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战国外汇市场已形成以银行结售汇制度为基础的银行零售外汇市场和全同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构成的双层市场体系。
一、外汇市场的基本框架
银行对客户市场是指企业、个人主要作为价格接受方,在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交易,也就是外汇管理所称的结售汇业务。银行间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 心、货币经纪公司等指定交易平台对人民币对外汇交易的市场。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既可以对冲代客和自身结售汇头寸,也可以在规定限额或范围内开展自营和做市交易。
银行对客户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的分层性体现在,企业、个人只能作为金融机构的客户开展交易而不能进入银行间市 场,金融机构之间也不能在银行间市场之外边行交易,两个市场适度分离。银行对客户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的统一性体现在, ,金融机构将代客结售汇头寸在银行间市场平盘,使两个市场的资金、价格内在联系,前者重在形成市场供求,后者重在形成市场价格,量与价互联互通。
(一) 交易产品
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产品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普通欧式)五类。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以即期交易为主,远期是最重要的衍生品交易;银行间市场即期和衍生品交易接近各半,外汇掉期是最主要的衍生品交易。
银行间市场的可 交易货币包括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加元、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新加坡元、马来西亚元、俄罗斯卢布 泰铢、越南盾、哈萨克斯坦坚戈、瑞士法郎、南非兰特、韩元、阿联酋迪拉姆、萨特里亚尔、匈牙利福林、波兰兹罗提、丹麦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土耳其里拉 、墨西时比索26 种,银行对客户市场的挂牌货币超过30种。2016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交易以美元为主,交易量占比为96.8%。

(二) 参与主体
境内银行是目前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在银行对客户市场,银行是企业、个人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和价恪提供方; 在银行间市场,已经形成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并存的格局,但在市场参与程度上仍以境内银行占绝对地位。
2016年末,取得结售汇业务资格的机构共有499家,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共有68家; 特许兑换法人机构63家,网点数量达到382个; 银行间外汇市场共有597家机构,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73家、非金融企业2家、境外金融机构59家。
(三) 交易和清算模式
银行对客户市场采用双边交易、双边清算模式,银行作为流动性和价格提供方,客户向银行一对一发起询价或直接接受银行报价,属于典型的单一银行交易位式。银行问市场采用电子平台与声讯经纪并存的多元化交易模式。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供集中竞价、双边询价和双边授信下集中撮合三种交易模式。集中竞价的主要特点是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采用做市商(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持续提供买卖双边报价的银行)报价驱动与做市商一普边银行撮合相结合、以做市商为主导,做市商向交易系统发送买卖价格,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筛选最优买卖报价并匿名发布,普通银行点击匿名交易,支持即期交易,由上海清算所提供集中清算。
双边询价的主要特点是应择对于、协商成交,有双边授信关系的交易双方在交易系统自接协商交易要素并达成交易。一般是由做市商向交易系统发送买卖价格,交易系统自动筛选最优买卖报价并实名发布,交易者自行选择有双边授信关系的对于方进行询价并达成交易,支持所有产品交易,采用双边清算或自主选择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集中净制清算和中央对于清算并行)。
双边授信下集中撮合 (指令驱动)的主要特点是以双边授信为基础、自动匹配报价,交易者向交易系统匿名提交指令,在双边授信的基础上由交易系统战照授信、价格、时间的顺序自动匹配指令达成交易 (报价流程是匿名的,交易关系是双边的),支持远期、外汇掉期交易,采用双边清算或自主选择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 (集中净额清算和中央对手清算并行)。
在声讯经纪交易模式下,银行通过货币经纪公司向市场匿名报价或询价,由货币经纪公司撮合后一对一双边交易,支持所有衍生品交易,采用双边清算或自主选择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集中额清算和中央对手清算并行)。
外汇市场多元化的交易和清算模式,满足了不同主体在不同市场不同产品上的多样化需求。2016年末,银行间市场有32家即期做市商和27家远期摊期做市商,以及5家货币经纪公司。2016年,银行间市场即期交易量的做市商占比为83.2%,集中竞价与双边询价两种交易模式的占比分别为0.01%和99.99%; 通过声讯经纪和电子平台达成的银行间市场衍生品交易量比重分别为51.2l%和48.8%。
(四)交易报告库
在银行间市场,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电子平台初步实现了交易报告库的基本功能。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达成的银行间即期和衍生品交易,可以实现交易数据的自动采集;在货币经纪公司达成的银行间衍生品交易,通过交易双方、货币经纪公司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双重信息交换,也实现了交易数据的逐笔、完整采集。
在银行对客户市场,建立了覆盖全部交易产品的定期、总数数据采集体系,叮以做到高频监测(按日)检测非银行部门的外汇供求和l银行部门的外汇敞门口状况。
(五)对外开放
按照现行政策,有三类境外机构可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一是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可通过人民银行代理、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以及直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三种途径,参与交易系统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无额度限制和交易背景。截止2016年末,共有27家境外央行类机构获得入市资格。二是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合会员,参与交交易系统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无额度限制。但交易背景限于人民币购售业务项下。截至2016年末,共有14家境外参加行获得入市资格。三是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最早为2003年港澳人民币业务的配套安排,2009年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后扩大。截至2016年末,共有18家境外清算行获得入市资格,同时,为适应国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2017年2月起允许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衍生产品市场,便利管理债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
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不仅丰富了境内市场交易主体,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境外机构对境内市场的交易产品、交易机制、基础设施等各类市场要素全方位发展的充分认可,境外机构的“引进来”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中国模式的“走出去”。
