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穷、民间富催生民主与法治

政府穷、民间富催生民主与法治

美国的起点是政府穷、民间富,逼着政府求助于金融债券、求助于民间税赋。西欧民主国家的兴起也大致如此。除了法国等少数国家外,欧洲城邦历来没有强势、富有的政府。像荷兰、意大利城邦国家,在经历中世纪后期连续不断的战争之后,城邦政府基本都负债累累,是典型的“政府穷民间富”社会。那段时期,政府的战争融资需要也是推动债券市场最先在意大利城邦和荷兰发展的主因。

英国跟法国的经历形成极有意义的反差。虽然英国王室在世纪英国革命前就逐渐出售皇家土地,但是,即使到英国内战开始的1642年,皇家家产收人以及一直以来的税收还是不少。但是,1642至1649年的长期内战消耗了皇家资源,到1649年查理一世国王被送上断头台、英国共和国成立后,皇家土地又被没收并低价出售。等到查理二世国王于1660年回到英国、重新登基时,皇家土地所剩无几,自己的收人已无法支持皇家日常开支,更无法供养其军队,皇家很“穷”了!在这种情况下,英国议会通过法案,今后每年由议会从政府税收中拨款120万英镑,供皇家自用,但是有几个条件:第—,政府征税权必须由议会控制,国王无权决定;第二,议会有权每年审査皇家的开支情况,包括战争开支以及其他日常开支;第三,皇家新增开支项目,必须经过议会的程序。这样,在皇家所代表的“国家”与议会之间,有了相互制约的权力架构。

有意思的是,尽管皇家的经费在1660年后受到议会的监督,到17世纪80年代初,查理二世的财务状况又出现膨胀。通过节约开支、改善收税机制,皇家金库照样能累计增长!1685年查理二世去世,由其兄弟詹姆士二世继位。皇家财大气粗之后,王权又不断膨胀,詹姆士二世国王随即解散议会,将权力集中于自己手中。这就为1688年的“光荣革命”制造了前提,当年,英国人求助于荷兰王子威廉三世,请求他与妻子玛丽(詹姆士二世的女儿)回英国,之后,他们来到英国,逼着詹姆士二世逃亡法国,威廉三世与玛丽此后登基为英国的国王和王后。作为让威廉三世继承王位的条件,英国议会要求威廉三世签署《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s),保证国王不会侵犯公民权利,也要求他签署其他法律,保证王室不会废除议会通过的法律、征税权继续由议会掌握、皇家召集军队必须先经过议会、公民有权拥有枪支武器、公民有言论自由,等等,这些法律奠定现代英国自由与民主制度的框架。

当然,还有就是,皇家的开支继续由议会支配。光荣革命之后,英国政府的开支增加,而老百姓的税赋已经足够高。在皇家财产不多、税收增长又有限的情况下(“穷政府”),国债成为英国发展的必需。1693年,英格兰银行成立,其核心任务是帮助政府发行国债,但国债的决定权由下议院掌握,而不是由国王控制、英国的自由、民主、法治,就这样跟“穷政府”加国债金融市场相伴为孪生兄弟,同步发展。

法国的早期经历跟英国的相反。在光荣革命之前的一个多世纪,英国皇家不断出售土地,使其自身越来越“穷”,随后被迫受制于议会的财务控制。法国的传统则不同,国王登基时,必须宣誓无论如何不会出售皇家土地,于是,土地财产收人和税收加在一起,使法国王室从14世纪到17世纪一直是欧洲最富有的王室、也正因为王朝太富,不需要通过议会这样的民意机构为其征税创收,跟同期其他西欧国家比,法国的议会制度在14世纪至16世纪发展缓慢,以至于到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前,其王权专制程度胜过西欧其他国家。甚至到今天,法国文化对政府集权的认同和向往程度仍然高于英国、荷兰甚至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