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外汇市场概述及国际国内的外汇市场
一、外汇市场的含义及类型
(一) 外汇市场的含义
所谓外汇市场,是指经营外币和以外币计价的票据等有价证券买卖的市场。它是由外汇需求者、供给者和中介机构组成的专门从事外汇买卖的场所和网络。它随各国间货币交易的产生而出现并发展。同时,外汇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又促进了国际间的货币交易,便利了国际资本转移、借贷资金融通,方便了国际支付结算、债权债务清偿, 从而对各国的经济发展乃至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 外汇市场的类型
从外汇市场的组织形式上划分,外汇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又称具体的外汇市场,它是具体的、固定的交易场所,并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进行外汇交易;无形市场,又称抽象的外汇市场,它没有具体的、固定的交易场所, 没有统一的营业时间,所有的交易通过电话、电报、电传或计算机终端等组成的通信网络达成。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外汇交易都是通过无形市场进行的。
( 1 ) 从外汇市场的构成上划分,外汇市场可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外汇批发市场又包含以下两个层次。
① 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其存在起源于弥补银行与客户交易产生的买卖差额的需要,日的在于避免由此引起的汇率变动风险,调整银行自身外汇资金的余额。
② 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中央银行通过与银行的外汇交易达到干预外汇市场的目的。外汇零售市场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柜台交易。客户出于各种动机,向银行买卖外汇,在此过程中,银行实际是在外汇终极供给者和终极需求者之间起中介作用,赚取外汇的买卖差价。
(2) 从外汇市场的交易范围划分,外汇市场可分为国内外汇市场和国际外汇市场。国内外汇市场受制于本国当局的外汇管制,交易的币种仅限于本币和少数几种外币; 国际外汇市场基本不受政府的外汇管制, 交易的类型、币种、数量等几乎不受限制,如伦敦、东京、纽约、新加坡等都是国际性的外汇市场。
二、外汇市场的结构
(一) 外汇市场的参与者
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中央银行和顾客。
1. 外汇银行
外汇银行也称为外汇指定银行,是中央银行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商业银行;在本国的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经营外汇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一般都可从事外汇业务。
外汇银行是国际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外汇银行一方面代客户买卖外汇和安排外汇交易,以满足客户对外汇的供求、保值或套利等方面的需要,并从中收取手续费;另一方面以自己的账户直接进行外汇买卖,通过头才调整以保值或获利。
2. 外汇经纪人
外汇经纪人( Foreign Exchange Broker) 是指中介于外汇银行之间或外汇银行与顾客之间,为买卖双方接洽业务并收取佣金的汇兑商。他们利用各种通信工具与各外汇银行、进出口商、跨国公司保持联系,掌握外汇市场的供求信息,撮合外汇买卖双方成交。因此外汇经纪人对外汇市场的主要贡献是起媒介作用。最初,外汇经纪人并不为自己的账户做交易,而只为客户提供代理买卖。后来,国际贸易和金融的快速发展,促使外汇业务迅速扩张,也为外汇经纪人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提供了机会。目前,部分信用较高、资金较雄厚的外汇经纪人除代顾客买卖外汇外,还从事自营外汇交易。通过经纪人进行外汇交易,可以使交易双方节省时间和劳力,又可以起到保密作用。在西方国家,外汇经纪人一般须经所在地中央银行的批准才能取得经营业务的资格,有的国家还规定外汇买卖必须通过经纪人和外汇银行才能进行。
3.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国行使金融管理和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在外汇市场中,中央银行的活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1 ) 作为普通参加者参与外汇交易活动。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参与外汇市场,为政府机构和重要的国有企业进行外汇交易。在某些国家中,中央银行往往还买卖一些次耍的货币,以满足进出口商对一些冷僻货币的需求。此时中央银行所起的作用与一般商业银行元异。另外,各国中央银行之间、中央银行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也有外汇买卖发生。
