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政策

第三节    其他政策

其他政策,包括区域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社会政策等等。这些政策较易分析,主要的立脚点是对整个经济、某个区域或者某个行业是利好还是利空,利好利空的程度有多大,影响有多久。

比如2010年出台的区域振兴政策里,对于新疆的振兴,中央政府既出钱又出政策,因此中短期效果就会比较明显。另外,新能源政策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巨大带动作用,家电下乡政策则对家电行业具有正面意义,打压房地产的政策,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房地产股有不利的影响。

—、区域政策

现实的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政府层级繁多的国家,各地之间的利益存在竞争关系,而地方利益也不总是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完全一致。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财政分权和地方竞争,它是中国高速增长和制度变革的主要动力之一。关于地方的问题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研究,请参阅《为增长而竞争一中国经济增长的政治经济学》。

负有多种使命的地方政府的行为更具多样性。在中国,地方政府既是中央政府利益在地方上的代表,又要从地区经济与政治利益出发来安排自己的经济与政治行为。利益的多重取向决定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不可能是纯粹的上行下效,而是附加各自利益函数的多重博弈。在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虽然拥有更多的现场决策信息,但是改革的主动权却始终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为了取得中央政府的政治信任,地方政府的所有决策都被要求遵守中央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否则会产生可置信的经济与政治惩罚成本。

改革开放30来,中国地方政府行为的变迁基本上是沿着使上述交易费用最小化的方向前进的。正是这种力争交易费用最小化的行为变迁方式,使地方政府顺应并推动了市场化改革,同时又主动地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换。地方政府之所以会选择充当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原因大致有两点:一是通过发展地方经济增强地方财力,以提高自己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二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绩考核机制下取得较好的经济成绩以增加政治晋升的筹码。与其他主体一样,地方政府也面临着经济增长和制度转换的成本,这些成本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表现为:诸如价格双轨制派生的“租金”及其政治腐败,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竞争所带来的诸侯经济及其危害,单纯以GDP和财政最大化为导向而忽视民生利益等。通过不完全由人能左右的市场试错,地方政府获得了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的最大的净效益。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特别体现在分权导向的财政体制改革上。

虽然同属分权导向的财政体制改革,但是1980年的财政包干制改革、1994年启动的分税制改革和2006年以后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有着不尽相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因此,不同时期、不同层级和不同地域的地方政府行为存在显著的差异。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在地方上的代理机构,本身并没有独立的经济行为能力,地方政府的行政效能和主动性大打折扣。为了解决这种弊端,更为了促进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了财政分权,即中央政府将财政控制权交给地方政府,并把相应的事权移交给它们以提高经济效益。财政分权改变了地方政府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地方政府借此得到了经济与政治上的利益。在财政包干制时期,地方政府通过与中央政府订立上缴一定金额或比例的税收(也有少数边远贫困地区反而获得了中央财政补贴)契约,提高了地方政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因为这一时期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大小取决于自身的经济活动水平,同时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竞争也有利于减轻软预算约束的症状。财政包干制的实行虽然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资金自筹能力,但却加剧了中央财政能力的衰退和地方预算外资金的扩张,并在价格扭曲和税收信号紊乱的情况下因重复建设和社会非理性投资而浪费了大量资源。

正因如此,中央政府适时地引入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成功地提高了两个比重(即中央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冲突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竞争,降低了地方政府支付的交易费用。地方政府囿于财政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改变而逐渐减少了直接经济活动。这是对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的一种正确回归,但如果考虑到非预算因素,则以上结论是武断的,因为分税制改革所派生出的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比预算资金更重要,而这恰恰是分税制改革的缺陷(关于政府的土地财政问题,可以参见《中国土地财政问题研究》)。要解决分税制的制度弊端,迫切需要将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内化,这既是未来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重要使命,也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有效途径。

1994年分税制改革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但加重了省和省以下地方政府的支出负担,中央转移支付仍无法为基础性服务提供充足资金。分税制后,中央财权不断集中,但地方财政支出占比却不断上升,地方承担了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支出,200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比率为54:46,支出比率则为23:77(图5-16,图5-17,表5-8)。

目前政府间的开支分配规则大体还是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结构,并且开支份额更为明显地向地方倾斜。但由于各地政府财力参差不齐,中央转移支付又很难有效地直接传导至地方,造成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严重缺失(表5-9)。

