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消费不道德吗
美国经济向借贷消费增长模式的转型并非没有争议。事实上,美国以基督教为主,教会最初极力反对借贷消费。19世纪中,一种普遍的看法是:那些借钱消费的人一定是自我约束力太差,道德意识欠缺,因为他们是这么贪图享受,以至于今天的收入用完还不够,还要透支未来。
就像中国社会一样,美国社会历来对借钱投资、借钱经商,都能接受,因为这些投资是赚钱,是用钱赚钱,所以,付利息投资、借钱投资不是贪图享受,而是进取向上。可是,如果是借钱消费,那不能接受,因为那是在把钱花在吃喝、花在享受上,而吃喝和享受又不能创造价值,是纯粹的付出。
随着借贷消费越来越流行,19世纪末就有许多美国人呼吁抑制消费欲望,替告人们不要被贪婪所淹没,被债务拖得不可自拔。“借贷消费是恶魔”!美国当时的主流文化对借债消费看得那么负面,以至于即使自己借钱消费,也害怕别人知道,怕别人小看自己。在1926年,一项民意测验发现,尽管有近一半人认为分期付款消费“蛮好”,但被抽样的人当中,每四人中有三人说“我的邻居借贷消费得太过分了”!也就是说,他们普遍认为自己分期付款消费不是坏事,但是对别人借钱花费的态度还是很负面的。而另一项民意测验中,只有四分之一的人赞同分期付款消费,剩下的都持否定态度。
尽管借贷消费到1926年时在美国已经很普遍,但社会舆论对这种做法依然很负面。因此,在伦理上,借贷消费面对一场社会文化挑战,就好像今天中国年轻人借钱消费,也被社会普遍责备一样。
1927年,美国社会对负债消费的态度发生根本性转变,变得普遍认可。主要原因是,这年,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主任E.R.A.Seligman出版了两卷研究著作,《分期付款销售的经济学》。他的第一个论点是,不存在什么“生产性信贷”和“消费性借贷”的本质差别,因为“消费也是生产”,没有什么只进不出的消费。他说,表面看,好像个人消费是把钱享受掉了,好像没有产出什么东西,但实际上,人的消费开支也是一种生产性投资,是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因为如果个人住房舒适、开的车好、穿的正装潇洒,那么他会工作得更卖力、更勤奋,能做成的生意、能创造的价值也会多。亦即,个人消费是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他的第二论点是,根据对大量个人借贷消费数据的研究分析,他并没有发现借贷消费使人堕落的证据。恰恰相反,正因为分期付款消费后,大卫每个月有月供,表面看这给他压力、使他日子难过,让他成了“房奴”、“车奴”,但实际上,那些分期付款消费的人反而因为定期要交的月供,使自己变得更有财务纪律,自律能力强。
Seligman教授的研究著作为借贷消费正名。1927年后,分期付款消费不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了,而是被社会广泛接受。到今天,大卫也好,其他人也好,不通过按揭贷款买房、买车、买家用大件,那反倒是让人觉得不正常了。
从学理上讲,你今天买下房子、汽车,不只是今天、今年从中得到好处,而且只要你还住在其中、在开着车,今后每年都从中得到好处,那么,今后当然应该每年为其付费。这种分期付款的安排对于理顺个人收入流程跟消费流程的关系,不愧为精妙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