( 2 ) 通过买卖外汇的经济手段,干预市场,维护汇率的稳定。为了管理和控制本国货币的供应量,稳定外汇市场和本币的对外汇率,中央银行也会进入市场, 参与买卖,干预汇率。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央银行不但是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也是实际的操纵者。随着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的加强, 一国中央银行还往往与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协调配合,对外汇市场进行联合干预。
( 3 ) 监督和管理市场。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颁布一系列的法规和法令,防止外汇市场上的违法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的秩序,保证外汇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央银行中最活跃的是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德意志联邦银行、日本银行、英格兰银行、法兰西银行和瑞士国家银行。
4. 顾客
外汇市场的顾客,是指与外汇银行和外汇经纪人进行外汇业务往来的公司或个人,主要包括进出口商、外汇交易商、外汇投机商、跨国公司、贴现公司和其他外汇买卖者。他们以生产、流通等经营性为目的进行外汇交易,或以保值和防范风险为目的进入外汇市场,抑或单纯为了牟利而买卖外汇。个人参与外汇市场的活动主要是非贸易方面的活动,如出国旅游、访问、探亲、留学和个人汇款等。顾客是外汇市场的最初供应者和最终需求者,他们参与市场的内容和项目几乎涵盖了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和资本金融账户的全部内容。
(二) 外汇交易的层次
外汇交易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外汇银行与顾客的外汇交易、外汇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以及外汇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
1. 外汇银行与顾客之间的外汇交易
顾客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需要向外汇银行买卖外汇。非投机性外汇买卖常常是与国际结算联系在一起的,故主要是本币与外币之间的相互买卖;而投机性外汇买卖涉及的币种就较为广泛了。银行在与顾客的外汇交易中, 一面从顾客手中买入外汇, 一面又将外汇卖给顾客,实际上是在外汇的最初供给者与最终需求者之间起中介作用,赚取外汇买卖差价。
2. 外汇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
银行在经营外汇业务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营业日内外汇买入额与外汇卖出额不平衡的情况。如果某一币种的购入额多于出售额,则该币种外汇头寸为"多头" (Long Position) 或"超买" (Overbought); 如果某一币种的购入额低于出售额,则该币种外汇头寸为"空头" (Short Position) 或"超卖" (Oversold)。"多头"或"空头"统称"敞口头寸" (Open Position) 。为了避免汇率披动造成损失,银行一般采取"买卖平衡"的策略,主动参与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以轧平( Square') 各币种的头寸,即将多头抛出, 空头补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在买卖外汇以后,立即进行平衡,它们可根据各国的金融情况、本身的资金力量以及对汇率变动趋势的预测,或者决定立即平衡,或者加以推迟。银行有意持有外汇"多头"或"空头",即为外汇投机。
3. 外汇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
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是通过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进行的,当某种外币汇率上涨幅度高于市场预期值时,中央银行就会向外汇银行出售这种外币,增加市场对该外币的供给,促使其汇率下跌;反之,当某种外币汇率下跌幅度超过市场预期值时,中央银行就会向外汇银行购入这种货币,增加该货币的需求,促使其汇率上升。
无论是银行与顾客之间的交易、银行同业之间的交易,还是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成交后的外汇交割都是采用对银行在国外往来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作为划拨处理的方式。外汇银行通常将持有的外汇存放在外国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上,当银行从顾客或其他银行手中购入外汇时, 该账户的外汇余额增加;反之,当银行售出外汇时,该账户的外汇余额减少。因此,外汇交易往往就是买卖以外币活期存款形式存在的外汇。
三、主要国际外汇市场
案例导入
全球外汇市场日交易额飙升至4 万亿美元