其中,日本、印度、马来西亚按照财政供给计算,F=联邦/中央政府,S=州/省政府。L=地方政府,C=共同负责。

每个地方政府换届都希望有政绩,每个地方都希望被振兴,结合中国的区域发展规划,从2008年以来,国家推出了众多区域振兴策略,希望带动相应区域的增长。具体振兴政策区域见图5-18。

区域振兴的动力可以分为几个层次:①中央给钱;②中央给钱、给政策;③中央给政策,不给钱;④中央不给政策,也不给钱。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可以称之为外生性增长,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况可称之为内生性增长。比如,海南、新疆、重庆、安徽等可以称之为外生性的振兴,而山东、江苏、广东、上海等可以称之为内生性的增长。外生性增长的区域主要位于工业化中期,而内生性增长的区域主要位于工业化后期或者后工业化阶段。处于不同工业化时期的地区自生的能力是不同的,中央的政策与财政补贴从来是处于次要位置的,只具有中短期效果。只有自身具备振兴的能力,中央的倾斜措施才会起到作用。这种自生的能力主要表现为地方的财政汲取能力、机制创新能力、企业自身产业升级能力等(表5-10)。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集中了大部分的财力,将地方政府的税收与融资权限上收。更甚之,央企获取了大部分的垄断利润。地方政府通过预算外的土地收入与支持出口获得的贸易顺差维持着地方支出,并推动着GDP的增长。

随着2010年中央对泡沫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偿付能力的担心,整体对地方的政策应该是以收紧为主。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内生性增长的区域都难以招架,外生性增长的区域怎么会有持续性呢——尽管某些区域中短期仍有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相比较而言,内生性增长的区域腾挪的余地相对大一些。

因此,区域政策不仅要看对其的振兴,还要进一步分析其区域的具体情况。比如哪个区域的财政压力小一些,哪个区域的内生增长动力便会强一些,哪个区域的城市化动力会更强一些,哪个区域具有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能力等。

股票市场上,每个区域板块的表现和当地经济发展有关。如果把2009年各省份板块表现和当地GDP增长做个相关分析,可以发现存在基本的相关性。比如2009年内蒙古经济表现最好,其省份的股价表现也名列第三。新疆经济表现倒数第二,其省份股价表现也名列倒数第三。

那么区域振兴计划是不是适宜短炒呢?我们分别对比了区域振兴计划推出前后一定长度的时间窗口内的超额收益情况,从整个地域板块的角度来看,似乎只有在振兴计划推出以后的两周内可能因为获利回吐而存在负的超额收益,其他时间区间超额收益并不明显(图5-19)。

二、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有两个类型,一个是产业振兴和打压政策,一个是产业管制和解禁政策。产业振兴政策是一种用来将资源转移到政府认为重要的产业的政策。有些政府奉行市场比政府对未来产业有更好的指导作用,因此产业振兴政策采用较少。但是各国均有管制政策,比如对航空业、金融业的管制等。

比如,2009年年度,政府开始第一轮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2010年3月底4月初开始第二轮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

第一轮具体政策有如下:

2009年12月7日,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该会议“定音”扩张楼市消费仍是主基调,同时也给年前“购房优惠可能取消”的传闻画上了句号。同时,房地产行业第一次不再被当做支柱产业描述。

2009年12月9日,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政策的变化剑指高房价,我国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资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这则被业界俗称“国四条”的政策明确提出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发商拿地首付至少50%。并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2010年1月5日,央行工作会议,提出不断提高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并加快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关工作。

2010年1月10日,国办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这个被业界俗称为“国十一条”的通知,成为了“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纲领性文件”。其中,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受到格外关注。

2010年1月12日,央行公布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

2010年1月13日,国新办六部委联合会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中,以增加供给、合理引导投资消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三件事为重中之重。综合出台的措施,以增加有效供给为最终目标。

2010年1月20日,财政部《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意见(试行)》明确指出,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

2010年1月21日,国土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对于“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申报流程,从源头上控制了房地产商囤地和炒地现象。

2010年1月2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9个部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抵达河南,开始对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十一条”情况进行督查。

2010年1月31日,国土部指出今年重点清理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就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第二轮具体政策有如下(未列全):

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提出,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

2010年3月23日,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退出地产业,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方案。

2010年4月2日,财政部发通知,对两个或以上共同购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若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及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010年4月11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行不应对投机购房做出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2010年4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颁令,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逾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和利率水平。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的政策。

