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在对各省民间金融发展差别的简单分析之上,我们再进一步考察1934年各省的民间金融发展水平对其在1978一1998年间人均GDP增长速度的影响。分析显示,当年民间金融越发达的省份,人均GDP增长得越快。70年前金融不发达的省份和地区,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的速度仍然落后(见表7)。

为什么要考察这样一个问题呢?如前面讲到的,70年前各省金融发展水平的高低基本上反映了其商业文化的发展程度。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原先商业文化比较发达的省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增长的速率也应该比较快。这种推理在表7中得到支持。早先金融就很发达的地方,它们以后也更能通过民间金融更合理地配置当地的资源。这里,我们看到, 有没有"区域发展战略"政策支持的大项目并不是决定性的,更为关键的是一个省或地方有没有支持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和社会文化架构。如果有,该地方就更有能力调动本地的资源内生出经济增长动力。
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之所以用1978一1998年各省的经济增长数据,而不是更早时期的,是因为1934一1949 间有8年抗日战争和多年的内战,使市场力量无法正常发挥;1950一1978年间为计划经济时期,市场力量被搁置,所以也无法用金融发展或商业文化这些变量来解释。在笔者还在进行的学术研究中,有许多其他经济和非经济变量都被用来解释各省经济增长率的差别,但还没看到能取代1934年平均借贷利率的变量,这进一步说明民间金融发展水平对各区域中老百姓收入增长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