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及真法律的发展

中国证券市场及真法律的发展

"文革"结束后,中国随即于1978年开始经济改革。但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的主要成就还只是集中在农村,做包产到户。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并未分配给私人,农民只是在一段较短的时期内享有土地使用权(每隔几年,村委会会重新分配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改革前的集体生产模式)。尽管如此,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还是大大提高了。

农业改革的成功引发了关于如何在国家所有权(stateownership)占统治地位的工业领域进行改革的讨论。20纪80年代中期,首先将农业生产的个人责任制模式引人工业企业。也就是说, 国有企业(state-owned enterprise)的管理者或管理团体在任职的几年内,必须就企业的年收入或营利目标承担个人责任;部分利润可作为奖金分配给管理者和工人。由于这种责任制模式导致很多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所以无法较好地解决国企改革的问题。人们开始意识到,如果产权不明晰,不可能有效地引导管理者进行长远规划。因此,80年代末期,中国开始尝试“股份制’,试图将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