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口在哪里

突破口在哪里

1998 年12 月29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证券法,该法于1999 年7 月1 日起生效。该法与1994 年中国公司法一起组成了中国关于公司组织形式、证券公开发行和交易的基本法律框架。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的投资者就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为了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工作。

1999 年1 月至2001 年6 月是中国股市的又一个"牛市" (上证指数最高达到2218 点),证券法正是在这段时间里生效的。在此期间,财务数据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现象层出不穷。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92 个行政处罚命令,涉及的机构104 家,涉案人员达270 人 。媒体也就相关欺诈案进行了详细的报道,但是,"牛市"使证券法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被人们遗忘了(或许投资者们正忙于数钱)。

证券法生效的头两年内,没有多少投资者试图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损害赔偿,司法机关也没有为证券法的具体实施进行知识储备,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起草有关证券法实施的细节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的司法解释。当多数投资者从牛市获利,而部分投资者受损时,推动法律变革的力量并不强大。

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改变了这种状态。2001 年4 月23 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四家广东的基金管理公司作行政处罚,总罚款金额为4 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要求被处罚者返还同样数额的非法所得。做出该行政处罚的事由是:从1998 年10 月至2001 年2 月,该四家公司发布虚假信息,联合操纵上市公司"亿安科技"股票价格。"亿安科技" 董事局主席及其亲属以及该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都涉嫌其中。《财经》杂志2001 年7 月号的封面文章就该股票操纵案做了详细的报道。随即, 《 财经》杂志2001 年8 月号又就另一个热门上市公司"银广夏"的财务问题作了深度调查报告l。报告披露,从1998 年至2001 年,"银广夏"编造了大量的收入凭证(包括价值数亿元人民币的向德国的出口凭证)、并不存在的建设项目和生产车间等。整个造假涉及的金额超过10 亿元人民币。虚报利润达人民币7.7 亿元。这个事件不仅使广大投资者感到震惊,同时在整个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这之前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财务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毕竟还是少数,并没想到问题会严重到如此程度。"银广夏"事件被冠以中国的"安然事件"的称号。这些事件正好发生在上证指数从2218 点高位下降到九月份的1700 点左右期间。(见文末表3 )

这些事件使法律变革被提上议事日程。失望的投资者开始在证监会门前示威。证监会主要官员开始会晤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协商能否让司法介入证券市场,让法院在证券监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是中国官员的典型思维方式(无论

是在行政机关还是在法院系统)。就证券市场监管而言,大家通常认为这是证监会的事情,而不是法院的事情。所以,虽然证监会努力强调这是法院系统应有的职能,法院系统最初还是不情愿介入证券民事诉讼。

2001 年9 月20 日,投资者同时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银广夏"及其管理层。此间, 一些江苏的投资者也打算提起诉讼。律师也正在为起诉"银广豆"及相关人员和机构准备材料。与此同时,报纸和电视也连篇报道那些愤怒的投资者上当受骗的故事。大量分析证券民事诉讼的文章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互联网上。一个诉讼浪潮正在形成,这极大地冲击了最高法院和中国现有的司法系统。如果不能正确地疏导这种"浪潮",其政治后果会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