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将对市场造成波动,会给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风险。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包括期货、远期、掉期、期权以及其他结构性产品,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
此外还有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证券借贷风险、初级产品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QFII
QFII是”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它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作为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QF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国家或地区,实现证券市场有序、稳妥开放的特殊通道。包括韩国、中国台湾、印度和巴西等资本市场的经验表明,在货币未自由兑换时,QFII不失为一种通过资本市场稳健引进外资的方式。在该制度下,QFII将被允许把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在内的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的证券市场。
目前我国实施的QFII制度有以下特点。
(1)引入QFII制度的跨越式发展,一步到位。按照国际上的一般经验,资本市场的开放要经过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可以是先设立“海外基金”(中国台湾的模式)或者“开放型国际信托基金”(韩国模式);而垃一阶段中国台湾用了7年,韩国也用了11年。中国内地则是绕过第一阶段,一步到位,其后发优势不可估量。
(2)QFII准入的主体范围扩大、要求提高。新兴资本市场的国家或地区为了加大监管和控制的力度,普遍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何种类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进入本国或本地区。此外,对QFII的注册资金数额、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与此相反,我国对QFII主体范围的认定比较宽泛,而且赋予了境外投资者更多的自主权。然而,我国从保障国内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出发,对注册资金数额、财务状况、经营期限等指标的要求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3)QFII规模发展迅猛。人民币升值迅速,QFII闻风而动,QFII的额度骤增60亿美元,QFII当仁不让地成为A股市场最有想法、最有资金实力的多头主力部队。QFII正成为推动A股市场发展的一只重要力量。来自200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上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末,52家QFII持有A股的总市值已经达到971亿元,占沪深两市2006年末流通总市值的比例达到3.88%,一跃成为A股市场仅次于基金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