2010 年外汇交易额舰升至创纪录的水平,尽管外汇市场日益集中在少数银行和交易中心。国际清算银行(BIS) 表示,目前的日平均交易额为4 万亿美元,高于该行在2007 年进行市场调查时的3. 3 万亿美元。银行高管对外汇业务的兴趣越来越大,这是他们在金融危机之后寻求风险较低的利润来源的途径之一。外汇交易是一种所谓的"流动"业务,利润来自于交易佣金,而不是用成本越来越高昂的银行资本去冒险。"现货"外汇(即时交割的外汇)交易额跃升近50% ,达到每天1. 5 万亿美元,这推动了市场成交额的上升。BIS 报告同时表明,伦敦在外汇交易领域的优势有所增强,目前占全球成交额的36.7% ,高于2007年的34.6% 。美国位居次席, 目前的份额为17.9% (上次调查时为17.4% ) 。而日本从瑞士手中夺回了季军头衔,所占份额为6.2% 。同时,昨日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 的数据表明,外汇业务日益集中在少数银行。根据英国央行的报告,外汇交易额最大的10 家银行的市场份额,从2007 年的70% 升至77%。而交易额最大的20 家银行则占据了93% 的市场。外汇市场中最大的银行是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和花旗( Citigroup) 银行。其他顶级银行包括瑞银( UBS) 、摩根大通(lPMorgan) 和汇丰(HSBC)。BIS 表示,市场成交额的上升,反映出"其他金融机构" 的交易活动增多。这些机构包括对冲基金以及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其他非银行对手方。
资料来源: 英国《金融时报》,彼得· 加海姆,珍妮弗· 休斯
伦敦报道, 2010-10-2 , 21 : 14 : 42
(一) 伦敦外汇市场
伦敦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国际金融中心,其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都是国际化的市场。在此基础上,伦敦外汇市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其外汇交易额占全球的1/3 左右。尽管英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已失去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辉煌,英镑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的地位也不断下降,但由于伦敦在历史上建立起来的国际金融关系和信誉,以及长期积累起来的业务经验与技术,加上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横跨欧亚美洲三个时区) ,使伦敦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长期以来居世界各大外汇市场之首。
(二) 纽约外汇市场
纽约外汇市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国际外汇市场。参加市场活动的有联邦储备银行、美国各大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行与代理机构,以及外汇经纪人。联邦储备银行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同西方国家银行签订有互惠信贷协议,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借入各种西方货币,干预外汇市场,维持美元汇率的稳定。一般情况下,美联储通过商业银行代理人间接进入经纪人市场,也可以直接同商业银行进行交易,以实现干预。此外,美联储还为外国中央银行和国际机构服务(如买卖外汇) ,这样的操作往往同外国中央银行在其国内市场的操作同时进行,以实现联合干预。
纽约外汇市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也是最具特色的外汇市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 1 ) 美国对银行经营外汇业务不加限制,政府不指定专门的外汇专业银行,几乎所有的美国银行和金融机构都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目前,纽约外汇市场主要包括50 多家美国银行,约200 多家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 2 ) 纽约外汇市场交易活跃,但与进出口相关的外汇交易量较小, 这主要是由于美国的进出口贸易多以美元计价结算,无须买卖外汇所致。
( 3 ) 纽约是世界美元的结算中心。世界各地的美元交易,包括欧洲美元市场和亚洲美元市场的美元买卖,最终都必须在美国,特别是在纽约的商业银行账户上办理收付、划拨和清算。
( 三 ) 东京外汇市场
对外贸易是日本经济的生命线,东京外汇市场是随着日本对外经济的发展而崛起的。1 964 年日本加入IMF ,日元成为可兑换货币,东京外汇市场开始形成。1980 年日本政府颁布《新外汇法》,从根本上消除了外汇管制,从此东京外汇市场开始迅速发展。
东京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商业银行、外汇专业银行、短期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在日本的分行、非银行客户等。非银行客户主要包括贸易商社、工业企业和其他外汇供求者。外汇市场的监管工作由日本银行及大藏省共同执行。日本设立了"外汇基金特别账户",由中央银行即日本银行以大藏省代理人的身份管理基金。当汇率大幅度波动并对进出口及国内经济造成不良影响时,央行会择时介入市场进行干预。央行的干预活动分为国内市场干预和海外市场干预,国内市场干预一般委托外汇经纪行进行,海外市场干预一般委托当地货币当局进行。
东京外汇市场的主要特点有: ①交易货币单一,日元对美元的交易占整个交易量的90% 左右,因此东京市场成为决定美元交易水平的重要力量,并常常引导汇率趋势;②市场交易种类较少,交易品种有即期、远期和掉期,其中掉期交易较为活跃,占外汇市场交易量的60% 以上。
(四) 新加坡外汇市场