2010年4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未获预售许可项目的开发商不得收取订金。

比如,国泰君安房地产行业分析师孙建平分析:房贷政策紧缩构成行业实质利空,原因在于:①2003年以来历次调控证明,房贷政策非常有效;②二套房首付提高到50%,高于首次出台的2007年9月;③首套房超过90平方米首付提高到30%;④首次提出可大幅提高三套房等多套购房首付和利率,严格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⑤相较首套房7折利率,本次调整相当于加息238个基点,相较普遍执行的二套房85折利率,相当于加息149个基点。

调控的结果是2009年下半年和2010年上半年,整个房地产板块远跑输市场。

而家电下乡政策则是促进家电行业消费的政策,2009年的家电下乡政策使得家电板块跑赢指数。

家电下乡政策试点从2008年开始,国泰君安研究员就已经开始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分析国内外消费,指出家电下乡政策提出的必要性;其次,对试点实施细则和中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然后,假设家电下乡全面推广,根据补贴资金、农村人口、收入、家电保有量、市场占有率、生产企业财务指标等,逐步测算整体市场规模、各个产品的市场规模、各个企业的销售增量、对生产企业的业绩影响;最后,指出对测算结果的影响因素。

我们对家电下乡政策可能带来的农村市场规模的初步测算结果是:假设家电下乡全面推广,由此带动的彩电、冰箱和手机的年销售规模分别为139.83亿、182.85亿和241.42亿。总体来说,对各个生产企业的总收入和毛利都存在正面影响,对冰箱行业上市公司影响相对显著(图5-20)。

根据对农村家电消费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当时对家电下乡政策非常乐观。历年各产品的城镇保有量明显高于与农村保有量,说明农村购买力与城镇还存在明显差距。尽管近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持续增长、住房条件改善、农网改造完成、用于耐用消费品的支出也在持续增加,但是大多数省份人均现金收入仅在3000〜4000元,我们认为这是限制农村消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对保有量与收入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图5-21〜图5-26)。

可以看出,不同产品的城镇保有量与农村保有量曲线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保有量与收入的关系。这说明农村居民家电消费与消费习惯(倾向)、家电消费条件(住房、供电、通讯、气候等)、产品普及程度等有关。比如,近几年手机迅速普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等。

既然保有量与消费习惯(倾向)、家电消费条件等有关,那么不同地区居民的家电消费也应该呈现不同特点,我们对不同省份的家电(冰箱、彩电)保有量与收入水平等也进行了分析。整体上保有量与收入水平存在正向关系,但是城镇与农村居民的保有量存在较大差距。比较人均收入处于同等水平的不同年份的保有量数据,农村居民冰箱保有量普遍低于城镇水平,而农村居民彩电保有量普遍高于城镇水平。由以上数据,我们判断,未来几年的农村市场,冰箱消费很可能提速,而彩电消费的增长空间相对有限。

我们对家电下乡政策可能带来的农村市场规模的初步测算结果是:假设家电下乡全面推广,由此带动的彩电、冰箱和手机的年销售规模分别为139.83亿、182.85亿和241.42亿(表5-11〜表5-15)。

在2008年年底,我们又重新点评了家电下乡政策。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家电下乡”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继续执行到2011年11月底;第二批,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第三批,其余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到2013年1月底。

我们认为此消息确实有些超过预期,主要是这么快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电下乡。根据前期组织工作来看,从活动公告、企业招标,到中标公告、正式实施,都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准备。由此可见,如此快速地开展家电下乡的全国实施,更加表现了政府在三农问题上的支持力度,也表明政府为扩大内需的积极态度,与商务部之前下发的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七点指导意见是呼应的。

三农问题关系到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全局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根本路径;而农村家电消费将带动钢材、铜材、塑料等原材料的需求,拉动产业链(包括流通)的各个环节。我们认为,在全球经济放缓、房地产成交低迷的情况下,农村市场已经成为家电行业的重要支撑。家电下乡行动将明显增加农村需求,进而有效消除市场对2009年家电销售的悲观预期。我们谨慎地认为,2009年二季度初家电下乡实施效果可能明显体现,而且,2010年之后农村市场还将因婚庆等活动而有较大增长。

据报道,家电下乡的政策目标是:“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可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有测算结果显示,家电下乡政策实施4年,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8亿台,销售额6200亿元,增加其他消费性支出3000亿元,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根据我们用收入保有量法、支出法的测算,家电下乡全国实施后的销售额的期望值约1200亿元/年。这样看来,乐观一些,4年6200亿元销售额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我们认为,除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之外,如果后续还有更多的政策切实提高农村人均纯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电网建设)等,那么农村家电市场还有较大的释放空间。因此家电类股票可以积极看多。