二、外汇市场的主要特征
我国外汇市场由银行对客户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并相应体现出两个主要特征。
(一)银行对客户市场定位实需交易
实需交易是目前企业、个人参与外汇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企业、个人无论是买入或卖出外汇,也无论是即期或衍生品交易,均应是基于自身真实、合格的跨境贸易、投资等实际经济活动产生的本外币兑换需求。实需交易由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和可兑换进程决定,保证了外汇市场发展与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和可兑换水平的协调配套,外汇市场侧重服务实体经济部门、汇率形成集中反映实际经济活动。
(二)银行间市场定位有组织交易平台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从建立之就具有有组织交易平台的基本形态,无论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还是货币经纪公司,在市场准入、市场规则、交易前后的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均符合危机后关于有组织交易平台的各项特征。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模式之争
银行间外汇市场自1994年建立以来,围绕交易模式问题一直存在两种争论。争议之一是,以场外交易是国际外汇市场主流为依据,认为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平台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属于场内或者说有形市场,提出应允许银行开展场外交易。争论之二是,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加强场外市场监管为依据,认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属于场外市场,提出应大力发展场内市场。上述争议都忽视场内与场外两种交易模式的差别、全球场外市场监管改革的核心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实质。
第一,场内与场外的传统差别在于是否存在中央对手方,前者是标准化产品、撮合交易、集中清算,后者是差异化产品、询价交易、双边清算,但彼此既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也没有绝对的边界之别和必然的固定关系,功能融合是国际金融市场的演变趋势,按照传统定义已无法区分场内和场外。例如,国际主流交易平台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的双边授信下指令驱动交易模式,打破了指令驱动只适用于场内市场的传统边界,实现了指令驱动与场外市场的融合。
第二,国际金融危机后关于推进场外交易进入受监管的有组织交易平台的监管改革,旨在解决场外市场透明度缺失问题,但并非“一刀切”地强制所有场外交易转入场内,同时有组织交易平台也不局限于交易所一种形态。
第三,从1994年至今,银行间外汇市场始终不变的是其有组织交易平台的形态,变化的是不断丰富的交易模式,从最初的电子平台到声讯经纪,、从集中竞价到双边询价。因此,仅以场内或场外将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归类过于简单,有组织交易平台集中化基础上的交易模式多元化是当前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基本特征。
三、境内外市场发展比较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至今,广度、深度和流动性等方面均有了显著提升,交易产品与国际市场基本一致,交易模式和交易后处理等监管也提前实践了危机后的全球监管改革。此外,我国还积极践行国际市场交易模式和衍生品标准化的最新趋势,在创新中确保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稳健发展。
(一)外汇市场产品序列与国外基本一致
经历多年的发展,国内外外汇市场持续引入各类新工具体系,。目前国内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除缺少外汇期货产品外,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国际外汇市场在产品序列上基本一致。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的增强,境内经济主体利用汇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需求显著增加,促进了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2016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累计交易11万亿美元,占外汇市场交易总量的56%。外汇衍生品市场已成为我国机构投资者重要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也是境内品种最丰富、交易最活跃、交易量最大的衍生品市场。
(二)积极践行危机后全球交易模式与衍生品标准化
国际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主要提供订单驱动(Order-Driven Model ODM)和报价驱动(Quote-Driven Model,QDM)两种交易模式,在市场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中,订单驱动的撮合交易在成交效率和价格透明度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已逐步成为国际外汇市场上的主要交易模式。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对场外衍生品的适度标准化已成为未来外汇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之一。相对于报价驱动来说,订单驱动更适用于标准化程度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产品。因此,为充分发挥电子交易平台在标准化产品上的优势、提高市场交易效率,银行间外汇市场于2015年和2016年相继推出了基于双边授信、自动匹配(点击成交)的标准化外汇掉期(C-Swap)和标准化远期(C-Forward),进一步丰富了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模式。
(三)国内外汇市场监管模式走在全球监管改革前沿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普遍开始推动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国际市场监管的新要求推动场外衍生品交易、交易后处理和清算等方面逐渐转向有组织的交易平台。而国内外汇市场在交易和交易后处理等监管领域的发展思路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提前实现了危机后全球的监管改革。
一是外汇市场是集中统一的市场。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从成立之初便采用集中管理方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统一的电子交易平台,是我国境内唯一的人民币外汇电子交易平台。相比之下,境外外汇市场则是典型的场外市场,不存在统一的交易场所。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普遍开始推动市场监管方式改革,要求推动场外衍生品交易逐步转向有组织的交易平台,国际外汇市场呈现出与境内市场一致的交易集中化发展趋势。
二是银行间外汇市场以建立交易报告制度,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负责采集我国场外衍生品交易数据,承担了交易报告库建设的大量工作,是我国银行间市场事实上的交易报告库。通过对比国内外交易报告库发展情况后发现,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报告库不仅包含衍生品信息,还包括现货信息,这与国外交易报告库只涵盖衍生品数据相比是一大进步。同时,我国银行间市场由于起步较晚,电子化集中交易程度较高,一开始便具有较规范的机构分类、产品分类和交易分类方法。
三是交易后处理广泛运用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自2011年逐步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确认平台后,业务范围稳步扩大,从外汇询价(包括即期、远期、掉期交易)扩大到外汇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这对于推动外汇市场发展,提升金融市场效率和防范市场整体风险具有重要意义。