新加坡外汇市场是在20 世纪70 年代随着新加坡成为新型国际金融市场而发展起来的。新加坡领土不大,人口不多, 1965 年独立后,为改变单纯依赖转口的经济结构,政府制定了积极引进外资、发展本地工业、扩大出口、发展国际金融服务业、增加无形收入的经济提升战略。为实现这一战略,新加坡取消了外汇管制,免除外汇存款的利息所得税,允许在新加坡发行外币债券。在这种较宽松的金融环境下,外国中央银行的国际储备、跨国公司的流动资金、外国公司逃避风险和管制的资金、非银行客户的存款纷纷涌向新加坡,使新加坡外汇市场获得了迅速发展。新加坡外汇市场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商业银行、贴现公司、国际货币经纪人等。交易货币主要是美元对其他自由兑换货币,属于离岸业务。新加坡元对外币的交易均属于进出口的货币收付。
(五) 中国香港外汇市场
我国香港的经济与内地和东南亚经济联系紧密,与世界各地也有频繁的业务往来,从历史上看,我国香港是世界上著名的自由港,地理位置也极具优势,填补了北美与欧洲之间的时差距离。所以1 973 年取消了外汇管制后,我国香港便逐步发展为国际性的外汇市场。
作为国际性外汇市场,我国香港具有其特殊性,因为港币不是国际性货币,而只是一种地区性货币,其币值的稳定以前主要依赖于港英政府的外汇基金,现在主要靠特区政府的外汇基金。港币原来与英镑挂钩, 1972 年7 月改为与美元挂钩,1974 年11 月同美元脱钩, 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1983 年10 月,港币实行"联系汇率制"再度与美元挂钩。
我国香港外汇市场的结构比较特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传统的外汇市场,为港币与外币的兑换。外币主要有美元、日元、英镑、欧元、加元、澳元及部分东南亚国家的货币。其中交易量最大的为港币兑美元。二是20 世纪80 年代后发展起来的美元兑其他货币的外汇市场,称为"境外美元外汇市场",其主要目的是满足境外机构和在港外资金融机构对美元的供求。
四、我国的外汇市场
(一) 发展历程简介
在1 992-1 993 年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过程中,多家香港外汇经纪商未经批准即到大陆开展外汇期货交易业务,并吸引了大量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参与。由于国内绝大多数参与者并不了解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 盲目的参与导致了大面积和大量的亏损,其中包括大量国有企业。
1993 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容许国内银行开展面向个人的实盘外汇买卖业务。
1994 年8 月,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全面取缔外汇期货交易(保证金) 。此后, 管理部门对境内外汇保证金交易一直持否定和严厉打击的态度。
(二) 我国外汇市场分为两个层次
传统上,外汇市场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
在我国,机构和个人在零售市场上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买卖外汇,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经批准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会员,进入批发市场交易。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作为中介组织,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信息系统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交易、信息、监管三大平台及相应的服务。
( 1 ) 银行结售汇市场又称零售市场(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结售汇) 。外汇指定银行每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等货币的中间价,在一定的浮动范围内制定对客户的挂牌价,与客户进行外汇买卖。
结汇: 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或其他交易中介卖出外汇换本币。
售汇: 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或其他交易中介用本币买入外汇。
付汇: 企业和个人通过外汇银行支付外汇。
在结售汇制度下,外汇制定银行使用自有本、外币资金办理结售汇。银行与企业或个人进行外汇买卖时,有时买多,有时卖多,这就会引起银行外汇持有量(外汇头寸)的变化。当银行的外汇头寸走出或低于规定的数额,即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时,就需要在银行之间进行外汇头寸相互调节和平补的交易。
① 人民币远期结售汇的作用。
a. 进出口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规避外汇和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固定换汇成本。有时能节约成本支出, 获取额外的收益。
b. 在远期售汇业务中, 当约定的汇率低于当天的汇率时,企业可以节约成本,节约额的计算公式为:节约额=企业购汇金额x (当天的汇率- 约定的汇率) 。
c. 在远期结汇业务中,当约定的汇率高于当天的汇率时,企业可以获取额外的收益,额外收益的计算公式是: 额外收益=企业结汇金额x (约定的汇率当天的汇率) 。
② 案例分析。
例2-1 企业的进口购( 售 ) 汇业务
