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对西方文化的影响
为了帮助理解中国文化的未来走向,我们可看看经济与金融发展是怎样改变个人权利、个人自由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的。今天北京、上海跟农村的文化差别实际上是西方文化的今天跟过去的差别的映射。西方并非历来就以个人为中心,是经济与金融的发展把他们逐渐从对家庭和教会的经济依赖中解放出来。
当然,如今针对个人的金融证券晶种己眼花缭乱,它们的功能目的各不相同。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就以人寿年金(life annuity)为例,这应该是对个人规避未来风险最重要的金融品种之一。想到未来,人最不确定的是到底会活多少岁,是活到120岁还是70岁呢?如果今天按照活70岁去存钱,万一活到120岁,那剩下的50年的收入从哪里来?如果按照活120岁去存钱,万一只活70岁,那不是存钱太多? 一一寿命的不确定性极容易让自己在老年时变成后代的负担,也丧失自己的独立自主性。人寿年金便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出现的,只要购买者证明其今天身体健康,那么他可分期或一次性申购人寿年金,买到以后,投资者可在50岁(也可从其他年龄开始)至去世之前每年得到事先约定的收人,比如四万元,这种收入支付可以继续到购买者去世或者夫妇双方都去世时为止。有了这种金融安排,父母就不必依赖后代的经济支持度过晚年,也不用担心自己会不会活得太久,经济独立显然是个人自由的基础。
民主、自由、法治思想的实践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这是我们熟悉的历史,但以往不一定熟悉的是,人寿年金以及其他保险和借贷品种也在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古罗马出现并发展。按照C.F.Trenerry 在The Origin αnd Early History of Insurance一书的考证,公元150年的《罗马民法典》就有关于人寿年金、人寿保险交易的条款,早在公元225年一个叫Ulpian的罗马人编出了人寿年金、人寿保险的定价衰,那也是精算数学的起源。因此,古希腊人、古罗马人就能利用这些金融工具实现个人自由。另外一类促进个人之间互保、互助交易的是在古罗马兴起的宗教以及其他民间合会,这些合会通过把众多成员的会费集在一起然后对遇到意外事件的成员给予经济支持。
但是,有意思的是,随着罗马帝国于公元476年终结,欧洲进入所谓“黑暗的中世纪”,民主、自由与法治继而由宗教专制取代,人寿年金等金融市场也跟着消失,个人的经济风险、养老等重新由传统的家庭来胜任。比如,从8世纪到10世纪,德国、比利时的宗族极发达,地权归宗族,族产以及成员奉献用于规避个人成员的经济风险,这样做的效果之一是让“家庭”的部分经济交易功能由宗族承担。但是,为支持宗族结构以及重新回到"家"的经济互助功能,其宗法与“家”文化也变得更“刚性”,让个人失去自由与权利,失去个性。
按照Aaron Gurevich的说法,欧洲人到12世纪是如此缺乏个性,如果你去看一幅那个时期的群体人物油画,你会发现那上面的人物从表情到衣着、到举止都完全一模一样,看不出任何差别,完全没有个性,所反映的精神世界之浅薄可想而知。
从12、13世纪起,威尼斯、佛罗伦萨等意大利城邦的商业迅速发展,这不仅使他们的人均收入增长,让人们走出温饱的挑战,而且于13世纪后期人寿年金、人寿保险、嫁妆基金等金融品种再次出现在威尼斯等地,等到14、15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个人权利意识重现时期,西欧的金融已有相当的发展,为个人实现自由与权利提供了初步的金融手段支持。
各类保险、借贷、债券、投资晶种在15、16世纪尤其有更快的发展,并扩散到荷兰、法国以及后来的英国。这些日趋成熟的金融工具成为17世纪开始的思想启蒙运动和个人自由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也是在欧洲的这样一个背景下出现的。