另外行业政策中重要的是管制与解除管制的政策,这方面有众多的学术和案例研究。一般来说解除管制带来一个行业的投资机会,管制则容易使行业失去活力。

在国内,很多行业存在事实管制,其事实管制的程度自严至宽分别是:国有资本要保持绝对控制的七大行业;国有资本要保持较强控制力的九大行业;国有资本不需要有控制力,但是重要资源直接来自于国有背景(比如加油站或是房地产)的行业;对国有背景的资源依赖较少的行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服务业(这些行业的另一个共同名称是充分竞争行业)。

除非发生政府财力危机,否则从2010年后的几年,垄断国企主导核心产业是中央认可的发展模式。

我们认为未来中央的政策就是两条主线,一条是在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重点行业上要能够实现企业实力、技术实力上的突破。在重点产业上强化国有企业的实力,通过整合,做大做强这些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并带动民营的部门在相关的产业链中取得发展。

另一条是要纠正过去发展累积下来的问题,即要维持社会正义,实现和谐社会,这需要在财政上对民生有投入。垄断国企的大发展也是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的,毕竟名义上来说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的,而且政府可以更容易地要求国有部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比如各种管制价格的调整,或是允许有充足资金的国有企业建立股权投资基金)。

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许多行业都出现了实质上对民营部门的挤出。钢铁行业有铁矿石进口的代理制,日照钢铁被兼并;落后产能淘汰在许多行业都在发生;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之间的整合冲动远大于以往;金融资源的分配仍然是在向大型企业倾斜。4万亿财政投资以及积极货币政策的信贷也是以政府为主导,我们目前还很难看出民间资本在经济下滑中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在2010年以后的几年中,在制造业的产业链条上,利润池的分配或许会向上游和垄断国企愈加集中。促成这种情况形成的核心推动力,是在上游国有资本绝对控制的行业中的国企整合对民营投资的事实管制和挤出效应。

在制造业的中游和下游,政府对于支柱产业的国有需要保持较强控制力的企业的整合加强,也使得这些企业获取各种资源的能力要远远强于民营背景的企业。

对于非生产性的服务业,由于是充分竞争的市场,绝大多数企业难以获得超额利润。我们不否认随着国家对于技术领先型的中小企业的重视,会使得许多民营背景的技术型企业脱颖而出,并且,如果国家对于融资方面歧视民营中小服务企业的限制取消,则部分新业务模式的民营服务性企业将可以变大。但是这仅是企业层面上的机会。

三、本章总结

写了这么多,觉得还是没有说到位,主要是政府、政策与政治这个问题太难研究,即使有了证券市场的基点,也并不容易。不过政府出台的政策只有两类,对证券市场是利好还是利空,影响程度多大,有无影响到更大的趋势。

本章认为政策市中部分是可以分析的,并且通过理论分析辨认出政府出政策的次序和逻辑,然后分析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同时对其他政策进行了一些总结。不过我还是建议读者还是多读书,其中奥地利学派的书值得阅读。除了经典奥地利学派书籍外,奥地利学派译丛的五本书也值得阅读,包括《经济学方法论探究》、《货币、方法与市场过程》、《官僚体制》、《货币的非国家化》、《权力和市场》。

另外,提高政治与政治经济学素养的书也值得阅读,比如《货币论》、《掠夺之手》、《正义论》、《国家与市场》、《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自由、市场和国家》、《赤字中的民主》、《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伦理学与经济学》、《君王论》、《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权力与繁荣》、《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富过穷》、《掠夺之手——政府病及其治疗》、《吴思作品集(潜规则与血酬定律)》等,这些只是我这个类型藏书的部分,并不全。

关于研究现实政策的,则可以阅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中国财政制度研究》、《中国土地财政制度研究》等。关于研究当前中国政治和中国政府的,一时找不到可看的书,不过生活在这个社会,每个读者都会有体会。

两本政策分析的好书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经济政策》和《美国90年代的经济政策》。两者都是由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人员负责编写,政策制定者和经济学家撰写的论文集。两本书都是讲述不同年代美国经济政策的变迁背景及分析。由于许多都是当事人,是政策制定者,而作者们的深厚功底又让我们得到了很多不可多得的专业知识。

一本关于政策制订的好书是《峭壁边缘——拯救世界金融之路》。

关于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未来发展探讨的,可以看一看的包括:《中国模式》、《攻坚》等书。

关于产业政策的书籍,可以看经济社会学》的几本书,以及《管制经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