2002 年7 月23 日, A 公司收到进口代收单据,付款条件为D/A AT 90 DAY SFROM 8/ L DATE ,到期日为2002 年10 月10日, 需要对外支付USD 4019254.90 。其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在2002 年7 月23 日,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叙作期限为2.5 个月的远期售汇业务,当天确定2002 年10 月9 日的购汇价格为USD100/ CNY = 828.08 ,到时购汇需要付出的人民币为8.2808 x 4019254.90 =33282 645. 97 (元) 。
第二种情况: 未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按2002 年IO 月9日当天银行的挂牌汇率购汇,即牌价未定。
10 月9 日, A 公司到银行办理购汇,以便10 月10 日对外支付。
在第一种情况下,因A 公司在2002 年7 月23 日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叙作期限为2.5 个月的远期售汇业务,交割日期为2002 年10 月9日,因此在10 月9 日, A 公司到银行办理远期售汇业务的交割,由于已确定2002 年10 月9 日的购汇价为USD100/CNY = 828.08 ,因而,这时购汇需要付出的人民币为8.2808 x4019254.90 =33282645.97 (元) 。
在第二种情况下, 因未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 A 公司按当天(2002 年10 月9 日)银行的挂牌汇率购汇, 即按USD100/CNY = 828.92 购汇,因此,这时购汇需要付出的人民币为8.289 2 x 4019 254. 90 = 33 316407.71( 元 ) 。
比较两种情况, A 公司假如当初叙作了2.5 个月的远期售汇业务,本笔业务可少付出人民币33761. 74 元(33316407.71 -33282645. 97 =33761. 74 ) , 即企业每1000 万美元的进口购汇,可节约成本支出人民币8.4 万元。
例2-2 企业的出口结汇业务
2002 年12 月14 日, B 公司与国外签订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信用证项下见票后180 天,收汇日为2003 年6 月17 日, 收汇金额为100 万美元。其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在2002 年12 月14 日,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叙作期限为6 个月的远期结汇业务,当天确定2003 年6 月17 日结汇价为USD100/ CNY = 828.33 ,到时结汇所得人民币为828.33 万元。
第二种情况: 未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按2003 年6 月17日当天银行的挂牌汇率结汇,即牌价未定。
2003 年6 月17 日, B 公司按时收到国外的货款。
在第一种情况下,因B 公司在2002 年12 月14 日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叙作期限为6 个月的远期售汇业务,交割日期为2003 年6 月17日,因此,在6 月17 日, B 公司到银行办理远期结汇业务的交割, 由于已确定2003 年6 月17 日的结汇价为USD100 /C NY = 828. 33 ,因而,这时B 公司结汇所得的人民币为100 万美元x 8.2833 = 828.33 万元人民币。
在第二种情况下,因未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 , B 公司按当天( 2003 年6 月17 日)银行的挂牌汇率结汇, 即按USD100/CNY = 826.46 结汇,因此,这时B 公司结汇所得的人民币为100 万美元x 8. 2646 = 826.46 万元人民币。
比较两种情况, B 公司假如当初叙作了期限为6 个月的远期结汇业务,本笔业务可多得人民币1.87 万元(828.33 万元- 826.46 万元= 1.87 万元) ,即企业每1000 万美元的出口结汇,可额外获得收益人民币18.7 万元。
③ 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流程如图2-1 所示。

④ 办理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a. 企业应拟在办理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开立账户。
b. 根据币种、期限等向银行询价, 并结合形势如货币走势及政治、经济形势等,从避免汇率风险的角度出发,考虑是否需要办理。
c. 有计划地安排资金,为将来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到期交割准备足够的资本。如办理远期结汇,必须安排到时有相应的外汇资金用于结汇;办理远期售汇业务,必须安排到时有相应的人民币资金用于购汇。
d. 向银行逐笔提交申请书、《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
e. 提交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单据,如贸易合同、进口或出口发票。