我们看到,如果要把利益交易从“家庭”功能中剥离,由金融市场取代,这当然能减轻因利益交换给家庭带来的张力,但也要求一种全新的社会政治制度、一种新文化,例如,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法律以及保证法治的权力制衡体系,否则,在家庭、宗族之外的市场金融交易就难有交易安全,契约权益无法保障。换言之, 如果个人经济风险交易功能主要由家庭来承担,那就对家庭文化有相应的要求,在中国就有了儒家文化;如果这种经济功能主要由市场来承担,那么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必须有相应的内容,在此背景下西方发展出自由、民主与法治,与此同时,西方的“家”越来越成为一个单纯的精神生活细胞,以兄弟姐妹间、长辈与晚辈间的感情交流为基础。
当金融市场取代了“家”的保险互助功能,从而使类似于儒家这样的传统文化的必要性降低之后,人们的“生活质量”是否反而不好呢?是否反倒让人变成行尸走肉、醉生梦死呢?新儒家学者最喜欢批判的当然是美国, 喜欢拿美国来说明为什么西方文化不可救药而必须由中国文化来拯救他们。美国的保险、银行、证券业是当今最发达的,各类金融产品让美国人把多数能想象到的未来收入风险、生活需要提前安排好。除了医疗、人寿、财产、汽车、失业、残疾等传统保险品种,住房、汽车等个人贷款品种,退休基金、投资基金等证券外,美国的金融与保险业总是不断了解新出现的个人生活或养老需要,根据新需要再推出新金融产品,目的是让个人不至于因意外事件而在经济上拖累亲人。
比如,20世纪90年代新推出的“长期护理保险” (long-termcare insurance),其背景是随着人均寿命的上升,退休后许多人还能生活30年或更长,过了70岁、80岁可能不一定生病,但生活行动可能越来越困难,需要有人在身边护理,此种护理费用是一般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这时,一种可能是要求儿女放弃工作、放弃自己的家,搬回老家照顾父母,如果这样,儿女就要牺牲自己的事业与生活,而且如果每代人都中途放弃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去护理、照顾长辈,那意味着每代人都无法实现自己事业与生活的最大潜力,会是一种让一代一代都不幸福的社会安排。四世同堂如果只是一种抽象的境界还可以,但最好不是现实生活。
另一种可能是由保险公司提供“长期护理保险”,如果张三从中年开始每年付1500元保费,那么他退休后,一直到去世之前都可根据需要去养老护理中心,或请人到自家来护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其特点是:保险交易发生在父母眼保险公司之间,而不是在父母与后代之间。这一新的保险品种目前越来越受欢迎。
隐性和显性的经济交易几乎完全从家庭关系、家族关系中退出之后,父母可以在退休后仍然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不需要受后代的支配。对于儿女来说,他们也不用感到“孝”的责任压力,但他们出于爱父母还是可能自愿选择去照顾父母。
一旦强制性的经济责任不再存在于父子、兄弟之间,父亲没必要再以一副威严不可亲近的面孔出现在儿女面前,用不着强制儿女无条件地听自己的话并要求在父母讲话时儿女不能还嘴,而儿女则可从“孔家店”中解放出来。父母与儿女间、兄弟姐妹间因经济利益关系引发的张力也就消失了,他们之间可以更平等地注重感情交流和心灵沟通,让亲情、友情成为家庭关系的主旋律。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父母往往想方设法和儿女多交流、拉近距离,有意找儿女也感兴趣的话题去交谈,以此培养跟儿女的感情,而不是像在传统中国家庭里的“因为你是我儿子,所以你喜欢不喜欢都必须对我有感情”。美国家庭里,正因为生小孩是出于感情、出于对小孩的爱而不是“养子防老”,生小孩后不会不去养他,因为生小孩本身就是他们自己的偏爱,不是由经济原因所迫。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往往不能理解美国人领养别人的小孩后会照样那么去爱他们,而且不分男孩女孩,一样喜欢领养。以往,中国人之所以只认自己亲生的孩子,是因为当生孩子是出于经济目的时,亲生的孩子在儒家“三纲”之下更靠得住(交易更安全),而领养别人的孩子到时候难以靠得住,可能没有投资回报(交易不安全)。
从表面看,在金融市场把经济交易从美国“家”中剥离出去后,没有了那些你来我往的经济交换,家庭关系好像很没有“人情味”,特别对于习惯于儒家文化的人可能更是如此。实际上,如果儒家的本意是要把家庭建成一个不“言利”、以纯感情维系的基本社会细胞,那么由市场取代家庭的经济功能才是最好的药方,这样,个人空间才能达到最大,他的精神世界才可以更自由地拓展,精神生活才可以丰富多彩。中国香港、台湾,以及新加坡、日本或许就是这种改良后的儒家社会,这是否也是我们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