f. 不能提前交割,但若交割日为节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此外,如企业交割确有困难,银行还可以给予三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企业违反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约定,因企业违约而产生的汇率损失由企业承担。
(2) 银行间外汇市场。
①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进行人民币和外汇之间交易的市场。
交易载体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计算机联网交易系统。目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己联通全国37 个中心城市。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必须指派外汇交易中心认可的交易员进入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外汇买卖(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有相当一部分银行已实行远程交易) 。从类似股票交易所的固定交易场所来看,外汇交易系统具有有形的特征。但是外汇交易中心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的系统,这一点与国际上成熟的外汇市场相似。因此,外汇交易系统又具有元形市场的特征。
②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演变。外汇市场自1994 年建立以来发展迅速,交易主体不断增加,交易品种不断丰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时间不断延长。
1994 年4 月5 日增设港币交易。
1995 年3 月1 日开办日元交易。
2002 年4 月1 日增加欧元交易。
2003 年2 月8 日开始,即期竞价交易时间从9: 20 - 11: 00 延长到9:30 -15:30 。
2003 年10 月1 日起,允许交易主体当日进行买卖双向交易。
2005 年5 月18 日开办了8 种外币对交易。新交易品种中的外币分别是欧元、美元、港元、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英镑、瑞士法郎和日元,它们将分别配对为欧元兑美元、澳大利亚元兑美元、英镑兑美元、美元兑日元、美元兑加拿大元、美元兑瑞士法郎、美元兑港元和欧元兑日元。
2005 年8 月15 日推出远期外汇交易。
2006 年1 月4 日开始即期交易增加询价方式,并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
2006 年4 月24 日,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2006 年8 月1 日起增设英镑交易。在增加交易品种的同时,交易时间进一步延长。
2006 年10 月9 日起,收市时间进一步延长到17 : 30 , 与询价交易的交易时间保持一致。
2010 年8 月19 日起,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马来西亚货币(林吉特)交易。
2010 年1 1 月22 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
③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制度。
a. 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银行间外汇买卖的交易主体分为做市商和会员银行。
做市商: 在指定货币对中连续不断地进行买卖双边报价,承担维持市场流动性义务的银行。
做市商有汇丰银行、花旗银行、荷兰银行、荷兰商业银行、英格兰皇家银行、德意志银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会员银行: 在市场中进行点击报价、订单报价和询价交易的银行。
在过去,银行间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组织交易,即会员银行通过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现在,实行" 做市商报价驱动的竞价交易模式",即多个做市商对同一外币进行竞争性报价,系统对全部买卖报价进行最优筛选后实时发布,并由交易系统将最优的做市商报价与会员银行的交易请求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匹配,将成交信息实时反馈给交易双方。
同时,价格形成采用订单驱动机制,银行间外汇市场产生的加权平均汇率,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成为商业银行制定对客户结售汇挂牌汇价的基准汇率。
b. 清算制度。
集中: 做市商、会员银行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清算对手,达成交易后的资金清算均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办理。
差额: 做市商、会员银行按同一币种、同一起息日交易金额的净差额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资金清算。清算速度为T + 2 , 与加元相关的交易为T+ 1 。近年来,伴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发展开始提速并取得显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